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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 20 頁- 行政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第3條 …線電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成立,從事業餘無線電活動之團體。四、輻射:指以無線電磁波形式向外流動之能量。五、發射:指由無線電臺所產生之輻射或其輻射產物。六、必需頻帶寬度:指足使資訊傳輸獲得在各類發射所規定條件下之傳輸品質及所…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組織條例 第2條 …委員會核能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掌理左列事項:一、核能安全及輻射防護之研究發展。二、核子反應器技術之研究發展。三、核子燃料及材料之研究發展。四、原子能資源開發技術之研究發展。五、放射化學及核子化學之研究發展。六、原子能在…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顧問遴聘及集會辦法 第3條 …會顧問得就本會掌理有關原子能科學發展、核子設施安全管制、游離輻射安全防護、原子能技術應用及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等事項,向主任委員提供意見,並備諮詢。本會主任委員認為有必要時,得召開顧問會議,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本會一級單位主…
-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規範之衍生廢棄物所造成之輻射劑量不包括背景輻射。
-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4條 本辦法規範之衍生廢棄物包括:一、主管機關依游離輻射防護法第四條公告納入管理之天然放射性物質,經非核能工業相關之技術加工而導致活度濃度增強,所衍生之廢棄物或受其污染之廢棄物。二、經主管機關公告含有天然放射性物質之廢棄物。前…
-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6條 …人應執行人員防護與環境監測;年有效劑量大於六毫西弗者,應提出輻射防護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衍生廢棄物之運送作業應依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之規定。
-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13條 …人或管理人應於三十日前,檢具載明轉讓之衍生廢棄物種類、數量、輻射特性及受讓人等書面資料,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衍生廢棄物處理、貯存及掩埋場所之轉讓,其所有人、持有人或管理人應於三十日前,檢具受讓人資料及其相關轉讓…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徵收行政規費之事項及收費基準如下:一、輻射度量儀器校驗:每臺新臺幣二千二百元。二、加馬能譜分析:每樣品新臺幣二千元。三、輻射污染擦拭計測:每張新臺幣五百元。四、鍶九十核種分析:…
-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一款之規定。四、經耐候性測試後,應符合第一款之規定。五、經耐輻射測試後,應符合第一款之規定。六、經耐菌性測試後,應符合第一款之規定。前條第一款、第三款及前項規定之測試項目、方法及標準如附表三。
-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12-1條 低放處置設施作業,應符合該設施安全分析報告及輻射安全防護之相關規定。
-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17條 …估。五、廢棄物貯存及處置狀況評估。六、異常事件經驗回饋。七、輻射影響評估。八、封閉及監管規劃。九、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 行政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游離輻射防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2條 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輻射相關執業執照,係指下列之一:一、放射線科、核子醫學科專科醫師執業執照。二、依醫事放射師法核發之執業執照。三、依本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核發之輻射防護人員認可證書。四、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五項及…
- 行政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3條 …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之教員、研究人員及學生。二、主管機關認可之輻射防護訓練業務機構之學員。三、接受臨床訓練之醫師、牙醫師或於醫院實習之醫學校院學生、畢業生。四、接受職前訓練之人員。前項第四款之人員在合格人員指導下從事操作訓…
- 行政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4條 操作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人員,除有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情形外,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並取得證明,經主管機關測驗合格後,填具申請書向主管機關申領核發輻射安全證書:一、經主管機關認可之輻射防護訓練業務者依輻…
- 行政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5條 …前二款以外之放射性物質活度為豁免管制量一百倍。四、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其公稱電壓為十五萬伏或粒子能量為十五萬電子伏。五、櫃型或行李檢查x光機、離子佈植機、電子束焊機或靜電消除器,其可接近表面五公分處劑量率為每小時五微西弗。…
- 行政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6條 …二項規定之訓練係指下列之一,並取得證明者:一、主管機關認可之輻射防護訓練業務者或設施經營者依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附表二規定辦理之訓練。二、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取得輻射防護…
- 行政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7條 輻射安全證書有效期間為六年,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人得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證書有效期間內接受下列訓練或積分合計時數三十六小時以上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一、主管機關認可之輻射防護訓練業務者舉辦之輻射防護訓練。二、輻射防…
- 行政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8條 輻射安全證書於有效期限內遺失或損毀申請補發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補發。輻射安全證書於有效期限內變更登載事項申請換發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前二項補發、換發之…
- 行政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9條 輻射安全證書持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輻射安全證書:一、申請輻射安全證書所附之各項文件有虛偽不實之情事者。二、輻射安全證書出租或出借他人使用者。三、因執行業務犯本法第三十八條或第三十九條之罪者。四、其…
- 行政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10條 …行前已取得非醫用操作執照鑑定測驗成績及格通知書或取得醫用游離輻射防護講習班結訓證書者,應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二年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原操作執照、非醫用操作執照鑑定測驗成績及格通知書或醫用游離輻射防護講習班結訓證書正本,向主…
- 行政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第4條 …人員訓練計畫。五、設施之安全評估,含預期之意外事故評估。六、輻射防護作業及環境輻射監測計畫。七、品質保證計畫。八、消防防護計畫。九、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前項安全分析報告除應載明前項之事項外,申請處理或貯存設施建照執…
-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條 …功率大於一點二六瓦特且為十瓦特以下之基地臺。五、最大有效等向輻射功率:發射機每一載波傳輸到天線端之淨射頻功率和天線增益之乘積。六、共站:指相同或不同電信事業於同一建築物、同一地點或同一構造物設置基地臺。七、共構:指相同或…
-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0條 基地臺之使用應遵守下列功率標準:一、最大有效等向輻射功率為五十七分貝毫瓦(57dBm)。二、各頻段最大電磁波功率密度應符合環境部所訂「限制時變電場、磁場及電磁場曝露指引」中非職業場所之公眾於環境中曝露各頻段之限制時變電場…
- 行政軍事機關輻射防護及管制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游離輻射防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軍事機關輻射防護及管制辦法 第2條 軍事機關之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之輻射防護及管制,其權責、申辦、申報、查核及調查之程序,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軍事機關輻射防護及管制辦法 第3條 …隊、學校。三、運作單位:指軍事機關從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各項輻射作業單位。
- 行政軍事機關輻射防護及管制辦法 第4條 軍事機關之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之輻射防護及管制,其權責如下:一、國防部: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與其輻射作業之輻射防護管理政策、法規訂定及督導執行。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國防…
- 行政軍事機關輻射防護及管制辦法 第5條 …生產製造中心、國防大學或國防醫學院從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各項輻射作業,應向主管機關申辦許可或登記備查。並應於申辦及領得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許可證或登記證明文件時,副本陳報國防部列管。
- 行政軍事機關輻射防護及管制辦法 第6條 …至十五日及七月一日至十五日之期間內,將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之料帳現況、異動狀況及生產紀錄,陳報國防部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