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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50條 …廢氣排放等之影響,以及高層結構體對周遭風場、日照、電波、空氣污染物擴散之干擾,並納入環境保護對策;必要時應進行相關之模擬分析或試驗。
  2.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51條 …於掩埋場封閉或使用期限屆滿後之復育計畫、土地利用計畫以及二次污染問題,應預為規劃且納入環境保護對策。開發單位應妥善規劃廢棄物清運工具、運輸時段及運輸路線,預防廢棄物運送所引起之臭味、噪音、振動污染及交通影響。開發單位規劃…
  3.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52條 …油、天然氣或烏瀝乳(天然瀝乳)為燃料,應依當地氣象條件、產生污染物之質與量、污染控制措施之效率、與人口聚集社區、村落之距離及其他相關因素,於周界內規劃設置緩衝地帶。前項緩衝地帶,如於廠址所在之園區已整體規劃設置者,得免辦…
  4.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53條 …環境保護對策,包括核廢料運送規劃、營運廢液或廢棄物處理、空氣污染防制、水污染防治、噪音防制、陸域水域生態保育及其他有關對策;並對儲存或處理場所封閉或停止使用後,可能引起之二次污染問題,納入環境保護對策,包括拆除建築物或其…
  5.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56條 …之虞之開發行為,應加強植栽綠化及視覺景觀之設計,並依可能產生污染之程度、範圍,開發行為基地與人口聚集社區、村落之距離,視覺景觀之影響及其他相關因素,於周界內規劃設置適當緩衝綠帶。對野生植物、動物生態有影響之虞者,其植栽綠…
  6. 行政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六條之二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7. 行政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第3條 排放廢(污)水中含有害健康物質、大量污染物等致污染水體、危害公眾健康、農漁業生產、飲用水水源或嚴重影響水體品質之虞等違反本法義務行為,且有所得利益者,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六十六條之二規定追繳。主管機關發現下列行為,應注意該…
  8. 行政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第8條 …經處理廢(污)水量÷許可產品量);受有利益人屬未依本法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者,其應產生水量依該業別全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記之前百分之五十之每日核准排放量平均值及所得利益計算期間違法日數認定之。2.實際處理…
  9. 行政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第9條 …、中央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同業相關標準。六、行業污染防治、清潔生產實務手冊等相關政府出版品。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替代計算數據、資料。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各該業別全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記載之前百分之五十之…
  10. 行政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第10條 …日。二、經處分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令停工(業)、歇業或停止污染行為者,自令其停工(業)、歇業或停止污染行為之日為停止日。三、自報停工(業),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者,自其自報停工(業)之日為停止日。經主管機關查驗認定未依規…
  11. 行政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第14條 …失,減少實際利益者。四、受有利益人對違反本法義務所造成之環境污染或破壞進行善後處理或環境復育,以維護水資源清潔及環境永續利用。受有利益人依前項規定與主管機關進行協談者,應檢具營利事業所得結算申報書、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
  12. 行政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13. 行政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三。四、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適用附表四。五、違反本法第三十條水污染管制區內禁止行為者,適用附表五。六、違反本法第十一條第四項所定辦法,逾期九十日仍未繳納水污染防治費者適用附表六。七、違反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三項、第二十二條、第…
  14. 行政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第6條 …四項、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稱情節嚴重,指疏漏或排放廢(污)水或污染物至水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大量疏漏或排放廢(污)水或污染物,經主管機關認定嚴重影響附近地區水體品質。二、廢(污)水或污染物含有害健康物質,經主管機關認…
  15.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16.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四、未來三年需求量之評估。五、替代用料及其料源之評估。六、污染防治設施。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或資料。
  17. 行政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合格證書規費收費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五十五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五十六條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
  18. 行政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9. 行政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5條 …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在同一處所內,得與其依法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合併設置;且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如具備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資格,且設置級別均符合法規規定,其人員得互兼之。
  20. 行政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7條 …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為限。第一項所稱負責人係指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或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所登記之負責人或經負責人授權之人。本辦法施行前,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員工人數超過五十人且負責人已兼任設置為廢(污)水處…
  21. 行政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指不得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或從事其他與污染防治無關之工作。但依第七條第一項兼任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負責人,不在此限。前項所稱其他與污染防治無關之工作係指未同時擔任其他正職之業務。
  22. 行政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22條 …改善,訂定廢(污)水處理設施故障之應變計畫及緊急措施。二、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或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申請、檢測申報:(一)協助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或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展延之申請文件。(二)協助辦理水污染防…
  23. 行政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24條 …規定,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或從事其他與污染防治無關之工作。九、未依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備有請假紀錄簿(單),或該請假紀錄簿(單)未保存三年。十、未依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執行監督,使廢(污)水處理專責人…
  24. 行政環境基本法 第4條 國民、事業及各級政府應共負環境保護之義務與責任。環境污染者、破壞者應對其所造成之環境危害或環境風險負責。前項污染者、破壞者不存在或無法確知時,應由政府負責。
  25. 行政環境基本法 第6條 …納入環境保護理念,以生命週期為基礎,促進清潔生產,預防及減少污染,節約資源,回收利用再生資源及其他有益於減低環境負荷之原(材)料及勞務,以達永續發展之目的。事業應有協助政府實施環境保護相關措施之責任。
  26. 行政環境基本法 第26條 中央政府對於環境污染行為,應建立事前許可、機動查核及事業自動申報制度,以有效管制污染源。中央政府對於稀有資源及自然與文化資產之利用,應建立事前許可、管制及稽查制度,以有效保育自然資源。
  27. 行政環境基本法 第28條 環境資源為全體國民世代所有,中央政府應建立環境污染及破壞者付費制度,對污染及破壞者徵收污染防治及環境復育費用,以維護環境之永續利用。
  28. 行政環境基本法 第31條 中央政府應依法律設置各種環境基金,負責環境清理、復育、追查污染源、推動有益於環境發展之事項。
  29. 行政環境基本法 第37條 …應用。五、研發節約能源技術及設置節約能源產品。六、製造或設置污染防治設備。七、為環境保護目的而遷移。八、提供土地或其他資源作為環境保護之用。九、從事環境造林綠地。十、其他環境保護有關事項。
  30. 行政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2條 …:指將有害垃圾掩埋於以抗壓及雙層不透水材質所構築,並設有阻止污染物外洩及地下水監測裝置之處理方法。二十三、垃圾車:指執行機關執行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作業之下列車輛:(一)密封式垃圾車:車體為密封空間,包括壓縮式及非壓縮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