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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 23 頁- 行政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6條 …內各項設施及維護工程之規劃。二、本區域內各項設施與維護工程之測量設計、發包、施工及監督。三、本區域內經管土地之防災治理工程。四、本區域內各項建築管理及違章建築之拆除。五、本區域內各項建築物建築執照核發。六、其他有關環境維…
- 行政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6條 …內各項設施及維護工程之規劃。二、本區域內各項設施與維護工程之測量設計、發包、施工及監督。三、本區域內經管土地之防災治理工程。四、本區域內各項建築管理及違章建築之拆除。五、本區域內各項建築物建築執照核發。六、其他有關環境維…
- 行政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6條 …內各項設施及維護工程之規劃。二、本區域內各項設施與維護工程之測量設計、發包、施工及監督。三、本區域內經管土地之防災治理工程。四、本區域內各項建築管理及違章建築之拆除。五、本區域內各項建築物建築執照核發。六、其他有關環境維…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配置圖說,應以六百分之一比例尺地形測量圖為依據繪製。設置於山坡地之殯葬設施,其配置圖之等高線間距不得大於一公尺。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興建營運計畫,包括建築計畫(含量體分析、規劃設計及施工…
- 行政土地法 第36條 …依法律整理者外,應依本法之規定整理之。地籍整理之程序,為地籍測量及土地登記。
- 行政土地法 第38條 辦理土地登記前,應先辦地籍測量,其已依法辦理地籍測量之地方,應即依本法規定辦理土地總登記。前項土地總登記,謂於一定期間內就直轄市或縣(市)土地之全部為土地登記。
- 行政土地法 第44條 地籍測量依左列次序辦理:一、三角測量、三邊測量或精密導線測量。二、圖根測量。三、戶地測量。四、計算面積。五、製圖。
- 行政土地法 第44-1條 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設立界標,並永久保存之。界標設立之種類、規格、方式與其銷售及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地政機關定之。
- 行政土地法 第45條 地籍測量,如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其實施計畫應經中央地政機關之核定。
- 行政土地法 第46條 地籍測量如用航空攝影測量,應由中央地政機關統籌辦理。
- 行政土地法 第46-1條 已辦地籍測量之地區,因地籍原圖破損、滅失、比例尺變更或其他重大原因,得重新實施地籍測量。
- 行政土地法 第46-2條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得依左列順序逕行施測:一、鄰地界址。二、現使用人之指界。三、參照舊地籍圖。四、地方習慣。土地所有權人因設立界…
- 行政土地法 第46-3條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之結果,應予公告,其期間為三十日。土地所有權人認為前項測量結果有錯誤,除未依前條之規定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外,得於公告期間內,向該管地政機關繳納複丈費,聲請複丈。經複丈者,不得再聲請複丈。逾公告期間未經聲…
- 行政土地法 第47條 地籍測量實施之作業方法、程序與土地複丈、建物測量之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等事項之規則,由中央地政機關定之。
- 行政土地法 第47-1條 地政機關辦理地籍測量,得委託地籍測量師為之。地籍測量師法,另定之。
- 行政土地法 第47-2條 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標準,由中央地政機關定之。
- 行政土地法 第63條 …前條確定登記之面積,應按原有證明文件所載四至範圍以內,依實際測量所得之面積登記之。前項證明文件所載四至不明或不符者,如測量所得面積未超過證明文件所載面積十分之二時,應按實際測量所得之面積予以登記,如超過十分之二時,其超過…
- 行政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第3條 …書、圖報核。七、重劃計畫書、圖公告,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八、測量、調查及地價查估。九、土地改良物或墳墓拆遷補償及申請工程施工。十、計算負擔及分配設計。十一、公告、公開閱覽重劃分配結果及其異議之處理。十二、申請地籍整理與土…
- 行政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第25條 …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辦理重劃區範圍邊界之鑑界、分割測量及登記。
- 行政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第33條 …界樁,並檢附下列圖、冊,申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地籍測量、土地使用分區與用地編定及土地登記:一、重劃前後土地分配對照清冊。二、重劃後土地分配圖。三、重劃前後地號圖。
- 行政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第34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竣地籍測量後,對重劃後土地分配面積與地籍測量結果不符部分,應列冊通知重劃會更正土地分配清冊之面積,再行辦理土地登記。
- 行政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第48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重劃區先行辦理公共設施用地分割測量,並免收測量費用。依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三條辦理之重劃區範圍邊界之鑑界、分割測量及地籍測量之費用,減半收取。
-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主管機關應於公告徵收前,囑託該管登記機關就徵收之部分辦理分割測量登記,並以分割登記後之土地標示辦理公告徵收。
-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55條 …徵收業務委託事業機構、法人或學術團體辦理:一、現況調查及地籍測量。二、區段徵收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及管理。三、土地改良物價額及區段徵收後地價之調查。四、抵價地分配之規劃設計。五、編造有關清冊。
- 行政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建築改良物(以下簡稱建物)測量費之收費如附表二及附表三。
- 行政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以下簡稱行政執行分署)囑託辦理複丈及測量業務,其費用除前二條規定外,依下列規定分別計收:一、測量及繪製共有物分割方案,依附表一項次四;其有多項分割方案,基本費僅收一次,施測費分別計收。二、測量土地…
- 行政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 第5條 各級法院或檢察機關行使國家刑罰權囑託辦理測量、複丈者,免納費用。
- 行政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 第6條 登記機關受理下列複丈,得依已核定之測量成果辦理,無需實地測量者,依本標準規定之收費數額半數計收:一、依法院確定判決書或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證明文件所申請之複丈。二、依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
- 行政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 第7條 土地複丈成果圖、他項權利位置圖、建物測量成果圖、建物標示圖或鑑定書圖之工本費,除依規定發給外,採電腦列印者,每張新臺幣二十元;採人工影印者,每張新臺幣十五元。
- 行政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 第8條 申請人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二百十四條或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請求退還已繳土地複丈費或建物測量費時,其已支出費用計算方式,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複丈或測量日期前撤回,且登記機關已赴現場辦理整備作業者,支出費用新臺幣八百元;未赴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