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63 / 89 頁-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2條 …五款、第六款、第八款、第九款及第十二款。(二)原雇主聘僱本國勞工及申請人所接續聘僱本國勞工之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資料及名冊正本。三、依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資格申請者:(一)工廠、屠宰場或廢棄物回收處理場(廠)區…
-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9條 …家庭看護技術工作者,免附。三、雇主辦理國內招募時,其聘僱國內勞工之名冊。但聘僱從事外國技術人力辦法之家庭看護技術工作者,免附。四、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外國技術人力辦法第五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開具之證明文件。五、受聘僱外國…
-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31條 …條第一款所定製造工作之雇主,申請前項重新招募許可人數,以同一勞工保險證號之前次招募許可引進或接續聘僱許可人數為限。雇主依第十三條或第十七條規定辦妥聘僱許可或展延聘僱許可後,已逾重新招募辦理期間者,得於取得聘僱許可或展延聘…
-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2條 …,未依審查標準第二十五條規定聘僱外國人者,每月至少應聘僱本國勞工一人,始得聘僱外國人一人。中央主管機關自雇主接續聘僱第一項首名外國人滿三個月起,每三個月依前二項規定查核雇主聘僱外國人之比率或人數及本國勞工人數。第一項及第…
-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3條 …關查核當月之前二個月為基準月份,自基準月份起採計前三個月參加勞工保險人數之平均數計算。雇主聘僱外國人超過第一項所定之比率或人數,經中央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依本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廢止雇主超過規定人數之招募…
-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3-1條 …關查核當月之前二個月為基準月份,自基準月份起採計前三個月參加勞工保險人數之平均數計算。雇主聘僱外國人超過第一項所定之比率或人數,經中央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依本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廢止雇主超過規定人數之招募…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1-1條 …物之管溝開挖與整地,及其他相關之開挖。二、露天開挖作業:指使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之作業。三、露天開挖場所:指露天開挖區及與其相鄰之場所,包括測量、鋼筋組立、模板組拆、灌漿、管道及管路設置、擋土支撐組拆與搬運,及其他與露天開挖…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3條 …採其他必要措施。五、有臨時拆除或使其暫時失效之必要時,應顧及勞工安全及作業狀況,使其暫停工作或採其他必要措施,於其原因消失後,應即恢復原狀。前項第三款之工程施工期間包含開工前之準備及竣工後之驗收、保固維修等工作期間。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4條 本標準規定雇主應設置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雇主應規定勞工遵守下列事項:一、不得任意拆卸或使其失效,以保持其應有效能。二、發現被拆卸或失效時,應即停止作業並應報告雇主或直屬主管人員。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6條 雇主使勞工於營造工程工作場所作業前,應指派所僱之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工作場所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等專業人員,或委託專業單位,依施工規劃階段之風險評估及施工計畫等資料,再實施風險評估,並採適當防護設施,以防止職業災害之發生。…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8-1條 …輛機械之行經路線。四、車輛機械之作業方法。依前項調查,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整理工作場所。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事項,應於作業前告知勞工。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10-1條 …引起之危害,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設置於坑道、隧道、橋梁等供勞工通行之軌道,應於適當間隔處設置避難處所。但軌道側有相關空間,與軌道運行之機械無碰觸危險,或採人車分行管制措施者,不在此限。二、通行於軌道上之車輛有碰觸勞工之…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13條 雇主使勞工於下列有發生倒塌、崩塌之虞之場所作業者,應有防止發生倒塌、崩塌之設施:一、邊坡上方或其周邊。二、構造物或其他物體之上方、內部或其周邊。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14條 雇主使勞工鄰近溝渠、水道、埤池、水庫、河川、湖潭、港灣、堤堰、海岸或其他水域場所作業,致勞工有落水之虞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設置防止勞工落水之設施或使勞工著用救生衣。二、於作業場所或其附近設置下列救生設備。但水深、水…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15條 雇主使勞工於有發生水位暴漲或土石流之地區作業者,除依前條之規定外,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建立作業連絡系統,包括無線連絡器材、連絡信號、連絡人員等。二、選任專責警戒人員,辦理下列事項:(一)隨時與河川管理當局或相關機關連絡…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16條 雇主使勞工於有遭受溺水或土石流淹沒危險之地區中作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依作業環境、河川特性擬訂緊急應變計畫,內容應包括通報系統、撤離程序、救援程序,並訓練勞工使用各種逃生、救援器材。二、對於第十四條及前條之救生衣、救…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17條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作業有墜落之虞者,應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依下列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一、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儘量使勞工於地面完成作業,減少高處作業項目。二、經由施工…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18條 雇主使勞工於屋頂從事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因屋頂斜度、屋面性質或天候等因素,致勞工有墜落、滾落之虞者,應採取適當安全措施。二、於斜度大於三十四度,即高底比為二比三以上,或為滑溜之屋頂,從事作業者,…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19條 …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應採取…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20條 …何物料、設備,並不得使用梯子、合梯、踏凳作業及停放車輛機械供勞工使用。但護欄高度超過堆放之物料、設備、梯、凳及車輛機械之最高部達九十公分以上,或已採取適當安全設施足以防止墜落者,不在此限。八、以金屬網、塑膠網遮覆上欄杆、…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22條 …。但鋼構組配作業得依第一百五十一條之規定辦理。三、為足以涵蓋勞工墜落時之拋物線預測路徑範圍,使用於結構物四周之安全網時,應依下列規定延伸適當之距離。但結構物外緣牆面設置垂直式安全網者,不在此限:(一)攔截高度在一點五公尺…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23條 雇主提供勞工使用之安全帶或安裝安全母索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安全帶之材料、強度及檢驗應符合國家標準CNS7534高處作業用安全帶、CNS6701安全帶(繫身型)、CNS14253背負式安全帶、CNS14253-1全身…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24條 雇主對於坡度小於十五度之勞工作業區域,距離開口部分、開放邊線或其他有墜落之虞之地點超過二公尺時,得設置警示線、管制通行區,代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之設置。設置前項之警示線、管制通行區,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警示線應距離開口…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25條 …使用之開口應予封閉,對暫不使用之開口應採取加蓋等設備,以防止勞工墜落。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27條 …比照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安全網規定。二、覆網下之最低點應離作業勞工工作平面三公尺以上,如其距離不足三公尺,應改以其他設施防護。三、覆網攔截之飛落物件應隨時清理。四、覆網有劣化、破損、腐蝕等情況應即更換。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28條 雇主不得使勞工以投擲之方式運送任何物料。但採取下列安全設施者不在此限:一、劃定充分適當之滑槽承受飛落物料區域,設置能阻擋飛落物落地彈跳之圍屏,並依第二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規定設置警示線。二、設置專責監視人員於地面全時監視…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33條 雇主對於砂、石等之堆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不得妨礙勞工出入,並避免於電線下方或接近電線之處。二、堆積場於勞工進退路處,不得有任何懸垂物。三、砂、石清倉時,應使勞工佩掛安全帶並設置監視人員。四、堆積場所經常灑水或予以覆…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41條 …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前二款未確認前,應管制…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42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施工架組配作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將作業時間、範圍及順序等告知作業勞工。二、禁止作業無關人員擅自進入組配作業區域內。三、強風、大雨、大雪等惡劣天候,實施作業預估有危險之虞時,應即停止作業。四、於紮緊、拆…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47條 雇主不得使勞工在施工架上使用梯子、合梯或踏凳等從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