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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 8 頁-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57條 …│││││五目、第八目、第九目所列│││││││場所使用,其收容人員在五│││││││十人以上二百人以下時,設│││││││一具;超過二百人時,每增│││││││加二百人(包括未滿)增設│││││││一具。│││││├─…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58條 …表1、至5所列場所,符合下列規定者,其設置場所應設數量欄所列收容人員一百人、二百人及三百人,得分別以其加倍數值,重新核算其應設避難器具數:(一)建築物主要構造為防火構造者。(二)設有二座以上不同避難方向之安全梯者。但剪刀…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59條 …自動關閉之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不含防火鐵捲門),且收容人員未滿三十人。三、供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六目、第十目或第四款所列場所使用之樓層,符合下列規定者:(一)主要構造為防火構造。(二)設有二座以上安全梯,且該樓層各…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60條 第一百五十七條表列收容人員之計算,依下表規定:┌─┬────────────┬───────────────┐││各類場所│收容人員計算方式│├─┼────────────┼───────────────┤│1│電影片映…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38-2條 受收容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法定代理人、兄弟姊妹,對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暫予收容處分不服者,得於受收容人收受收容處分書後暫予收容期間內,以言詞或書面敘明理由,向移民署提出收容異議;其以言詞提出者,應由移民署作成書面紀錄。移民…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38-3條 …其他不可抗力事由所生不得已之遲滯。二、在途移送時間。三、因受收容人身體健康突發之事由,事實上不能詢問。四、依前條第一項提出異議之人不同意於夜間製作收容異議紀錄。五、受收容人表示已委任代理人,因等候其代理人到場致未予製作收…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38-4條 …前附具理由,向法院聲請裁定續予收容。續予收容期間屆滿前,因受收容人所持護照或旅行證件遺失或失效,尚未能換發、補發或延期,或因天然災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強制驅逐出國,經移民署認有繼續收容之必要者,應於期間屆滿五日…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38-5條 受收容人涉及刑事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者,移民署於知悉後執行強制驅逐出國十日前,應通知司法機關;除經司法機關認有羈押或限制出國之必要,而移由司法機關處理者外,移民署得執行強制驅逐受收容人出國。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三…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38-7條 …容情形,移民署得依職權,廢止暫予收容處分或停止收容後,釋放受收容人。法院裁定駁回續予收容、延長收容或再延長收容之聲請者,移民署應停止收容,並釋放受收容人。暫予收容、續予收容、延長收容或再延長收容之期間屆至,未聲請法院續予…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38-9條 …容及再延長收容裁定事件時,得以遠距審理方式為之。移民署移送受收容人至法院及前項遠距審理之方式、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定之。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受收容人之暫予收容處分,依本法第三十八條之二第五項規定失其效力時,如其仍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且有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所定各款事由之一,移民署得審酌法院裁定釋放受收容人之理由後,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為收容替代處分,以…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移民署依本法第三十八條之六規定聯繫受收容人原籍國駐華使領館、授權機構或通知其在臺指定之親友,得依當事人提供之資料,以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科技設備等方式為之,並製作紀錄附卷。
- 行政收容聲請事件移送及遠距審理作業實施辦法 第2條 …庭及抗告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三、遠距審理:指受收容人所在之收容處所與行政法院間,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而得直接審理者,行政法院認為適當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該設備進行收容聲請事件之審理。
- 行政收容聲請事件移送及遠距審理作業實施辦法 第3條 …容異議後,認異議無理由者,應於受理異議時起二十四小時內,將受收容人連同收容異議書或異議紀錄、移民署意見書及相關卷宗資料移送受收容人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但該法院認得為遠距審理者,於法院收受卷宗資料時,視為移…
- 行政收容聲請事件移送及遠距審理作業實施辦法 第4條 移民署就收容聲請事件聲請於受收容人所在之收容處所為遠距審理者,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向行政法院提出。
- 行政收容聲請事件移送及遠距審理作業實施辦法 第5條 …延長收容事件,應提出聲請狀。前項書狀,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受收容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護照或旅行文件號碼、通訊地址。二、暫予收容、續予收容或延長收容之時間、受收容人所在之收容處所、原因事實、法令依據及處分書或…
- 行政收容聲請事件移送及遠距審理作業實施辦法 第6條 …遠距審理時,宜審酌下列事項認定之:一、行政法院與受訊問端即受收容人所在之收容處所間,其遠距訊問設備能否通聯。二、受訊問端能否適時提供行政法院必要之協助。三、陳述人能否自由及真實陳述。四、其他足以影響真實發現或審判公平之情…
- 行政收容聲請事件移送及遠距審理作業實施辦法 第7條 移民署於行政法院為遠距審理時,應使受收容人於所在收容處所之獨立空間接受訊問。但經行政法院同意其於非獨立空間接受訊問者,不在此限。移民署不得於受收容人在遠距審理程序中接受訊問時,拘束其身體。
- 行政收容聲請事件移送及遠距審理作業實施辦法 第9條 …要資訊交換系統及聯繫機制。移民署處理收容聲請事件,而須移送受收容人至行政法院者,應於移送前,先與該管法院聯繫移送時間、通譯需求等相關事宜。行政法院就收容聲請事件為遠距審理者,亦同。
- 行政收容聲請事件移送及遠距審理作業實施辦法 第10條 …關戒具或武器之配帶及使用,適用本法第七十二條及其相關規定。受收容人移送行政法院後,至行政法院完成訊問而將受收容人解還前,由行政法院戒護。行政法院應備置簿冊,記錄受收容人移送到院與解還時間及其他必要事項,並由移民署所屬人員…
- 行政收容聲請事件移送及遠距審理作業實施辦法 第11條 …抗告,並經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認有命移民署協同受收容人到場陳述、提出答辯書或提供其他必要之協助,以進行抗告事件之審理者,移民署應依其通知辦理。
- 行政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8條 …課程綱要規定;其授課方式得採按日制、間日制或假日制。矯正機關收容人並得以在矯正機關收容方式為之。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修業期滿,評量及格者,准予畢業。
-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處務規程 第8條 …事項如下:一、矯正機關名籍、檔案管理之規劃、指導及監督。二、收容人生活給養、金錢與物品保管之規劃、指導及監督。三、矯正機關勒戒、戒治費用收取業務之規劃、指導及監督。四、矯正機關收容人福利事項之規劃、指導及監督。五、矯正機…
-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處務規程 第9條 …之規劃、指導及監督。二、毒品處遇業務之規劃、指導及監督。三、收容人傳染病防治、食品衛生營養之規劃、指導及監督。四、收容人疾病、死亡與保外醫治之監督及審核。五、矯正機關衛生與醫療之規劃、指導及監督。六、性侵害、家庭暴力、身…
- 行政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指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及國防部所屬軍事監獄、軍事看守所對收容人實施之尿液檢驗。八、不定期檢驗:指不預定期日實施之尿液檢驗。九、隨機檢驗:指以抽驗方式實施之尿液檢驗。十、受檢人:指經主管機關通知應受尿液檢驗之特定人員。
- 行政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 第2條 …看守所,及監獄設置之分監、女監,看守所設置之分所、女所。二、收容人:指受刑人或受羈押被告。三、機關長官:指第一款機關之首長,及其授權之人。四、財物:指金錢、飲食、必需物品或其他具有財產價值之物品。五、最近親屬:指收容人之…
- 行政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 第3條 機關應於平日指定時間、地點辦理外界送入予收容人(以下簡稱外界送入)之財物。國定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得由機關斟酌情形辦理之。機關應對於前項送入之財物施以檢查;必要時,得以科技設備輔助或送請相關機關(構)、團體或具專業之人員…
- 行政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 第4條 …內其他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為限。外界送入金錢,每一送入人對個別收容人每日限一次,每次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但經機關長官許可者,不在此限。前項金錢得以經由機關指定時間、地點送入、寄入或其他經監督機關許可之方式為之。循寄入方式為…
- 行政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 第5條 …人送入飲食,每日以一次,並以一人為限。但送入人為同一矯正機關收容人之最近親屬或家屬者,不在此限。外界送入飲食之方式,以經由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送入為限。
- 行政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 第6條 外界送入必需物品,每一送入人對個別收容人每月限一次,其種類及數量限制如下:一、衣、褲、帽、襪、內衣及內褲,各以三件為限。二、被、毯、床單、枕頭、肥皂、牙膏、牙刷及毛巾,各以一件為限。三、圖書雜誌,以三本為限。四、信封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