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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47條 受處分人及利害關係人不服前條處分者,得於收到處分書之翌日起算三十日內,依規定格式,以書面向原處分海關申請復查。海關應於接到復查申請書之翌日起算二個月內為復查決定,並作成復查決定書;必要時,得予延長,並通知受處分人或利害關…
  2.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48條 受處分人及利害關係人不服前條復查決定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經依復查、訴願或行政訴訟確定應退還稅款者,海關應於確定之翌日起算十日內,予以退還;並自受處分人繳納該項稅款之翌日起,至填發收入退還書或國庫支票之日止,按退…
  3.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49-1條 受處分人未經扣押貨物或提供適當擔保者,海關為防止其隱匿或移轉財產以逃避執行,得於處分書送達後,聲請法院假扣押或假處分,並免提擔保。但受處分人已提供相當財產保證者,應即聲請撤銷或免為假扣押或假處分。關稅法第九條及第四十八條…
  4.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50條 依本條例處分確定案件,收到海關通知之翌日起算三十日內未將稅款及罰鍰繳納者,得以保證金抵付或就扣押物或擔保品變價取償。有餘發還,不足追徵。前項變價,應以拍賣方式為之,並應於拍賣五日前通知受處分人。
  5.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51條 …償,或抵付、變價取償尚有不足者,移送強制執行;海關並得停止受處分人在任何口岸報運貨物進口、出口,至稅款及罰鍰繳清之日止。
  6.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53條 沒入處分確定後,受處分人得依法繳納稅捐,申請依核定貨價備款購回下列貨物或物品:一、准許進口或出口者。二、經管制進口或出口貨價在新臺幣四十五萬元以下者。但體積過巨或易於損壞變質,或其他不易拍賣或處理者,得不受貨價新臺幣四十…
  7.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管理辦法 第2條 …署(以下簡稱國產署)為遺產管理人所管理之遺產,依本辦法管理、處分、移交。
  8.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管理辦法 第8條 …繼承人,有變賣遺產之必要者,應聲請法院許可後辦理。依前項規定處分之遺產,其遺產總額以實際售價為準。
  9.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5條 企劃處分設五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第一科:(一)公共工程政策之擬訂及推動。(二)公共工程國際合作、會議之研擬及推動。(三)政府採購涉及國際協定之研議、統籌及推動。(四)政府採購涉及國際組織、會議之研議、統籌及推動。(…
  10.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6條 技術處分設五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第一科:(一)交通運輸等公共工程計畫之技術及經費審議。(二)交通運輸等公共工程計畫相關技術規範之研議。(三)交通運輸等公共工程計畫規劃、設計作業措施之研議。(四)交通運輸等公共工程計…
  11.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7條 工程管理處分設五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第一科:(一)行政院列管交通運輸類公共工程計畫年度作業計畫之審核。(二)行政院列管交通運輸類公共工程計畫調整、撤銷之審查。(三)行政院列管交通運輸類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及考核。…
  12.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8條 秘書處分設四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第一科:(一)委員會議、擴大業務會報各項議事與相關資料整備、簽報及記錄。(二)本會年度施政方針、施政計畫之彙辦、編擬及管制考核。(三)本會業務追蹤、管制及年終考成作業。(四)本會施政…
  13.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技師受撤銷或廢止技師證書、執業執照或停止業務之處分確定者,應於中央主管機關通知之期限內,將技師證書或執業執照繳交中央主管機關註銷或收存。其不繳交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註銷之,並通知技師公會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其為受聘執行…
  14.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技師自行停止執業或受停止業務處分,經中央主管機關註銷執業執照,申請恢復執業發給執業執照者,如原執業執照效期尚未屆滿,應依第四條規定檢附文件及執照費,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但申請執業執照無新增科別,得免附第四條第一項第二…
  15.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人民團體主管機關或技師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六條所為之處分,應互為通知,並應分報中央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及中央技師主管機關。
  16.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技師受本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第四款廢止執業執照之懲戒處分,不得再執行本法所定該科技師業務。
  17. 行政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 第2條 …業機構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受聘證明文件各一份。技師受停止業務處分確定,將執照繳交中央主管機關收存者,應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收存之證明文件,免附原執照正本。技師自行停止執業,將執照繳交中央主管機關註銷者,免附原執照正本。
  18. 行政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 第3條 …千元。四、補發技師執業執照:每張新臺幣七百元。技師受停止業務處分期滿、技師執業執照經註銷、廢止或撤銷,於原執照效期內恢復執業,申請技師執業執照,依前項第三款規定繳納執照費;原執照效期屆滿後恢復執業,申請技師執業執照,依前…
  19.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101條 …四、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訂約或履約,情節重大者。五、受停業處分期間仍參加投標者。六、犯第八十七條至第九十二條之罪,經第一審為有罪判決者。七、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者。八、查驗或驗收不合格,情節重大者。九、驗收後不履行…
  20.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103條 …形或第六款判處有期徒刑者,自刊登之次日起三年。但經判決撤銷原處分或無罪確定者,應註銷之。二、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十三款、第十四款情形或第六款判處拘役、罰金或緩刑者,自刊登之次日起一年。但經判決撤銷原處分或無罪確定者,應…
  21.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國課程部班設立辦法 第4條 …、第七十八條及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八日修正生效前相當之處分。三、設立分部者並應符合私立學校設立分部之規定。四、所設立外國課程之教育階段與學校所屬教育階段相當。
  22.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獎勵補助辦法 第8條 學校因違反法令規定曾經本部處分者,得按其情節輕重,減少其部分或全部之獎勵、補助經費。
  23.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評鑑績優放寬辦學限制辦法 第5條 …定事項之成效,進行專案評鑑,並以評鑑結果作為變更或廢止原核定處分之參考。
  24.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評鑑績優放寬辦學限制辦法 第6條 …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本部查證屬實者,本部得變更或廢止原核定處分:一、違反本法及相關法令。但依本辦法規定不受限制者,不在此限。二、未依第四條核定之計畫執行,影響學生受教權益。三、經私立學校諮詢會認有辦理不善之情形。本部知…
  25.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評鑑績優放寬辦學限制辦法 第8條 學校經本部依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變更或廢止原核定處分者,其已招收之學生,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得維持至學生畢業為止。
  26.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評鑑績優放寬辦學限制辦法 第9條 學校經本部依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變更或廢止原核定處分時,其依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第三款規定聘任之校長、專任教師,應自變更或廢止原核定處分下達之學年度結束之次日起解聘,其符合退休或資遣條件者,應辦理退休或資遣。
  27. 行政私立國民中小學校免除法令限制及回復適用實施準則 第10條 …復適用本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者,學校主管機關應作成回復適用法令之處分,通知該學校,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28. 行政私立國民中小學校免除法令限制及回復適用實施準則 第11條 私立國民中小學校經處分回復適用法令限制者,自處分送達後之下一學年度起始日起,回復適用相關法令。但其情節重大或有急迫之情事者,得由學校主管機關另定回復適用法令之生效日。
  29. 行政私立國民中小學校免除法令限制及回復適用實施準則 第12條 私立國民中小學校經處分回復適用法令者,應於回復適用一個學年度後,始得依第四條規定報請備查。
  30. 行政私立國民中小學校免除法令限制及回復適用實施準則 第13條 私立國民中小學校經處分回復適用法令者,其新生招生之班級及人數、入學方式及其名額之分配應回復至報備前之狀態,並依國民教育法及其相關法令辦理;其向學生收取費用之項目、用途及數額,應依回復適用法令當年度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