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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 10 頁-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19條 …當之水密甲板。其以最大航速距岸來回需時未超過二小時者,得僅於暴露之艏部裝設水密甲板。三、水密甲板上之甲板開口,除機艙開口外,所有之艙口及梯道口應具有緣圍。該緣圍自甲板頂面起計之高度,除經航政機關考慮該船航行之水域、甲板開…
-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20條 …水時,仍能在下列條件下正浮於水面:(一)泛水後之水線應在所有暴露可能繼續再泛水開口最低緣之下方。(二)泛水後之定傾高仍在五十毫米以上。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於裝有空氣浮箱或其他內浮力裝置之小船,足使該船於滿載情況下泛水時,仍…
-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52條 …通風良好之處所,在起居艙室內連接貯氣筒與爐灶等設備金屬管路之暴露部分,其裝置應穩妥,其在爐灶等連接管路之各端應裝閥或旋塞。七、在甲板下裝設燃燒液化石油氣之器具時,該器具之每一艙間,應裝置固定之氣體偵測設備。
- 行政水翼船管理規則 第62條 水翼船之艙壁內襯板、天花板等應採用不燃材料,其暴露之表面並應具低度火焰漫延之特性。
- 行政水翼船管理規則 第63條 水翼船之內浮力材料等採用可燃材料者,其儲放空間內不得有暴露之電纜、易燃液體之管路或其他火源。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及火焰通過者;(四)以合格之不燃材料絕熱,其於標準火力試驗未暴露於火之一面在下列時間內之平均溫度不超過最初溫度攝氏一百三十九度,且在該面包括任一接頭上任一點亦不超過最初溫度攝氏一百八十度:1.甲-六十級:六十分鐘2.甲-…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42條 …性。七、絕熱材料之製造、貯藏、裝卸、安裝、品管及防止在陽光下暴露之有害控制,應經認可。八、如所用絕熱材料為粉末或粒狀時,其佈置應能防止因振動致使材料壓實。其設計應確保材料具有足夠之浮力以保持所需之熱傳導性,及防止圍護系統…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65條 …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為防止各艙櫃內之液體在第六十七條所述暴露於火之情況下滿艙,而增設液位控制用洩壓系統者,該系統應包括左列兩款:一、一個或多個洩壓閥。其設定壓力相當於備有第二章第六節之貨物揮發氣壓/溫度控制時,在裝載…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67條 …閥最大值時,為該貨艙櫃惰氣系統之最大容量。二、依左式計算所得暴露於火所產生之揮發氣量:Q=FGA○.82(每秒立方公尺)式中:Q:為在二七三克耳文與一.○一三巴標準狀況下所要求之最小空氣洩放率。F:為左表四不同型式貨艙櫃…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03條 …對個別貨品所作之特別規定如下:一、構造材料-在正常作業中可能暴露於貨物之材料應能抵抗氣體之腐蝕作用。此外,供貨艙櫃、附屬管路、閥、裝具及其他項目設備用之下列結構材料,不得供附表十四「h」欄規定之貨物用:(一)汞、銅與銅基…
- 行政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55條 暴露於粉塵中之人員應使用呼吸保護裝置、防護服與塗抹護膚膏及充分的身體沖洗及外衣洗滌等適當防護措施。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6條 …所稱甲型船舶,指船舶之設計僅供載運散裝液體貨物,其通至貨艙之暴露甲板上僅開設有較小之進出開口,並係以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製作附有墊圈之水密艙口蓋蓋合者。前項甲型船舶應具有下列基本特性:一、暴露甲板之高度完整性。二、在裝載後…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73條 封閉船艛暴露艙壁之結構,應具有驗船機構核可之足夠程度。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75條 …等,應區分為左列兩種位置一、第一位置、位於乾舷甲板及高艉甲板暴露部分上者;及自垂標起至船長四分之一處之船○甲板暴露部分上者。二、第二位置、位於距艏垂標四分之一船長以後之船艛甲板暴露部分上者。位於第一及第二位置上之貨艙艙口…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89條 鍋爐艙風口緣圍、煙囪或機艙通風筒緣圍位於乾舷甲板或艛甲板暴露部位上者,應在甲板上具有合理而實用之高度,鍋爐艙風口緣圍之開口處並應裝置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之堅實氣候密蓋,永久固著於適當位置。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91條 …有相當強度與氣候密性之甲板室或升降口道保護之。前項開口如位於暴露船艛甲板上或乾舷甲板之甲板室上,並可由此通往乾舷甲板以下艙間或通往封閉船○內者,均應以有效之甲板室或升降口道保護之,又此等甲板室或升降口道之門扉均應符合第七…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92條 …○○公釐;位於第二位置上者,應高出甲板至少為七六○公釐。但在暴露部位,如經驗船人員認為必要時,尚應增加至認可之高度。通風筒貫穿非封密船艛者,仍應於乾舷甲板上設有結構堅固之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所製之緣圍。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02條 舷牆在乾舷甲板或船艛甲板上之暴露部分形成井圍時,應具有充分設施以迅速排洩甲板上之積水,除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外,如乾舷甲板上井圍內之舷弧為標準弧或大於標準舷弧,則每一井圍每一舷邊之洩水口之最小面積A應依下列公式計算之;至於船…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06條 乾舷甲板上及船艛甲板上之暴露部分,均應裝置有效之欄杆或舷牆,該舷牆或欄杆至少應較甲板高出一公尺。但此項最小高度如妨礙船舶之正常操作,經驗船機構認為已具有足夠之安全防護時,得酌予核減其高度。前項欄杆,其最低橫杆距甲板之高度…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10條 暴露艙口位於甲型船舶之乾舷甲板、艏艉甲板或膨脹箱艙甲板上者,均應裝有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製成之有效水密艙口蓋。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11條 甲型船舶具有舷牆者,應裝設有長度至少為露天甲板暴露部分長度一半之欄杆或其他有效之洩水之裝置。舷側厚板之上緣,應儘可能予以降低。如船艛間連有箱艙,其乾舷甲板暴露部分之全長,均應裝以欄杆。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26條 …艙、水密蓋或其他相當設施保護之。五、在箱艙處之乾舷甲板上,其暴露部分,應至少有一半之長度裝有欄杆。六、機艙圍壁應以箱艙、標準高度之船艛、或具有同等高度及相當強度之甲板室保護之。七、箱艙之寬度至少應達船寬百分之六十。八、無…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31條 …增加○.四四Z及○.一一一Z。六、封閉船艛甲板之舷弧高不小於暴露乾舷甲板之舷弧高時,乾舷甲板上封閉船艛部分之舷弧高應不予計算。七、圍閉之艏艛或艉艛具有標準高度,且其舷弧高較乾舷甲板舷弧高為大者,或實際之艛高較標準艛高為大…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38條 …高度,係指在艏垂標上,自用以釐定夏期乾舷設計吃水之俯仰水線至暴露甲板舷邊之垂直距離。其高度不得少於依左列公式計算所得之公釐數:一、船長未超過二五○公尺者:56L(1-L/5○○)1.36/Cb+○.68二、船長等於或大於…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78條 暴露艙口所用之蓋,應具實效,其用木質者,經加工後,其厚度於長度不超過一八三○公釐時,至少應為五五公釐,其每端承受面之寬度,至少為六五公釐。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84條 乾舷甲板上暴露升降口道,及封閉船艛內升降口道,均應構造堅強,其門檻高度,在第一位置者應為四五○公釐,在第二位置者應為三○○公釐,門之構造應堅強,並可內外開閉。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4-1條 …至攝氏七十度之溫度內儲存後。十二、不受海水或油之影響,在長期暴露於日光下亦不損壞。十三、在水下十公尺深處,其電子裝置部分應至少具有五分鐘之水密性。自裝置位置至浸沒水中之轉變過程中,應考慮其溫度變化達攝氏四十五度之狀況。在…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3條 …七月一日以後裝設者,並應具有適當弱鏈之腕帶或頸帶。四、當長期暴露於日光下不致劣化,由一公尺高處落至硬表面應不致受損。五、具有可見性高之黃色或橙色,或以環繞之黃/橙色標示帶予以標示。六、電源應與設備成一整體,或可由使用者更…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2條 …六十五度範圍內儲置不致受損。六、不受海水或油之不當影響。長期暴露於陽光亦不致劣化。七、雷達詢答機之電池應有足夠之能量先置於待機狀況九十六小時,並在待機期間之後尚能於一千赫脈波回復頻率連續詢問時,供詢答發射至少八小時。八、…
- 行政未滿十八歲及女性船員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第4條 …、苯胺等有害物質散布之場所工作。二、從事游離輻射工作,其職業暴露之年劑量在規定值以上者。其標準依原子能法附屬法規「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認定之。三、於散布有害粉塵之場所工作。四、從事斷續性之重物處理工作,重量在十二公斤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