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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 8 頁- 行政船舶法 第93條 違反第九條規定者,由航政機關處船舶所有人、船長、遊艇駕駛或小船駕駛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善。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者,由航政機關處船舶所有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善…
- 行政船舶法 第94條 …條或停止航行命令者,由航政機關處船舶所有人、船長、遊艇駕駛或小船駕駛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未依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或違反第十一條第三項所定期限申請船舶變更登記或註冊,或換發船舶相關證書,由航政機關…
- 行政船舶法 第9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航政機關處小船所有人或小船駕駛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七十三條第一項後段規定,未經領有航政機關核發之小船執照而航行。二、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三款或第八十條第二項規定。違反第…
- 行政船舶法 第99條 同一船舶所有人、船長、遊艇駕駛或小船駕駛在一年內,有第九十條至第九十二條、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五條、第九十七條或第九十八條所列同一行為,經航政機關處分二次以上者,得併予該船七日以上一個月以下之停航處分。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條 船舶之設備及其屬具,除高速船、遊艇及小船外,依本規則規定。
- 行政船舶標誌設置規則 第2條 中華民國船舶應具備下列各款標誌:一、船名。二、船籍港名或小船註冊地名。三、船舶號數或小船編號。四、載重線標誌及吃水尺度。但依本法第五十一條所定規則、第六十條及第八十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免勘劃載重線或吃水尺度者,不在此限。五…
- 行政船舶標誌設置規則 第3條 …,不得小於二十五公分;總噸位滿一百者,不得小於三十公分。三、小船船名應在船艏左右兩舷及船艉中央標明,除數字得用阿拉伯數字外,均應以正楷中文,以適當大小及顯明顏色自船艏至船艉(船艉中央自左而右)順序橫向標示於外板上。公務船…
- 行政船舶標誌設置規則 第5條 船舶之船籍港名或小船註冊地名應以正楷中文自船艏至船艉(船艉中央自左而右)順序橫向焊刻於船艉部船名之下方,並應與船名漆以同樣之顏色。
- 行政船舶標誌設置規則 第6條 船舶船名及船籍港名或小船註冊地名,均得於中文名稱之下加註英文。
- 行政船舶標誌設置規則 第7條 船舶號數或小船編號應以阿拉伯數字焊刻於舯部主樑中央顯明易見之處;舯部無主樑者,應於舯部適當之處所或機艙之主樑上焊刻。非自用遊艇之船舶號數或小船編號前應加註英文字母「C」,船舶號數或小船編號應以阿拉伯數字標明,英文字母「C…
- 行政船舶標誌設置規則 第8條 小船以外之船舶吃水尺度,應以阿拉伯數字焊刻於艏材及艉材左右兩舷顯明易見之處;遇有無艏材或艉材,應焊刻相當於艏材之處所,並以二十公分為一度,每字高十公分、寬二十公分,僅焊刻雙數,數字之底線,即表示吃水之深度。前項吃水尺度,…
- 行政船舶標誌設置規則 第9條 小船丈量時,航政機關認為有限制吃水之必要者,應同時勘劃最高吃水尺度,並以船深百分之八十五為準,焊刻於船身舯部兩旁,以長三十公分、寬二點五公分橫線之上緣表示。但於內水區域航行者,航政機關得酌予放寬。小船除勘劃最高吃水尺度外…
- 行政船舶標誌設置規則 第11條 船舶標誌損壞或褪色致不易辨認時,船舶所有人、船長、小船駕駛或遊艇駕駛應即依照規定修復或加漆顏色。
- 行政船舶標誌設置規則 第13條 …十一年七月五日修正發布第七條第二項有關非自用遊艇之船舶號數或小船編號規定,自發布日起一年後施行。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2條 …義如下:一、遊艇駕駛執照:指駕駛遊艇之許可憑證。二、自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指駕駛自用動力小船之許可憑證。三、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指駕駛營業用動力小船之許可憑證。四、一等遊艇駕駛:指持有一等遊艇駕駛執照,駕駛全長二十四…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3條 主管機關得將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之籌設、營業許可及廢止等事項委任航政機關辦理。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4條 …係指依法對各該水域遊憩活動有管轄權之下列機關:一、遊艇與動力小船航行之水域位於風景特定區、國家公園所轄範圍者,為該水域之管理機關。二、遊艇與動力小船航行之水域位於商港、漁港管轄地區者,為該港管理機關。三、遊艇與動力小船航…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5條 航行中之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安全配額如下:一、遊艇人員配額:(一)全長未滿二十四公尺者:駕駛一人,助手一人。但總噸位未滿五或總噸位五以上之乘員人數未滿十二人者,得不設助手。(二)全長滿二十四公尺以上者:駕駛一人,助手二人。…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6條 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之年齡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遊艇駕駛、自用動力小船駕駛:滿十八歲。二、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滿十八歲,未滿六十五歲。但合於體格檢查標準且於最近一年內未有違反航行安全而受處分紀錄者,得延長至年滿六十八歲止。三…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7條 參加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者,應檢具下列文件:一、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測驗申請書。二、最近二年內一吋脫帽半身相片二張。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我國國民,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或汽機車駕駛執照、…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8條 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體格檢查合格基準如下:一、視力:在距離五公尺,以萬國視力表測驗,裸眼或矯正視力兩眼均達零點五以上。二、辨色力:能辨別紅、綠、藍三原色。三、聽力:經矯正後其優耳聽力損失在九十分貝以下。四、其他:無患有疾病…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9條 遊艇駕駛、自用動力小船駕駛及助手之體格檢查合格基準如下:一、視力:視力:在距離五公尺,以萬國視力表測驗,裸眼或矯正視力兩眼均達零點五以上。二、辨色力:能辨別紅、綠、藍三原色。三、聽力:經矯正後其優耳聽力損失在九十分貝以下…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遊艇、自用動力小船駕駛、助手之體格檢查(如附表一),應由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醫院、有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執業之診所或直轄市、縣(市)衛生局所屬衛生所等辦理。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之體格檢查(如附表二、附表三),應由中央…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1條 具有下列學經歷證明文件之一者,得參加二等遊艇駕駛或自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一、公私立海事、水產職業學校以上之航海、駕駛、漁撈、漁航技術、漁業、輪機等科系畢業。二、曾在動力之船舶、公務艦艇、漁船艙面或輪機部門服務一年以上…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2條 …:一、申請換發二等遊艇駕駛執照之資格者:(一)曾領有自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滿一年。(二)曾領有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三)曾領有漁船二等船副以上執業證書。(四)曾領有商船艙面部三等船副以上職務之適任證書。(五)曾任海軍或…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3條 學習駕駛全長未滿二十四公尺之遊艇或自用動力小船,應由持有二等遊艇駕駛或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之人,在船指導監護學習駕駛。前項學習駕駛自用動力小船,應在當地水域管理機關指定之水域及時間內學習駕駛。學習駕駛遊艇或自用動力小船…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4條 申領自用動力小船學習駕駛證,應檢具下列文件向航政機關申請核發:一、申請書一份。二、最近二年內一吋脫帽半身相片二張。三、國民身分證或有效之護照正本,驗後發還。四、體格檢查證明書。五、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同意指派指導人之同意…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5條 申請辦理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之機構,依規定向航政機關申請籌設。申請籌設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應擬具營運計畫書及其附件向航政機關申請會勘合格後報請主管機關許可籌設。前項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6條 …(與沿岸、近海)航行、海上艘救等三項。二、二等遊艇駕駛與動力小船駕駛訓練課程:(一)學科:避碰規則與海事法規、航海常識、船機常識、船藝與操船、氣(海)象常識及通訊與緊急措施等六項。(二)實作:離岸、直線前進、後退、轉彎、…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7條 …)公私立學校航海、輪機相關科系教師。(二)曾任我國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訓練班二年以上教師。(三)具一等船副以上海勤資歷一年以上。(四)航海人員考試及格或航海人員測驗合格,且曾領有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二、一等遊艇駕駛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