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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 88 頁-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78條 期貨信託基金交易及投資所得依期貨信託契約之約定應分配收益者,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分配之,並應於期貨信託契約內明定分配日期。
-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84條 …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一次,並以三個月為限。清算人應將前項清算及分配之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及公告,並通知受益人。清算程序終結後應於二個月內,將處理結果向主管機關報備,並通知受益人。對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其清…
- 行政期貨結算機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1條 …止將該資產或處分群組分類為待出售。(四)資產或處分群組符合待分配予業主之定義時,應自待出售重分類為待分配予業主,並視為原始處分計畫之延續,適用新處分方式之分類、表達及衡量規定。分類為待分配予業主之資產或處分群組於不符合國…
- 行政期貨結算機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3條 …係由營業結果所產生之權益,包括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及未分配盈餘(或待彌補虧損)等:1.法定盈餘公積:依公司法之規定應提撥定額之公積。2.特別盈餘公積:因有關法令、契約、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由盈餘提撥之公積。3.未…
- 行政期貨結算機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5條 …(三)與業主(以其業主之身分)之交易,並分別列示業主之投入及分配予業主,以及未導致喪失控制之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期貨結算機構應於權益變動表或附註中,表達本期認列為分配予業主之股利金額及其相關之每股股利金額。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17條 存託機構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後,對於受分配之現金股利、兌回並出售海外存託憑證所表彰有價證券所獲價款,及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由投資人自行或委託存託機構在原兌回股數或上限總額範圍內自國內市場買入所表彰之原有價證券…
- 行政會計師法 第22條 …合夥人姓名。五、資本總額及各合夥人之出資額。六、合夥人之損益分配比例。七、表決權數之分配。八、合夥人會議決議程序。九、合夥人之加入、退出程序、退出事由及相關權利義務。十、合併、解散程序及解散事由。十一、工作底稿及其相關文…
- 行政會計師法 第28條 …。五、盈餘及虧損分派比例或基準。六、董事人數。七、表決權數之分配。八、會議之種類、召集程序及決議方法。九、股東加入、退出程序、退出事由及相關權利義務。十、工作底稿及其相關文件之所有權及借閱程序。十一、合併、解散、清算程序…
- 行政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本基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應依規定辦理分配。
- 行政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 第30條 …權利。軍用物資之港口勤務作業及船席指泊,由地區軍事機關及部隊分配船席辦理及清運。國軍各軍事機關及部隊為辦理前二項事務,得協調地區港務機關不定期實施應變演習。
- 行政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 第1條 行政院為辦理國家發展之規劃、協調、審議、資源分配業務,特設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 行政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 第2條 …掌理下列事項:一、國家發展政策之綜合性規劃、協調、審議及資源分配。二、國家發展計畫之綜合性規劃、協調、審議、資源分配及中長程計畫性別平等影響評估之協調。三、經濟發展政策之綜合性規劃、協調、審議及資源分配。四、社會發展政策…
- 行政會計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 第8條 懲戒事件發交到會後,即由主任委員平均輪流分配於各委員先行審查。前項懲戒事件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懲戒委員會得不予受理。但其情形可以補正,應定期間先命補正:一、移送之事件不屬懲戒委員會之權限者。二、未依會計師法規定移送者。三…
-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理年費檢查費計繳標準及規費收取辦法 第5條 …準:(一)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損益以併計未分配盈餘項下之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後之利益數為準。(二)兌換損益以併計外匯價格變動準備淨變動後之利益數為準。三、資產管理服務收入及其…
- 行政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第10條 …款項與其上限及閒置資金之事項。八、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收益分配之項目、時間及給付方式。九、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應負擔費用之項目及其計算方法、給付方式及時間。十、受託機構之報酬、種類、計算方法、支付時期及方法。十一、不動產…
- 行政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第28條 …繳納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所得依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約定應分配之收益,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分配之。
- 行政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第33條 …稱、義務及責任。六、信託財產本金或其所生利益、孳息及其他收益分配之方法。七、各種種類或期間之受益證券,其內容、受償順位及期間。八、受益證券之發行或交付方式及其轉讓限制。九、受託機構支出費用之償還及損害賠償之事項。十、受託…
- 行政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第38條 …及比率;未符合規定之持有人,其受益權之表決權行使及信託利益之分配,得予以限制。前項持有人數、持有金額與比率及限制事項,由主管機關以辦法定之。
- 行政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第41條 受益證券持有人之收益分配請求權,自發放日起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該時效消滅之收益併入信託財產。除前項規定外,基於受益證券所為之其他給付,其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為十五年。
- 行政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第50條 依本條例規定募集或私募之受益證券,其信託利益應每年分配。依前項規定分配之信託利益,為受益人之所得,按利息所得課稅,不計入受託機構之營利事業所得額。第一項利息所得於分配時,應以受託機構為扣繳義務人,依規定之扣繳率扣繳稅款分…
- 行政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第57條 …集受益人會議。二、未依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分配信託利益。三、其他足以影響受益人權益之重大情事。受託機構依本條例規定辦理不動產投資信託或不動產資產信託業務,有前項及信託業法第四十一條所定情事者,如該信託設…
- 行政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第64條 …五、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三項或第三十六條準用第二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分配收益。六、違反第四十七條準用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未設置受益人名冊,或其設置違反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七、違反第五十四條第一項…
- 行政離島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5條 本基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應依規定辦理分配。
- 行政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處理辦法 第8條 …有人屆期未轉讓者,不得行使其受益權之表決權,且受託機構不得再分配信託利益予該持有人。發起人因讓與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而持有受益證券者,應將受益證券提交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集中保管,且自持有受益證券起…
- 行政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處理辦法 第12條 …效之報告及不動產管理機構適格性之檢討。二、每年配息比率應為可分配收益之百分之九十以上,及保留未分配部分之明確用途。三、依本條例或契約辦理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之估價,應符合下列事項:(一)應由受託機構聘任專業估價者估價。…
-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24條 …為辦理。(四)繼承人有數人時,其應繼分依民法繼承編應繼分規定分配者,填具全部繼承人股份分配同意書;由法院裁判者,檢附法院裁判書。(五)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核發之遺產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書。三、贈與過戶:填具過戶申請…
-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43條 公司分配現金股利或配發增資股票,股票所有人未於停止過戶前辦理過戶,而僅憑同意書轉讓其股利、增資股票,或由其證明確實為該股利、增資股票之權利人者,應自停止過戶五日內為之,逾期由股票所有人洽前手自行協調辦理。股票所有人於停止…
-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44條 公司分配現金股利、辦理現金增資認股或發放增資股票時,其股東有開立全權委託投資保管劃撥帳戶者,屬全權委託投資部分,應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10條 …關之下列事項:(一)信託財產本金或其所生利益、孳息及其他收益分配之方法。(二)發行各種種類或期間之受益證券,其本金持分、收益持分、受償順位及期間等事項。五、信託財產管理處分之方法,與受委任管理及處分該財產之服務機構。六、…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13條 …,該機構之名稱。七、信託財產本金或其所生利益、孳息及其他收益分配之方法。八、各種種類或期間之受益證券,其本金持分、收益持分、受償順位及期間。九、受益證券之發行方式及其轉讓限制。十、受託機構於處理信託事務時,關於借入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