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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85條 檢查機構受理實施鍋爐內部檢查時,應將檢查日期通知雇主,使其預先將鍋爐之內部恢復至常溫、常壓、排放內容物、通風換氣、整理清掃內部及為其他定期檢查必要準備事項。前項內部檢查項目為鍋爐內部之表面檢查及厚度、腐蝕、裂痕、變形、污…
  2.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86條 鍋爐外部檢查之項目為外觀檢查、外部之腐蝕、裂痕、變形、污穢、洩漏之檢測、必要時實施之非破壞檢查、易腐蝕處之定點超音波測厚、附屬品及附屬裝置檢查。必要時,得以適當儀器檢測其內部,發現有異狀者,應併實施內部檢查。前項超音波測…
  3.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87條 檢查機構對定期檢查合格之鍋爐,應於原檢查合格證上簽署,註明使用有效期限,最長為一年。但第八十四條第三項,最長得為二年。檢查員於實施前項定期檢查後,應填報鍋爐定期檢查結果報告表(附表四十一),並將定期檢查結果通知雇主。
  4.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88條 鍋爐經定期檢查不合格者,檢查員應即於檢查合格證記事欄內記載不合格情形並通知改善;其情形嚴重有發生危害之虞者,並應報請所屬檢查機構限制其最高使用壓力或禁止使用。
  5.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89條 鍋爐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由所有人或雇主向檢查機構申請重新檢查:一、從外國進口。二、構造檢查、重新檢查、竣工檢查或定期檢查合格後,經閒置一年以上,擬裝設或恢復使用。三、經禁止使用,擬恢復使用。四、固定式鍋爐遷移裝置地點…
  6.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90條 所有人或雇主申請鍋爐之重新檢查時,應填具鍋爐重新檢查申請書(附表四十二)一份,並檢附下列書件:一、鍋爐明細表二份。二、構造詳圖及強度計算書各二份。但檢查機構認無必要者,得免檢附。三、前經檢查合格證明文件或其影本。第七十八…
  7.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91條 鍋爐經重新檢查合格者,檢查機構應在鍋爐明細表上加蓋重新檢查合格戳記(附表三十四),檢查員簽章後,交付申請人一份,做為重新檢查合格證明,以辦理竣工檢查。但符合第八十九條第二款之竣工檢查或定期檢查後停用或第三款,其未遷移裝設…
  8.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92條 鍋爐經修改致有下列各款之一變動者,所有人或雇主應向檢查機構申請變更檢查:一、鍋爐之胴體、集管器、爐筒、火室、端板、管板、汽包、頂蓋板或補強支撐。二、過熱器或節煤器。三、燃燒裝置。四、安裝基礎。鍋爐經變更檢查合格者,檢查員…
  9.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93條 所有人或雇主申請鍋爐變更檢查時,應填具鍋爐變更檢查申請書(附表四十三)一份,並檢附下列書件:一、製造設施型式檢查合格證明。二、鍋爐明細表二份。三、變更部分圖件。四、構造詳圖及強度計算書各二份。但檢查機構認無必要者,得免檢…
  10.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94條 檢查機構於實施鍋爐之構造檢查、竣工檢查、定期檢查、重新檢查或變更檢查認有必要時,得告知鍋爐所有人、雇主或其代理人為下列各項措施:一、除去被檢查物體上被覆物之全部或一部。二、拔出鉚釘或管。三、在板上或管上鑽孔。四、鑄鐵鍋爐…
  11.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09條 …設備者。四、其他實施內部檢查困難者。前項第一種壓力容器有附屬鍋爐時,其檢查期限得隨同延長之。
  12.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32條 …──────────────┼─────────┤││相當於鍋爐及熔接構造用壓延鋼材│除第一次檢查為竣工│││之材料,其抗拉強度未滿58kg/│檢查後二年外,其後│││mm2者。│五年。││├──────────────…
  13.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33條 …虞者。六、其他實施內部檢查困難者。前項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有附屬鍋爐或第一種壓力容器時,其檢查期限得隨同延長之。
  14. 行政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 第2條 …均綜合溫度熱指數達第五條連續作業規定值以上之下列作業:一、於鍋爐房從事之作業。二、灼熱鋼鐵或其他金屬塊壓軋及鍛造之作業。三、於鑄造間處理熔融鋼鐵或其他金屬之作業。四、鋼鐵或其他金屬類物料加熱或熔煉之作業。五、處理搪瓷、玻…
  15. 行政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2條 本標準用詞及符號定義如下:一、第一種壓力容器:指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者。但不包括小型壓力容器。二、第二種壓力容器:指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者。三、MPa:壓力單位,百萬帕斯卡…
  16. 行政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66條 …安全閥或可替代之安全裝置。但反應器以外之第一種壓力容器,其與鍋爐或其他壓力源直接連通,且其最高使用壓力在該壓力源最高使用壓力以上者,不在此限。安全閥應裝設於第一種壓力容器本體或其附設之管之易於檢查位置,且應使其閥軸呈垂直…
  17.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事前使其接受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一、鍋爐操作人員。二、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三、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人員。四、高壓氣體容器操作人員。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前項人員,係指須經具有危險性…
  18.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雇主對下列勞工,應使其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一、小型鍋爐操作人員。二、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三、吊升荷重在零點五公噸以上未滿三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或吊升荷重未滿一公噸之斯達卡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四…
  19.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9條 …超過二百二十伏特電力線之銜接。八、已熔礦物或礦渣之處理。九、鍋爐之燒火及操作。十、鑿岩機及其他有顯著振動之工作。十一、一定重量以上之重物處理工作。十二、起重機、人字臂起重桿之運轉工作。十三、動力捲揚機、動力運搬機及索道之…
  20.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性之設備,指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容量以上之下列設備:一、鍋爐。二、壓力容器。三、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四、高壓氣體容器。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具有危險性之設備。
  21.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32條 雇主對鍋爐應每月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鍋爐本體有無損傷。二、燃燒裝置:(一)油加熱器及燃料輸送裝置有無損傷。(二)噴燃器有無損傷及污髒。(三)過濾器有無堵塞或損傷。(四)燃燒器瓷質部及爐壁有無污髒及損傷。(五)…
  22.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34條 雇主對小型鍋爐應每年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鍋爐本體有無損傷。二、燃燒裝置有無異常。三、自動控制裝置有無異常。四、附屬裝置及附屬品性能是否正常。五、其他保持性能之必要事項。
  23.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64條 …列危險性設備作業時,應使該勞工就其作業有關事項實施檢點:一、鍋爐之操作作業。二、第一種壓力容器之操作作業。三、高壓氣體特定設備之操作作業。四、高壓氣體容器之操作作業。
  24. 行政勞動檢查法 第26條 …火工廠及火藥類製造工作場所。四、設置高壓氣體類壓力容器或蒸汽鍋爐,其壓力或容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者之工作場所。五、製造、處置、使用危險物、有害物之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數量之工作場所。六、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25.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241條 本規則不適用於左列高壓氣體。一、高壓鍋爐及其導管內之高壓蒸氣。二、鐵路車輛設置之冷氣設備內之高壓氣體。三、船舶設備內使用之高壓氣體。四、礦場設施內以壓縮、液化及其他方法處理氣體之設備內之高壓氣體。五、航空器內使用之高壓氣…
  26. 行政船舶清艙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5條 …使用壓力在每平方公分十公斤、每小時可產生蒸發量七噸以上蒸氣之鍋爐一座。二、可供四具洗艙機使用之洗艙水加熱器一座。三、具有洗艙管及控制閥之洗艙機八具。四、具有容量在二千立方公尺以上,並有安全設備之錐頂形儲油槽一座。五、具有…
  27.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8條 …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液化氣體。前項高壓氣體不適用於高壓鍋爐及其管內高壓水蒸氣,交通運輸如火車及航空器之高壓氣體、核子反應裝置有關之高壓氣體、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不易發生災害之高壓氣體。
  28.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9條 雇主對於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應依下列之規定:一、如在原動機與鍋爐房中,或在機械四周通往工作台之工作用階梯,其寬度不得小於五十六公分。二、斜度不得大於六十度。三、梯級面深度不得小於十五公分。四、應有適當之扶手。
  29.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04條 雇主對於鍋爐及壓力容器設備及有關措施,應依鍋爐及壓力容器有關安全規則之規定辦理。
  30.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85-4條 雇主對於使用熱媒油之鍋爐本體與相關設備及輸送管線系統,操作溫度在其閃火點以上時,除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及消防相關法規規定外,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並留存紀錄或文件三年:一、作業前,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就下列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