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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9條 …保護之管理。(六)委外作業之管理。(七)使用者及特約機構身分確認之管理。(八)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收受儲值款項、國內外小額匯兌業務之管理。(九)資訊系統及安全控管作業之管理。(十)資訊單位及資訊系統使用單位權責劃分之管…
  2.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20條 …質對於自行查核人員應持續施以適當查核訓練。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確認內部稽核人員之資格條件符合本辦法規定,該等確認文件及紀錄應留存備查。
  3.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3條 …:一、建立清楚適當之法令規章傳達、諮詢、協調及溝通系統。二、確認各項作業及管理規章均配合相關法規適時更新,使各項營運活動符合法令規定。三、於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推出各項新商品、服務及向主管機關申請開辦新種業務前,法令遵循主管…
  4.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6條 …機制。五、建立支付款項管理機制。六、建立使用者及特約機構身分確認機制。七、建立使用者及特約機構資料保護機制。八、建立委外業務管理機制。九、建立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
  5.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行接受境外客戶開戶暨受託投資信託商品自律規範等規定,確實辦理確認客戶身分程序,並納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項目。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對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二日發布之條文施行前既有客戶,應於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
  6.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 第11條 …洗錢防制法等規定,或不低於前開規定之標準,協助對境外客戶辦理確認客戶身分程序,除應符合下列規定外,其執行方案及中介機構名單應報金管會備查:一、中介機構協助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確認客戶身分程序之行為,符合或不違反中介機構所…
  7.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2條 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及特約機構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相關事項之管理,依本辦法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依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8.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4條 …名作業時,應依本辦法規定認識使用者身分、留存使用者身分資料及確認使用者身分資料之真實性;使用者變更身分資料,亦同。
  9.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5條 …規則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五條規定之資料。三、當事人請求加強身分確認註記資料。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資料。電子支付機構對於前項查詢所得資料,應審慎運用,並以其客觀性及自主性,決定核准或拒絕使用者註冊之申請。
  10.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6條 …項向聯徵中心查詢所得資料,有異常情事。五、對於已提供用於身分確認之同一行動電話號碼,遭不同使用者重複提供用於身分確認,且無法提出合理說明。六、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得拒絕申請註冊之情形。
  11.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9條 …子支付機構接受個人使用者註冊及開立第一類電子支付帳戶,其身分確認程序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確認使用者提供之行動電話號碼:確認使用者可利用該行動電話號碼操作並接收訊息通知。二、確認使用者身分資料之真實性,確認方式應符合下列規…
  12.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0條 …子支付機構接受個人使用者註冊及開立第二類電子支付帳戶,其身分確認程序應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前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13.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1條 …子支付機構接受個人使用者註冊及開立第三類電子支付帳戶,其身分確認程序應符合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
  14.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3條 …支付機構接受非個人使用者註冊及開立第一類電子支付帳戶,其身分確認程序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確認使用者本人之金融支付工具。二、徵提登記證照或核准設立文件及其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之影本或影像檔。但我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
  15.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4條 …支付機構接受非個人使用者註冊及開立第二類電子支付帳戶,其身分確認程序應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第九條第三項及前條第三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16.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5條 電子支付機構接受使用者辦理儲值卡記名作業,個人使用者之身分確認程序應符合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非個人使用者之身分確認程序應符合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項規定。電子支付機構辦理前項作業,應徵提使用者之聯絡電話。電子支付…
  17.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6條 …託機構以不低於第九條至第十一條、第十三條至第十五條規定之程序確認其身分,得視為已辦理各該規定之身分確認程序。電子支付機構依前項規定委託受委託機構辦理身分確認程序,應依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受委託機構未能配合…
  18.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7條 電子支付機構應依本辦法所規定之差異化身分確認之結果,訂定使用者風險等級劃分標準,並據以評定其風險等級,以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之監控、查核與風險控管。
  19.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8條 電子支付機構接受特約機構簽訂特約機構契約,其身分確認程序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第一類個人特約機構:準用第四條至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六條規定。二、第一類非個人特約機構:準用第四條至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六條…
  20.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9條 …,應徵提特約機構經營實質交易業務之廣告、營業場所照片或其他得確認提供商品或服務等實質交易業務事實之資訊。電子支付機構應與使用者簽訂特約機構契約,始得提供該使用者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收款服務。但依本條例第六條第四款或電子支…
  21.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23條 電子支付機構應留存確認使用者與特約機構身分程序所得資料及執行各項確認使用者與特約機構身分程序之相關紀錄;使用者與特約機構變更身分資料時,亦同。
  22.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25條 電子支付機構對於使用者與特約機構之身分確認程序及交易限額未符合第二章及第三章規定者,應自本辦法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之日起一年內,調整符合相關規定。
  23.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7條 …構簽訂契約成為特約機構。但對於收受下列我國境內之交易款項,經確認交易真實性並留存紀錄者,非屬特約機構,不適用第四條至前條之規定:一、電子發票獎金之領獎。二、購買金融商品或服務依約定買回、贖回或分配收益等之收款。三、薪資或…
  24.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9條 …或特約機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經電子支付機構查核相關證明文件確認無誤者,不在此限:一、以獨資方式經營之非個人使用者或特約機構,電子支付機構得將提領款項轉入或撥付款項至其負責人之金融機構相同幣別存款帳戶。二、非個人使用者或…
  25.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11條 …先約定與該特約機構進行自動交易扣款之服務。四、電子支付機構應確認特約機構之交易安全機制及交易爭議處理流程後,始得提供使用者辦理第二款不特定金額代理收付實質交易之自動交易扣款。
  26.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18條 …:一、電子支付機構應要求使用者提供符合本項規定之證明文件,經確認其有效性後始得受理,並留存證明文件影本或予以記錄。二、每人於電子支付機構限辦一張連結非本人電子支付帳戶之儲值卡。三、電子支付機構應與使用者約定每筆及每日自動…
  27.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27條 …機構所發行記名式儲值卡未依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項所定辦法完成確認使用者身分之儲值卡記名作業,惟經徵提使用者基本身分資料。三、電子支付機構與學校、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及政府機關合作,結合學生證、用戶號碼或身分證明文件等記名式…
  28.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32條 …金,以供使用者進行儲值款項之兌換,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確認未有變相給付利息之情形。二、紅利積點兌換為儲值款項應以新臺幣為限制。三、電子支付機構應依紅利積點發行數額及過往兌換頻次適時評估兌換提撥金收取數額,並以專戶方…
  29.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37條 …、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通報為警示電子支付帳戶,電子支付機構經確認通報原因屬詐財案件,且該帳戶中尚有被害人匯(轉)入之款項未被提領者,應依註冊資料聯絡該帳戶之使用者,與其協商發還警示電子支付帳戶內剩餘款項事宜,如無法聯絡者…
  30.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44條 …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時,應檢具下列書件:一、所在地政府機關書面確認文件,其內容應包括:(一)該政府機關允許我國主管機關及電子支付機構得進行必要之查核。(二)該政府機關同意不會取得我國客戶資訊。二、委託具資訊專業之獨立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