「個人」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64 / 134 頁- 行政停車場經營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9條 停車場經營業應採取個人資料使用紀錄、留存自動化機器設備之軌跡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據保存機制,以供必要時說明其所訂維護計畫之執行情況;其相關紀錄之保存期限至少為五年。
- 行政寄行車輛駕駛人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處理準則 第1條 監理機關為寄行車輛駕駛人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分兩個階段辦理。第一階段已自七十五年八月一日起至同年八月十五日止辦理登記,未辦理完成者除尚在司法審理程序中者外,餘皆應比照本修正準則規定繼續辦理。第二階段辦理登記時間,自七…
- 行政寄行車輛駕駛人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處理準則 第2條 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以下簡稱申請人)應具備以下資格:一、年齡廿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二、領有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二年以上,且在最近兩年內未受吊扣處分者。三、持有有效之「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 行政寄行車輛駕駛人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處理準則 第7條 申請領取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營業執照後,不得將車輛再行寄行,或移轉行政管轄,該車之牌照亦不得轉讓與其他個或計程車客運業之公司或行號營業。申請人於辦理車輛過戶時,原出具同意書之車行不得無故拒絕,違者由監理機關逕行辦理過戶登…
- 行政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47條 …任,同意承擔國際安全管理規章規定之所有責任和義務之其他組織或個人應承擔對船長規定之義務。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條 …定航線之本國籍及外國籍船舶運送業(以下簡稱業者)。業者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維護計畫),並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維護計畫之內容應包括第三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之相關…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3條 業者就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得指定專人或建立專責組織,並配置相當資源。前項專人或專責組織之任務如下:一、規劃、訂定、修正與執行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等相關事項。二、訂定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將其所蒐集、處…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4條 業者應確認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依特定目的之必要性,界定所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類別或範圍,並定期清查所保有之個人資料現況。前項清查發現有下列情形者,業者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5條 業者應依據前條所界定之個人資料範圍及其相關業務流程,分析可能產生之風險,並依據風險分析之結果,訂定適當之管控措施。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業者為因應所保有之個人資料發生被竊取、竄改、損毀、滅失或洩漏等事故,應採取下列機制:一、採取適當之應變措施,以控制並降低事故對當事人之損害。二、查明事故之狀況並依本法第十二條規定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其通知內容包含個人資…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7條 業者應檢視及確認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是否包含本法第六條所定個人資料與其特定目的,及其是否符合相關法令之要件。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8條 …第九條關於告知義務之規定,應採取下列方式:一、檢視蒐集、處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二、檢視蒐集、處理之個人資料,是否符合免告知之事由;其不符者,依據資料蒐集之情形,採取適當之告知方式。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9條 業者應檢視蒐集、處理個人資料是否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具有特定目的及法定要件,並檢視利用個人資料是否符合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之規定;於特定目的外利用個人資料時,應檢視是否具備法定特定目的外利用要件。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0條 業者於首次利用個人資料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免費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且倘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後,應立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並週知所屬人員。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1條 業者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對受託者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為適當之監督,並明確約定相關監督事項與方式。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2條 業者或業者委託他人為個人資料之國際傳輸時,應檢視交通部有無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限制,並且告知當事人其個人資料所欲國際傳輸之區域,同時對資料接收方為下列事項之監督:一、預定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範圍、類別、特定目的、期間、…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3條 …使本法第三條所規定之權利,應採取下列方式為之:一、確認是否為個人資料之本人,或經其委託授權。二、提供當事人行使權利之方式,並遵守本法第十三條有關處理期限之規定。三、告知是否酌收必要成本費用。四、有本法第十條但書、第十一條…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4條 業者為維護其所保有個人資料之正確性,應採取下列方式為之:一、檢視個人資料於蒐集、處理或利用過程,是否正確。二、當發現個人資料不正確時,適時更正或補充。三、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應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處理。因可歸責於…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5條 業者得採取下列人員管理措施:一、依據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個別作業之需要,適度設定所屬人員不同之權限並控管其接觸個人資料。二、檢視各相關業務流程涉及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負責人員。三、要求所屬人員負有保密義務。四、…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6條 …全管理措施:一、運用電腦或自動化機器相關設備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應訂定使用可攜式設備或儲存媒體之規範。二、針對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內容,如有加密之需要,於蒐集、處理或利用時,應採取適當之加密機制。三、作業過程有備份個…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6-1條 經營固定客運航線之業者以資通訊系統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應採取下列資訊安全措施:一、使用者身分確認及保護機制。二、個人資料顯示之隱碼機制。三、網際網路傳輸之安全加密機制。四、個人資料檔案及資料庫之存取控制與保護監控…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7條 業者針對保有個人資料存在於紙本、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電腦或自動化機器設備等媒介物之環境,應採取下列環境管理措施:一、依據作業內容之不同,實施適宜之進出管制方式。二、所屬人員妥善保管個人資料之儲存媒介…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8條 業者業務終止後,其保有之個人資料應依下列方式處理及記錄;其紀錄並應至少保存五年:一、銷毀者,記錄其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銷毀之方式。二、移轉者,記錄其原因、對象、方法、時間、地點及受移轉對象得保有該項個人資料之合法依據。…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9條 業者應訂定個人資料安全稽核機制,定期或不定期查察是否落實執行所訂之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等相關事項。
- 行政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0條 業者應採行適當措施,採取個人資料使用紀錄、留存自動化機器設備之軌跡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據保存機制,以供必要時說明其所訂之維護計畫之執行情況。
- 行政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至少有效期間二年以上使用權利證明文件。三、實作演練計畫應敘明個人防護具及滅火器使用,危險物品運送事故處置之演練機具及設備數量、實作演練場所位置及佈置概要、演練分組概況、演練進行方式等事項;實作演練場所及機具如非屬自有者,…
- 行政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管理辦法 第8條 …備。(五)其他配合教學必要之教具及用品。二、實作演練:(一)個人防護裝備應有正壓自攜式呼吸器、防護面具、化學防護衣、防凍防護裝備、防護手套、消防灑水設備各一份及每招訓五人設滅火器一具與一般防護衣一件。(二)辦理罐槽車駕駛…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55條 臥室床舖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每一船員均應有其個人之床舖。但航行沿海航線之船舶,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船員無住宿於船上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二、床舖不應超過二層,沿艙壁安放,壁上裝有舷窗者,僅得設置單層床。三、床舖內緣之尺…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64條 …供一個便器、一個洗手臺和一個浴盆或淋浴器之方式設置。但已備有個人專用衛生設備之船員,免予計入住宿人數。二、航行時間未滿四小時之客船,前款衛生設備之數量得經認可酌准減少。三、除客船外,每間船員臥室均應配備供應冷熱淡水之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