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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辦事細則 第14條 牙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口腔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口腔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牙科醫學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四、其他有關牙科醫療事項。
  2. 行政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辦事細則 第16條 復健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復健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物理、職能、語言、心理治療、職能鑑定之復健醫學有關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復健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四、其他有關復健醫療事項。
  3. 行政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辦事細則 第17條 急診醫學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急診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急重症醫學、災難醫學、創傷醫學與到院前醫療之服務、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急診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四、其他有關急診醫療事項。
  4. 行政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辦事細則 第17-1條 傳統醫學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傳統醫學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傳統醫學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傳統醫學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四、其他有關傳統醫學醫療事項。
  5. 行政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辦事細則 第19條 營養科掌理事項如下:一、門診與住院病人之營養照護、評估及營養諮詢或衛教訪視。二、臨床營養、膳食管理、飲食保健、社區營養等之研究、教學、訓練。三、食材採購、撥發、驗收與庫房庫存帳務管理及外包廠商管理。四、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
  6. 行政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辦事細則 第21條 社會工作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榮民病人輔導教育、生活指導管理及文康福利。二、病人個案與團體之輔導、研究及志願服務計畫。三、媒體文宣、國會公關及醫病關係案件之協調處理。四、其他有關社會工作事項。
  7.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 第4條 內科部掌理事項如下:一、內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內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內科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內科醫療事項。
  8.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 第5條 外科部掌理事項如下:一、外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外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外科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外科醫療事項。
  9.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 第6條 精神部掌理事項如下:一、精神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精神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精神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精神醫療事項。
  10.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 第7條 護理部掌理事項如下:一、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護理業務。二、護理人員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護理之教學。四、其他有關護理事項。
  11.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 第8條 婦產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婦科、產科、婦腫瘤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婦女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婦女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婦產醫療事項。
  12.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 第9條 小兒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小兒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小兒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小兒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小兒醫療事項。
  13.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 第11條 眼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眼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眼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眼科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眼科醫療事項。
  14.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 第12條 耳鼻喉科掌理事項如下:一、耳鼻喉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耳鼻喉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耳鼻喉科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耳鼻喉科醫療事項。
  15.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 第14條 牙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口腔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口腔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牙科醫學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牙科醫療事項。
  16.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 第16條 復健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復健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物理、職能、語言、心理治療、職能鑑定之復健醫學有關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復健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復健醫療事項。
  17.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 第19條 營養科掌理事項如下:一、門診與住院病人之營養照護、評估及營養諮詢或衛教訪視。二、臨床營養、膳食管理、飲食保健、社區營養等之研究、教學、訓練。三、食材採購、撥發、驗收與庫房庫存帳務管理及外包廠商管理。四、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
  18.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 第21條 社會工作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榮民病人輔導教育、生活指導管理及文康福利。二、病人個案與團體之輔導、研究及志願服務計畫。三、媒體文宣、社區服務及醫病關係案件之協調處理。四、其他有關社會工作事項。
  19.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4條 內科部掌理事項如下:一、內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內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內科之醫療及教學業務。四、其他有關內科醫療事項。
  20.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5條 外科部掌理事項如下:一、外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外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外科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外科醫療事項。
  21.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6條 護理部掌理事項如下:一、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護理業務。二、護理人員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護理之教學。四、其他有關護理事項。
  22.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7條 婦產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婦科、產科、婦腫瘤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婦女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婦女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婦產醫療事項。
  23.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8條 小兒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小兒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小兒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小兒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小兒醫療事項。
  24.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9條 精神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精神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精神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精神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精神醫療事項。
  25.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11條 家庭醫學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家庭醫學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家庭醫學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家庭醫學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家庭醫學醫療事項。
  26.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12條 高齡醫學科掌理事項如下:一、高齡醫學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高齡醫學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高齡醫學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高齡醫學醫療事項。
  27.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13條 眼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眼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眼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眼科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眼科醫療事項。
  28.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14條 耳鼻喉科掌理事項如下:一、耳鼻喉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耳鼻喉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耳鼻喉科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耳鼻喉科醫療事項。
  29.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16條 牙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口腔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口腔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牙科醫學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牙科醫療事項。
  30.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18條 復健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復健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物理、職能、語言、心理治療、職能鑑定之復健醫學有關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復健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復健醫療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