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44條 法規: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二章 公司股務作業 › 第四節 股票停止過戶及發放股利、配發增資股票之處理 第44條 公司分配現金股利、辦理現金增資認股或發放增資股票時,其股東有開立全權委託投資保管劃撥帳戶者,屬全權委託投資部分,應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相關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