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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 7 頁-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64條 毒性氣體之氣體設備之配管、管接頭及閥之接合;應採用熔接接合。但不適於熔接接合者,得以在安全上具有必要強度之凸緣接合代替。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65條 毒性氣體之氣體設備之配管,應依各該氣體之種類、性狀、壓力及該配管鄰近狀況,在必要處所採用二重管構造。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69條 …影響者,應設表示其開閉狀況之標示。二、與該閥之相關裝置有關之配管,應於近接該裝置之部位,以容易識別之方法標示該配管內之氣體或其他流體之種類及流動方向。但使用按鈕操作者,不在此限。三、閥之相關裝置之操作對製造設備在安全上有…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71條 …應在事前確認灌注液化石油氣於容器或受灌注自該容器之製造設備之配管與容器之配管連接部分無漏洩液化石油氣之虞,且於灌注或抽出並將此等配管內之流體緩緩排放至無虞危險後,始得拆卸該配管。七、高壓氣體之灌裝,應使用符合現行法令規定…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92條 …氧氣之製造設備灌注高壓氣體於儲槽時,應於事前確認該製造設備之配管與該儲槽配管間之連接部位無虞高壓氣體漏洩,且於灌注後,將留存於配管內之剩餘氣體以不致發生危害之程度,微量逐予排放後,始可拆卸配管。五、灌裝可燃性氣體時,應採…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93條 …於儲槽或容器,或自儲槽或容器抽出時,應於事前確認該製造設備之配管與該儲槽或容器配管間連接部位無虞液化石油氣之漏洩,且於灌注後,將留存於配管內之剩餘氣體以不致發生危害之程度,微量逐予排放後,始可拆卸配管。七、灌裝高壓氣體時…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97條 …間不得使用可燃性墊圈。三、從事加熱灌裝用高壓氣體之容器、閥或配管時,應使用熱濕布或溫度在攝氏四十度以下之溫水。四、擬將灌裝於容器之氰化氫移注於其他容器時,應於灌裝之日起六十日內為之。但純度在百分之九十八以上,且未曾著色者…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09條 …施之氣密試驗合格之耐壓及氣密性能。七、灌氣容器等與調整器間之配管,應使用容器上所刻耐壓試驗壓力以上之壓力、調整器與停止閥間之部分則以每平方公分八公斤(長度未滿○.三公尺者,為每平方公分二公斤)以上之壓力實施之耐壓試驗或經…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10條 …一百零九條(不含第六款、第八款)者外,依左列規定。一、容器以配管連接者,其容器放置場及灌氣容器等,準用第一百十六條及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其他者準用第七十九條之規定。二、儲槽準用第一百十三條及第一百十九條之規定。三、導管…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13條 …陷現象時,應視其沈陷程度採取適當因應措施。六、操作安裝於儲槽配管之閥時,應考慮閥之材料、構造及其狀況,採取必要措施以防止過巨之力加諸於閥上。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21條 …體儲存場(不含次條規定者。),其設置應依左列規定:一、容器以配管連接者,準用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至第五款之規定;其可流通高壓氣體之配管者,且應準用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高壓氣體設備之規定。二、容器未以配管連接者,準用第七十九…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22條 …液化石油氣之液化石油氣儲存場,其設置應依左列規定:一、容器以配管連接者,準用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至第五款(不含第四款)之規定。二、容器未以配管連接者,準用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至第六款(不含第四款)之規定。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57條 消費設備(除配管之基礎外。)不得有不均勻沈陷致使該設備發生有害之變形;儲存能力在一百立方公尺或一公噸以上之儲槽之支柱(未置支柱之儲槽者為其底座。)應置於同一基礎,並緊密結合。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58條 消費設備之儲存設備、導管、減壓設備及此等設備之配管等(以下簡稱儲存相關設備,但容器除外;且液氯儲存設備以儲存能力在一千公斤以上未滿三千公斤者為限。以下於次條及第一百六十三條均同。)應經以常用壓力一.五倍以上壓力實施之耐壓…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61條 液氨或液氯之減壓設備與該氣體進行之反應、燃燒設備間之配管,應設逆流防止裝置。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64條 液氨或液氯之消費設備之配管、管接頭及閥之接合,應採用熔接接合。但不適於熔接接合者,得以安全上具有必要強度之凸緣接合代替。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65條 液氨或液氯之消費設備之配管,應依各該氣體之種類、性狀、壓力及該配管鄰近狀況,在必要處所採用二重管構造。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76條 …以下簡稱特定消費設備)之儲存設備、導管、減壓設備及此等設備之配管(以下簡稱儲存相關設備。)外面至處理煙火(不含消費設備內使用之煙火。)之設備應保持八公尺以上距離,或在該儲存相關設備與處理煙火之設備間設置防止氣體自該設備漏…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80條 加熱灌氣容器等、閥或配管時,應使用熱濕布或溫度在攝氏四十度以下之溫水。但設有安全閥及可調節壓力或溫度之自動控制之加熱器內之配管,不在此限。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83條 …碳置換設備內部之氣體,且在環氧乙烷容器與消費所使用之設備間之配管,設逆流防止裝置。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91-1條 …接供應使用管理計畫。二、容器及氣化器應設置於室外。三、容器及配管應採取防止液封措施。四、連接容器與配管之軟管或可撓性管(以下簡稱撓管),連結容器處應加裝防止氣體噴洩裝置。五、接用撓管之液化石油氣配管應設逆止閥。六、撓管及…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205條 冷凍機器應就冷媒設備以設計壓力以上之壓力實施氣密試驗;其配管以外之部分,應以設計壓力一.五倍以上之壓力實施耐壓試驗。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217條 加熱於灌氣容器等、閥或配管時,應使用熱濕布或溫度在攝氏四十度以下之溫水。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9條 雇主對工作場所中原有之電線、電力配管、電信管線、電線桿及拉線、給水管、石油及石油產品管線、煤氣事業管線、危險物或有害物管線等,如有妨礙工程施工安全者,應確實掌握狀況予以妥善處理;如有安全之虞者,非經管線權責單位同意,不得…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73條 雇主對於有危險物或有油類、可燃性粉塵等其他危險物存在之虞之配管、儲槽、油桶等容器,從事熔接、熔斷或使用明火之作業或有發生火花之虞之作業,應事先清除該等物質,並確認無危險之虞。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90條 …斷氣源。五、搬運容器時應裝妥護蓋。六、容器閥、接頭、調整器、配管口應清除油類及塵埃。七、應輕緩開閉容器閥。八、應清楚分開使用中與非使用中之容器。九、容器、閥及管線等不得接觸電焊器、電路、電源、火源。十、搬運容器時,應禁止…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94條 …、沈澱分離器、熱交換器、計量槽、儲槽等容器本體及其閥、旋塞、配管等附屬設備時,該建築物之牆壁、柱、樓板、樑、樓梯等接近於化學設備周圍部分,為防止因危險物及輻射熱產生火災之虞,應使用不燃性材料構築。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95條 雇主對於化學設備或其配管存有腐蝕性之危險物或閃火點在65℃以上之化學物質之部分,為防止爆炸、火災、腐蝕及洩漏之危險,該部分應依危險物、化學物質之種類、溫度、濃度、壓力等,使用不易腐蝕之材料製造或裝設內襯等。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96條 雇主對於化學設備或其配管,為防止危險物洩漏或操作錯誤而引起爆炸、火災之危險,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化學設備或其配管之蓋板、凸緣、閥、旋塞等接合部分,應使用墊圈等使接合部密接。二、操作化學設備或其配管之閥、旋塞、控制開關、…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07條 …應有支持氣鐘升降之鐵柱及安全排氣管之設置。四、氣槽、清淨器、配管等之與乙炔接觸之部分,不得使用銅或含銅百分之七十以上銅合金製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