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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 164 頁- 行政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 第34條 第三十二條規定之傾銷差額,應按已知之受調查國外生產者、出口商個別決定之。案件受調查之國外生產者、出口商及我國進口商或貨物類型過多時,主管機關得選擇合理家數之廠商或貨物範圍作為調查對象,或以其出口量占該國最大輸出比例之廠商…
- 行政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 第35條 對於前條未被選定為調查對象之國外生產者或出口商課徵之反傾銷稅,不得逾該被選定受調查之國外生產者或出口商之傾銷差額加權平均數。被選定之國外生產者或出口商,有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或第二十一條規定情事者,不列入前項加權平均數之…
- 行政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 第35-1條 …出口商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財政部申請新出口商調查,認定其個別傾銷差額:一、於原反傾銷調查資料期間內未輸入涉案貨物。二、與原反傾銷調查資料期間輸入涉案貨物之國外生產者或出口商無關。三、於原反傾銷調查資料期間…
- 行政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 第36條 進口貨物因補貼或傾銷,致損害我國產業之認定,主管機關應調查並綜合評估下列事項:一、該進口貨物之進口數量:包括進口增加之絕對數量及與我國生產量或消費量比較之相對數量。二、我國同類貨物市價所受之影響:包括我國同類貨物因該進口…
- 行政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 第38條 …利潤等標準對貨物為個別之認定,應以我國同類貨物之生產情形作為調查評估之基準。我國同類貨物無法依前項基準作個別之認定時,主管機關應就已得資料與進口貨物最接近類別或範圍之貨物,包括同類貨物,以其生產情形作為調查評估之基準。
- 行政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 第39條 貨物由二國以上輸入,同時受補貼或傾銷調查者,主管機關考量下列情事後,得合併評估補貼或傾銷輸入之影響:一、無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前段規定之情事。二、進口貨物間之競爭情況。三、進口貨物與我國同類貨物間之競爭情…
- 行政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 第41條 案件調查後,經核定不課徵者,應退還臨時課徵之平衡稅、反傾銷稅或解除提供之擔保。案件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經核定應予課徵者,其應課稅額高於臨時課徵者,其差額免予補徵;低於臨時課徵者,退還其差額。
- 行政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 第43條 …體事證,提交審議小組審議是否進行課徵原因有無消滅或變更之期中調查。依前項審議決議進行期中調查之案件,主管機關應自公告進行調查之翌日起九個月內作成認定。必要時,期間得予延長,但不得逾十二個月。期中調查案件,主管機關應依下列…
- 行政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 第44條 …,應停止課徵。但經主管機關進行平衡稅或反傾銷稅是否繼續課徵之調查(以下稱落日調查),認定補貼或傾銷及損害可能因停止課徵而繼續或再發生者,不在此限。平衡稅或反傾銷稅於落日調查認定完成前應繼續課徵。平衡稅或反傾銷稅課徵滿四年…
- 行政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 第45條 …變更課徵平衡稅或反傾銷稅,損害我國產業是否可能繼續或再發生之調查認定時,應綜合考量下列因素:一、進口量是否可能繼續或再度增加。二、進口是否可能繼續或再度影響我國同類貨物市場價格。三、進口是否可能繼續或再度損害我國產業。
- 行政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 第45-1條 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或第十六條調查認定未損害我國產業、無補貼或傾銷後結案、第十五條或第十五條之一規定終止調查、第四十三條完成期中調查或第四十四條完成落日調查者,於終止調查或完成調查公告之翌日起一年內,申請人不得再就同一事…
- 行政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 第48條 本辦法有關案件之調查、認定等相關事宜,本法及本辦法未規定者,得參照有關國際協定或慣例辦理之。
- 行政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國外營利事業所派調查商情及報價接洽之聯絡人員,並不代表其事業簽訂契約或交付定貨者,不屬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所稱之「營業代理人」。
- 行政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37條 …所稱薪資通常水準,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月前調查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
- 行政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75條 …十條第四項之規定向公會徵詢意見時,應具書面,檢附「所得額標準調查表」限期通知查復。
- 行政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 第12條 …即通知當地海關,並將該貨物及相關資料送繳海關。承攬業遇有海關調查走私案件時,應切實配合協助辦理。
- 行政貨物稅條例 第17條 …,主管稽徵機關發現有不合第十三條至第十六條之疑慮時,始得進行調查,並應依查得資料或財政部會商有關機關訂定之標準調整其完稅價格。前項標準,由財政部會商有關機關參照貨物出廠時之實際市場情形定之。
- 行政貨物稅條例 第25條 …知於三日內繳稅補辦申報;逾期仍未辦理者,主管稽徵機關應即進行調查,核定應納稅額補徵;逾期未繳納者,得停止其貨物出廠,至稅款繳清為止。
- 行政貨物稅條例 第29條 …第二十五條規定補報期限,仍未辦理申報納稅者,應按主管稽徵機關調查核定之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二十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九千元,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九萬元。前二項產製廠商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新臺幣三千元,怠報金為新臺幣九千…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2條 適用所得稅協定案件之調查、審核,應依中華民國與其他國家或領域所簽訂之所得稅協定規定辦理;其未規定者,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稅捐稽徵法、所得稅法、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本準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但所得稅法或其他所得稅減免法律規定…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4條 …該協定或其他稅法規定消除之。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指定之調查人員調查、審核適用所得稅協定案件之構成要件事實時,應以實質經濟事實關係及其所生實質經濟利益之歸屬與享有為依據。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指定之調查人員依前項…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9條 …實際居留之天數合併計算。但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指定之調查人員調查發現其在境外從事之活動(含準備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所提供服務內容之活動)與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所提供之服務密切相關者,得將該等天數一併考量。依所得稅協定有關…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40條 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指定之調查人員依本準則規定調查或審核案件,依適用之所得稅協定規定得與他方締約國主管機關相互協議或磋商,認有洽商他方締約國意見必要者,應敘明中、英文理由及相關事實,函請中華民國主管機關審查後洽他方…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43條 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指定之調查人員因查核業務需要,得依所得稅協定有關資訊交換條文、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函請中華民國主管機關洽請他方締約國主管機關查證或提供相關資訊。他方締約國主管機關依所…
-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6條 …業收益或損失,應依法合併計課或核實減除。營利事業如在規定送交調查時間以內申請延期提示帳簿文據者,稽徵機關應予受理。但延長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並以一次為限。營利事業之帳簿文據如因有關機關因公調閱而未能提示者,稽徵機關…
-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11條 …定數調整之。營利事業之帳簿憑證,在辦理結算申報後未經稽徵機關調查核定前,因遭受不可抗力災害或有關機關因公調閱,以致滅失者,除其申報純益率已達該事業前三個年度經稽徵機關核定純益率之平均數者,從其申報所得額核定外,申報純益率…
-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58條 …不予減除。前項各該耗用原料之通常水準,由主管稽徵機關會同實地調查,並洽詢各該業同業公會及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其未經核定該業通常水準者,得比照機器、設備、製造程序、原料品質等相當之該同業原料耗用情形核定之;其無同…
-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71條 …上述薪資通常水準,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月前調查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四、公司為獎勵及酬勞員工,以員工酬勞入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現金增資保留部分股份供員工認購、買回庫藏股轉讓予員工等獎酬公司員工者,…
-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81條 …七、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應就其職工福利委員會之帳冊,調查其收支情形,以資核對。八、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不得提撥福利金。實際支付之福利費用,除員工醫藥費應核實認定外,在不超過第二款第三目、第四目規定之限度內,應…
-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86-2條 …應予核實認定。前項費用之範圍,包括為開發新產品而從事國際市場調查之費用及為推廣自創之註冊商標或服務標章而參加國際組織、國際會議或國際商展之費用在內。建立國際品牌形象費用之原始憑證,依本準則有關條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