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00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62 / 200 頁
  1. 行政民防法 第16條 下列人員,不得徵用:一、依兵役法服現役及接受軍事訓練者。二、編列為年度動員計畫要員之後備軍人者。三、列入輔助軍事勤務隊之補充兵及後備軍人者。四、身心障礙者。五、健康狀態不適參加編組者。六、依公務性質不適參加編組者。
  2. 行政民防法 第24條 …二、違反依第四條第二項或第三項所定之辦法,不辦理相關之編組、訓練、演習、服勤或支援,經令其限期辦理,屆期不辦理。三、違反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不參加民防編組、訓練、演習或服勤,經令其限期參加,屆期不參加。違反第…
  3. 行政各級警察機關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 第3條 …警政署(以下簡稱警政署)核配警用武器彈藥。各級警察機關勤務及訓練耗用之彈藥,應於每月五日前繕造清冊,報請警政署核處。
  4. 行政保全業法 第10-2條 保全業僱用保全人員應施予一週以上之職前專業訓練;對現職保全人員每個月應施予四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
  5. 行政保全業法 第16條 …五、違反第十條之二規定,對僱用之保全人員未依規定施予職前專業訓練或在職訓練。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經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或再次違反者,主管機關得處停止營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其情節重大者,廢止其許可。
  6.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7條 …。必要時得委請警察教育機關統一招考。駐衛警察應實施職前及在職訓練,並得委請當地警察機關辦理;其要點由內政部警政署定之。
  7.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8條 …選條件如下:一、高中(職)以上畢業。但曾受警察養成教育、專業訓練,或曾受軍事訓練並擔任士官以上職務者,不在此限。二、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三、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8.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11條 駐衛警察之薪津、訓練、保險、退職、資遣、撫慰、服裝等各項費用,均由駐在單位負擔。
  9. 行政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91-1條 …第一項及第二項性交易服務者之申請,提供輔導轉業或推介參加職業訓練。
  10. 行政保全業法施行細則 第2條 …單條款。八、保全人員服裝圖說及其裝備種類、規格。九、保全人員訓練計畫。
  11. 行政保全業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本法第十條之二規定之職前專業訓練及在職訓練,其課程內容應包括法令常識、執行技巧、防盜、防搶、防火、防災等狀況處置之學科及術科訓練。
  12. 行政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7條 民防團隊辦理民防人員訓練、演習、服勤或支援軍事勤務召集,應簽發召集通知書,並應於報到十日前送達受召集人。但因協助搶救重大災害、戰時、事變時或特殊事故,得以適當方式先行通知召集,再補發召集通知書,不受於報到十日前送達之限制…
  13. 行政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9條 …任,首席副執行長由警察局長兼任,負責辦理民防團隊之任務編組、訓練、演習、服勤等事項。五、置顧問若干人,由民防總隊遴聘熱心人士擔任,協助推展民防事務。六、設秘書作業組,置總幹事、副總幹事各一人,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
  14. 行政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11條 …或言行故意損害民防團隊形象,經查屬實。八、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訓練、演習、服勤或支援軍事勤務。九、因痼疾或重病不堪勝任民防工作。十、其他有風評不佳,經檢舉後查有具體事證,不適任民防工作。
  15. 行政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21條 …(班、中心)員由公民營事業機構人員擔任。特種防護團應訂定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實施計畫,陳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送會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核定實施,並受中央主管機關指揮、監督、管制及運用。特種防護團及所屬分團、大隊,得視任務實際需…
  16. 行政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22條 …團,除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為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其編組及訓練方式準用前條規定外,執行本單位情報傳遞、警報發放、防護、救護、消防及自衛、協助災害搶救等任務,並受民防總隊監督、管制及運用。聯合防護團依管理單位或受推舉人員…
  17. 行政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23條 …此限。參加其他編組之村(里)社區守望相助巡守大隊編組成員;其訓練、服勤以其他編組為主;其服裝、識別證明及其他福利,由其他編組之編組機關(構)製給;於戰時或事變時,由其他編組指揮、監督、管制及運用。
  18. 行政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30條 民防團隊訓練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計畫實施,其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計畫目的。二、訓練項目及實施方式。三、訓練補貼及核發標準。四、其他相關事宜。前項第二款訓練項目及實施方式,應包含下列規定:一、基本訓練:民防團隊整編完成之…
  19. 行政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31條 …務隊、站為提昇專業服勤能力,依其性質分別參加其任務屬性團隊之訓練。區域及任務相近之防護團及聯合防護團,得合併辦理訓練。
  20. 行政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32條 民防總隊及特種防護團得對所轄民防團隊之訓練,實施指導、督導、評比。
  21. 行政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33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會同相關機關,對民防團隊之訓練,實施指導、督導、評比。
  22. 行政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 第9條 駐衛警察使用警械之訓練、監督、考核,由當地警察局(分局)辦理。
  23. 行政保送現職警察人員進修辦法 第3條 …政署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提供。二、由與我國訂有交換警察人員訓練協定國提供或由外國文化機構提供。三、依年度施政計畫核撥專款。四、由外國政府提供之獎學金。
  24. 行政警械使用條例 第10-1條 …時之合理認知。第一項調查小組得提供司法警察機關使用警械之教育訓練及倫理促進等建議事項;其組織及運作方式,由內政部定之。
  25. 行政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前後,依法取得升官等任用資格者而言。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所稱訓練合格,指接受下列期間不少於四個月之教育或訓練,且成績及格者:一、警察教育條例所定之進修教育及深造教育。二、前項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之訓練。
  26. 行政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11條 …外,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三階以上,應經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四階以下,應經警察大學、警官學校、警察專科學校或警察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
  27. 行政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14條 …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敘警正一階本俸最高級,且經晉升警監官等訓練合格者,取得升任警監四階任官資格,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一、經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並任合格實授警正一階職務滿三年。二、經警察大…
  28. 行政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19條 各級警察機關主管及專門性職務人員,得經升職教育或專業訓練培育之。
  29. 行政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20條 …學校特性及職務需要,依資績並重、內陞與外補兼顧原則,並與教育訓練及考核相配合,採公開、公平、公正方式,擇優陞任或遷調歷練,以拔擢及培育人才。警察人員具有特殊功績者,應予陞職。並由內政部警政署召開會議公開審議之。前項應予陞…
  30. 行政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第11條 …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海岸巡防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接受教育訓練實習或實務訓練期間,支援、服行警察、海岸巡防、消防勤務或奉令協助警察、海岸巡防、消防機關執行任務之人員。三、其他奉派會同執行警察、海岸巡防、消防機關勤務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