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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77條 申訴應具申訴書,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訴廠商簽名或蓋章︰一、申訴廠商之名稱、地址、電話及負責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所或居所。二、原受理異議之機關。三、申訴之事實及理由。四、證據。五、年、月、日。申訴得委任代理人為之,…
  2.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78條 廠商提出申訴,應同時繕具副本送招標機關。機關應自收受申訴書副本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陳述意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應於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四十日內完成審議,並將判斷以書面通知廠商及機關。必要時得延長四…
  3.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0條 …得僅就書面審議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得依職權或申請,通知申訴廠商、機關到指定場所陳述意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於審議時,得囑託具專門知識經驗之機關、學校、團體或人員鑑定,並得通知相關人士說明或請機關、廠商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4.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1條 申訴提出後,廠商得於審議判斷送達前撤回之。申訴經撤回後,不得再行提出同一之申訴。
  5.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2條 …審議委員會為第一項之建議或前項之通知時,應考量公共利益、相關廠商利益及其他有關情況。
  6.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4條 廠商提出異議或申訴者,招標機關評估其事由,認其異議或申訴有理由者,應自行撤銷、變更原處理結果,或暫停採購程序之進行。但為應緊急情況或公共利益之必要,或其事由無影響採購之虞者,不在此限。依廠商之申訴,而為前項之處理者,招標…
  7.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5條 …審議判斷書之次日起二十日內另為適法之處置;期限屆滿未處置者,廠商得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於審議判斷中建議招標機關處置方式,而招標機關不依建議辦理者,應於收受判斷之次日起十五…
  8.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5-1條 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處理:一、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二、向仲裁機構提付仲裁。前項調解屬廠商申請者,機關不得拒絕。工程及技術服務採購之調解,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應提出調解建議或調解方案…
  9.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5-3條 …建議者,應先報請上級機關核定,並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及廠商說明理由。
  10.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6條 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處理中央及地方機關採購之廠商申訴及機關與廠商間之履約爭議調解,分別設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置委員七人至三十五人,由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聘請具有法律或採購相關專門知識之公正人士擔任,…
  11.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7條 意圖使廠商不為投標、違反其本意投標,或使得標廠商放棄得標、得標後轉包或分包,而施強暴、脅迫、藥劑或催眠術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
  12.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8條 …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審查、監造、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意圖為私人不法之利益,對技術、工法、材料、設備或規格,為違反法令之限制或審查,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
  13.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9條 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意圖為私人不法之利益,洩漏或交付關於採購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物品或其他資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前項…
  14.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90條 …辦採購人員或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就與採購有關事項,不為決定或為違反其本意之決定,而施強暴、脅迫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
  15.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91條 …辦採購人員或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洩漏或交付關於採購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物品或其他資訊,而施強暴、脅迫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
  16.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92條 廠商之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本法之罪者,除依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廠商亦科以該條之罰金。
  17.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93條 各機關得就具有共通需求特性之財物或勞務,與廠商簽訂共同供應契約。共同供應契約之採購,其招標文件與契約應記載之事項、適用機關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18.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98條 得標廠商其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二,僱用不足者,除應繳納代金,並不得僱用外籍勞工取代僱用不足額部分。
  19.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99條 …准之交通、能源、環保、旅遊等建設,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開放廠商投資興建、營運者,其甄選投資廠商之程序,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定。
  20.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101條 機關辦理採購,發現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將其事實、理由及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所定期間通知廠商,並附記如未提出異議者,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一、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者。二、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者。三、擅…
  21.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102條 廠商對於機關依前條所為之通知,認為違反本法或不實者,得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該機關提出異議。廠商對前項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機關逾收受異議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不為處理者,無論該案件是否逾公告金額,得於收受異議處…
  22.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103條 依前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下列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一、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第十五款情形或第六款判處有期徒刑者,自刊登之次日起三年。但經判決撤銷原處分或無罪確定者…
  23.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4條 …受不當饋贈或招待。三、代採購機關訂定底價、審查投標文件、評選廠商或其他類似情形。四、藉稽核監督之便,蒐集與稽核監督無關之資訊或資料,或為其他不當之要求。五、洩漏應保密之稽核監督所獲資訊或資料。六、洩漏應保密之稽核監督時間…
  24.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7條 …如下:一、招標階段:(一)招標文件。(二)預算及底價。(三)廠商資格。(四)技術規格。(五)招標方式及決標原則。(六)評選或審查委員會組成。二、開標、審標及決標階段:(一)監辦作業。(二)開標作業。(三)投標文件審查。(…
  25.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8條 稽核小組就下列採購案件應加強稽核監督:一、民眾或廠商檢舉、媒體報導或有資料顯示疑有違失或異常之採購。二、決標標價偏低、履約進度明顯落後或多次、大幅變更契約之採購。三、有資料顯示使用情形欠佳或閒置。四、主管機關之政府電子採…
  26.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2條 機關以公開客觀評選方式委託廠商提供社會福利服務,服務費用在公告金額以上者,其廠商評選與服務費用之計算方式,依本辦法之規定。
  27.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4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社會福利服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其招標文件得視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載明下列事項:一、服務項目及工作範圍。二、廠商之資格條件及應檢附之文件。三、服務之提供方式與頻率。四、服務時程。五、提供服務工作人員之資格要…
  28.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5條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視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載明下列事項:一、廠商之專業人力、經驗或實績。二、廠商提供服務之服務場地、設施、設備。三、專案負責人及主要工作人員之經驗及能力。四、服務提供方式。五、履約能力。六、價格。七、建議…
  29.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6條 機關公開徵選廠商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之審查,其招標文件訂有廠商資格者,應先審查資格文件。資格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機關評選結果應通知廠商,對未獲選者並應敘明其原因。
  30.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7條 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優勝廠商,得不以一家為限。前項評選作業,準用本法有關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