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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關港貿單一窗口運作實施辦法 第6-1條 參與業者申請核發通關專屬憑證,應繳納通關專屬憑證費。前項收費基準以每案系統設計成本及工本費加總計算之。通關專屬憑證費由財政部關務署公告之。
  2. 行政關港貿單一窗口運作實施辦法 第7條 參與業者經由關港貿單一窗口傳輸之電子文件,於輸入關港貿單一窗口並經電腦記錄有案時,視為已到達依法應收受文件之參與機關(構)。參與機關(構)透過關港貿單一窗口傳輸之核定通知,於輸入關港貿單一窗口並經電腦紀錄有案時,推定已送…
  3. 行政關港貿單一窗口運作實施辦法 第8條 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使用關港貿單一窗口作業者,應依財政部關務署公告之標準格式辦理。
  4. 行政關港貿單一窗口運作實施辦法 第9條 …關港貿單一窗口連線服務遇有障礙,採取備援措施辦理時,通關網路業者應配合施行備援措施作業。前項備援措施之作業方式及程序,由財政部關務署定之。
  5. 行政關港貿單一窗口運作實施辦法 第10條 參與業者透過關港貿單一窗口傳輸之電子文件或所接受之核定通知,得申請傳輸時間與內容之證明文件及其所傳輸之電子文件資料。前項申請應自該電子文件或核定通知於關港貿單一窗口電腦檔案紀錄之翌日起五年內為之。
  6.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4條 …二吋正面半身照片一式二張。四、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方式執業者,檢附事務所得作為辦公室使用之證明文件;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方式執業者,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營利事業或機構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受聘證明文件各一…
  7. 行政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 第9條 技師原執照效期已屆滿,申請恢復執業者,應依第二條至第六條規定,檢附申請日前六年內取得之執業及訓練證明文件;其經審查合格者,以核發日為基準日重新計算效期發給執照。
  8. 行政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 第8條 …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該法之規定,辦理產品之檢驗、食品業者登錄及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
  9. 行政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 第14條 …公正專業機構認、驗證之標章;無驗證標章者,應具有工廠登記食品業者產製或檢附一年內有效之食品衛生標準檢驗、來源或合格證明。
  10. 行政私立學校法 第50條 …經營或其他法定方式,辦理與教學、實習、實驗、研究、推廣相關事業者,亦同。前項附屬機構或相關事業之財務,應與學校之財務嚴格劃分,其盈餘應用於改善師資、充實設備及撥充學校基金,除法令另有規定或學校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以任何…
  11. 行政財團法人私立學校申請變更組織作業辦法 第2條 …七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情事,已申請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者,不得再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變更組織。
  12. 行政學位授予法 第5條 …滿八十學分,經考核成績合格並向就讀學校申請保留學籍獲許可後就業者,授予副學士學位。前項申請保留學籍之學生,於保留學籍期限屆滿前返校就讀且符合第一項規定者,授予學士學位。
  13.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3條 …,及建立技職專業之榮譽感。三、職業繼續教育:指提供在職者或轉業者,再學習職場所需之專業技術或職業訓練教育。四、技職校院:指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專科學校、技術學院…
  14.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20條 …證書、學分證明或學習時數證明。職業繼續教育應以開設在職者或轉業者職場所需課程為主;其課程得參採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之職能基準,進行規劃設計,並定期更新。前項職業繼續教育之招生對象、課程設計、學習評量、資格條件、招生…
  15.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 第4條 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其招生對象為在職者或轉業者;修習副學士與學士程度學分課程、學位課程及學位學程課程者,並應分別具備報考專科學校及大學之資格。前項學位課程及學位學程課程,不包括碩士班以上課程。
  16.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 第5條 …、師資、圖書、儀器及設備規劃辦理;所開辦課程,應以在職者或轉業者職場所需課程為主。前項師資應具有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專業技術人員或專業技術教師資格。學分課程、學位課程及學位學程課程至少應有三分之一時數,由本校專任師資授課。…
  17.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2條 …滿十五歲依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得受僱從事工作之在職者或轉業者。
  18. 行政私立社會教育機構設立及獎勵辦法 第24條 私立社會教育機構自請歇業者,應敘明理由,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准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廢止立案。
  19. 行政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日期,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停業後復業者,亦同。申請停業或歇業時,並應敘明兒童之安置方式。課後照顧中心經許可設立後,於一年內未開始營運,或因故停業而未依前項規定申請核准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20. 行政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3條 …員聘任辦法聘任之教師。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畢業者,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社政或勞工相關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三、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
  21. 行政短期補習班招收外國人招生及管理辦法 第6條 …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者。二、國內外大學華語文相關系所(學程)畢業者。三、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曾於國內立案之公私立華語教育機構之華語師資培訓班修習一百小時以上之課程,獲有證書者。四、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並具十五年以上對外華…
  22. 行政教育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7條 …二、認無理由者,應要求受稽核者依第一項規定辦理;已停止稽核作業者,得擇期續行辦理,並於十日前以書面通知受稽核者。
  23.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 第4條 …中等教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具有高級中等學校入學資格之在職者或轉業者;參加前條第一款學程課程者,並應具備累計二年以上工作經驗。前項參加者之工作經驗,應由學校依其投保勞工保險、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年資予以認定。
  24. 行政各級政府及公營事業投資職業運動事業之規範及獎勵辦法 第3條 …國家體育政策、運動產業發展方向及產業發展計畫,投資職業運動事業者,得向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申請獎勵。前項投資職業運動事業範圍、投資計畫備查期限、申請獎勵期限、獎勵項目、內容及相關事項,由本部每四年公告之;必要時,本部得…
  25. 行政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 第4條 …機構、團體或法人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經營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者,得向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體育署)申請輔導。前項申請核准經營,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一、飛行場業務計畫書。二、飛行場之設計圖說及設施、設備。三、飛行場管理…
  26. 行政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 第6條 經核准之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者停業或歇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直轄市、縣(市)政府報備;停業後復業者,亦同。前項停業期間,以一年為限,必要時得於前項期限屆滿前申請延長一年。
  27. 行政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 第7條 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者提供無動力飛行運動,應遵行下列規定:一、於飛行場入口明顯處,揭示合格飛行場之核准文號。二、不得逾越直轄市、縣(市)政府許可之區域。三、飛行前,專業人員應對受載飛者或學員實施安全教育,並就第六款之物件實施…
  28. 行政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 第8條 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者應採行下列安全措施:一、每一起飛臺,至少置管制員一人,由具指導人員資格者擔任,負責管理起飛順序、間隔及承載人數;管制員執行工作時,不得於同時間有從事其他業務工作。二、受載飛者每一人,置專業人員一人;學員…
  29. 行政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 第9條 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最近三年未發生消費糾紛或意外事故者,體育署得依獎助辦法予以獎助:一、推展無動力飛行運動著有績效。二、於依本辦法核准經營之飛行場,辦理無動力飛行運動賽事。三、於我國辦理無動力飛行運動國際…
  30. 行政民法物權編施行法 第20條 民法物權編修正前關於質權之規定,於當舖或其他以受質為營業者,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