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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24條 …號。四、發生異常狀況時,工作者採取之應變措施。五、因緊急停止裝置動作致機器人停止運轉後再起動前,確認異常狀況解除及確認安全之方法。
  2.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26條 …監視人員從事下列事項:(一)於發生異常狀況時,立即使緊急停止裝置發生動作。(二)嚴禁從事作業以外之人員進入可動範圍內。二、將緊急停止裝置用開關交付在可動範圍內從事作業之工作者自行操作。三、使用具有第九條第一款、第二款構造…
  3.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27條 …線之被覆或外套管有無損傷。二、操作機之動作有無異常。三、控制裝置及緊急停止裝置之機能是否正常。四、空氣或油有無由配管漏洩。前項第一款之確認作業應於停止運轉後實施;第二款及第三款之確認作業應於可動範圍外側實施。
  4.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33條 …生異常而必須進入可動範圍內搶修時,應於人員進入前,以緊急停止裝置動作等方式停止機器人之運轉,除使工作者攜帶安全栓外,應在啟動開關處作禁止觸動之標示。
  5. 行政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第9條 …合器、沈澱分離器、熱交換器、計量槽或儲槽等化學設備。四、冷卻裝置、攪拌裝置或壓縮裝置等設備。五、輸送裝置。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容器有公告板者,其內容之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之名稱、地址及電話經常變更,但備有安全資料表者,…
  6.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19條 衝擊荷重,應依下列規定計算:一、起重機設有緩衝裝置時,於無吊掛物之狀態下,以額定速度之百分之七十,計算其吸收運動能所造成之力。但於緩衝裝置前方設置有自動減速之裝置者,得以其減速後之速度計算。二、起重機之吊掛物,自吊運車以…
  7.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24條 …、風向應以最不利之方向。三、設置於屋外之直行起重機,防止逸走裝置應處於使用狀態。
  8.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26條 吊升裝置及起伏裝置,應設置控制荷物或伸臂下降之制動器。但使用液壓或氣(汽)壓為動力者,不在此限。前項之制動器,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制動轉矩值應為承載相當於額定荷重時,起重機吊升裝置或起伏裝置中最大轉矩值之一‧五倍以上。二…
  9.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27條 起重機之直行裝置應設制動器。但下列起重機,不在此限:一、設置在屋內,操作人員於地面上操作,並隨荷物移動,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一)直行輪軸承為滑動軸承。(二)直行輪軸承為滾動軸承,且直行額定速度在每分鐘二十公尺以下。二…
  10.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28條 起重機之橫行裝置應設制動器。但下列起重機,不在此限:一、設置在屋內,且橫行輪軸承為滑動軸承者。二、設置在屋內,操作人員於地面上操作,橫行輪軸承為滾動軸承,且橫行額定速度為每分鐘二十公尺以下者。三、吊運車以油壓作動者。四、…
  11.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29條 以鋼索供作荷物之吊升、直行、吊運車橫行等動作之裝置(以下稱吊升裝置等),其捲胴、槽輪或平衡輪之節圓直徑與鋼索直徑之比,應大於下表之值:┌────────┬──────┬──────────────┐│吊升裝置等之等級│捲…
  12.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32條 構成吊升裝置等之捲胴、軸、銷及其他組件應具有充分之強度,且不得有妨礙吊升裝置等作動之磨耗、變形或裂隙等缺陷。
  13.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33條 使用鋼索或吊鏈之吊升裝置及起伏裝置,應設置過捲預防裝置。但使用液壓、氣壓、絞車或內燃機為動力之吊升裝置及起伏裝置,不在此限。
  14.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34條 過捲預防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有自動遮斷動力及制動動作之機能。二、具有吊鉤、抓斗等吊具或該吊具之捲揚用槽輪之上方與捲胴、槽輪、吊運車、桁架或其他有碰撞之虞物體(傾斜之伸臂除外)下方間之間隔,保持在○‧二五公尺以上之…
  15.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35條 伸臂起重機,應設置過負荷預防裝置。但符合下列規定,並已裝有其他預防裝置(第三十七條規定之安全閥除外)而能防止過負荷者,不在此限:一、吊升荷重未滿三公噸者。二、伸臂之傾斜角及長度保持一定者。三、額定荷重保持一定者。
  16.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36條 …伏動作之伸臂起重機,應於操作人員易見處,設置伸臂傾斜角之指示裝置,以防止過負荷操作。
  17.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37條 使用液壓或氣壓為動力之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升裝置及起伏裝置,應設置防止壓力過度升高之安全閥。前項吊升裝置及起伏裝置,應設置防止液壓或氣壓異常下降,致吊具等急劇下降之逆止閥。但設置符合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制動器…
  18.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39條 走行固定式起重機應設電鈴、警鳴器等警報裝置。但操作人員於地面上操作,且隨荷物移動或以人力移動之起重機,不在此限。
  19.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40條 吊鉤應設置防止吊掛用鋼索等脫落之阻擋裝置。但於特殊環境吊掛特定荷物,實施全程安全分析,報經檢查機構認可者,不在此限。
  20.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42條 頂升式吊升裝置之保持機構,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有保持鋼索等必要之功能。二、具有防止所有保持機構同時開放及失去功能者。前項頂升式吊升裝置,指具有數個保持機構,以動力伸縮使交互開閉該等保持機構,藉由鋼索等吊升或卸放荷物之裝…
  21.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43條 …一端應連接於接地側之電線。二、線圈與接地側電線間,不得有開關裝置。操作回路應於停電時,切離所有電動機電路,使操作用開關器未回復至停止之作動位置時,電源無法啟動。但操作用開關器之操作部分具有能自動恢復至停止作動位置,並停止…
  22.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44條 固定式起重機之控制裝置,應於操作人員易見處標示起重機之動作種別、動作方向及動作停止位置。但具有操作人員自控制裝置之操作部分放手時,能自動恢復至停止位置之構造者,得不標示該停止動作位置。
  23.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48條 …、橋型起重機及卸載機之橫行軌道,應在其兩端或適當場所設置緩衝裝置、緩衝材或相當於吊運車輪直徑四分之一以上高度之車輪阻擋器。起重機之直行軌道,應在其兩端或其適當場所設置緩衝裝置、緩衝材或相當於該起重機之直行車輪直徑二分之一…
  24.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49條 …起重機並置於同一軌道上時,應分別於各該起重機相對側,設置防撞裝置、緩衝裝置或緩衝材。但操作人員於地面上操作,並隨荷物移動之起重機,不在此限。
  25.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50條 設置於屋外之起重機,應設有直行之防止逸走裝置,其性能應足以承受依下式計算所得之風荷重:W=11804√hCA式中之W、h、C及A分別表示下列之值:W:風荷重。單位:牛頓H:起重機受風面自地面起算之高度值(公尺)。但高度未…
  26.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51條 …直行之原動機馬力應在風速每秒十六公尺時,能安全行駛至防止逸走裝置之處。
  27.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52條 …、中欄杆及自走道面起高三公分以上之腳趾板。但有礙吊運車或其他裝置橫行之側及水平伸臂之旋轉,另設有防止人員墜落設施者,不在此限。三、走道面不得有踩倒、滑倒、絆倒等之危險。
  28.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54條 …高度超過六公尺時,應於距梯底二公尺以上部分設置護籠或其他保護裝置。
  29.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57條 …保持確實之連絡者,不在此限。二、開關器、控制器、制動器、警報裝置等操作部分,應設於操作人員容易操作之位置。三、應設置防止感電用之圍柵或絕緣覆蓋,以預防操作人員因接觸充電部分,發生感電危害。四、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列舉之起重機…
  30.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58條 …有如捲揚用鋼索或吊鏈斷裂時,能自動控制該駕駛室或駕駛台下降之裝置。但駕駛室或駕駛台之揚程在二‧五公尺以下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