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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 28 頁- 行政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54條 …)匯水單;其未涉及新臺幣結匯者,應掣發其他交易憑證,並應交付客戶或依約定辦理。前項買(賣)水單或其他交易憑證,得以電子文件製作。外匯證券商應於次營業日中午十二時前,將前營業日第一項相關資料及外匯收入(支出)交易日報傳送至…
- 行政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55條 外匯證券商受理客戶新臺幣與外幣間即期、換匯或換匯換利大額結匯交易,應依下列規定,將相關資料傳送至本行外匯資料處理系統:一、外匯證券商受理公司、有限合夥、行號等值一百萬美元以上,或個人、團體等值五十萬美元以上之結購、結售外…
- 行政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56條 外匯證券商與客戶之外匯交易買賣匯率,由各外匯證券商自行訂定。每筆交易金額在一萬美元以下涉及新臺幣之匯率,應於每營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以前,在營業場所揭示,並於公開之網站或其他足使公眾知悉之方式揭露。
- 行政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58條 外匯證券商受理客戶辦理涉及幣別轉換之電子化交易,應檢附所涉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相關作業說明,向本行申請許可。前項所稱電子化交易,係指與客戶透過各種電子及通訊設備以非臨櫃方式辦理交易。外匯證券商受理客戶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第一項…
- 行政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60條 …性商品、新臺幣或外幣本金或其他業務、產品組合。二、應憑與同一客戶辦理經本行許可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四款各款業務之實際需求之交易文件辦理。三、與客戶從事外幣有價證券附條件交易文件,僅得憑以辦理外幣間換匯交易。外匯證券商辦…
- 行政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61條 …faultOption)業務:(一)承作對象限於屬法人之專業客戶。(二)對象如為國內客戶者,除其主管機關規定得承作信用衍生性商品且為信用風險承擔者外,僅得承作客戶為信用風險買方之外匯信用衍生性商品。(三)國內客戶如為信用…
- 行政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62條 …契約之再行組合,但不含對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以外之客戶辦理之複雜性高風險外匯衍生性商品。二、因自有資金投資或避險之需求,以客戶身分與經本行許可辦理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之外匯指定銀行或國外金融機構承作之外匯衍生性商…
- 行政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65條 …證券業辦理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有關確認交易相對人是否符合專業客戶條件、交易規範、落實風險管理、資訊揭露及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除應依金管會之相關規定辦理外,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與客戶間有關交割款項、費用收付,及提前解約…
-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7條 …訊型態。二、在我國代理衛星行動通信服務之消費者權益保障措施及客戶服務方案。三、外國衛星行動通信業者之電信設備概況。第一項合作契約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外國衛星行動通信業者承諾遵守有關通訊監察規定,包括調查、蒐集證據並依法律…
- 行政內政部處務規程 第13條 …統、網路通訊設施之規劃、建置及管理。八、個人終端軟硬體設備、客戶服務、報修服務之規劃、建置及管理。九、其他有關內政資訊服務事項。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2條 …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經營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之公司或商號。三、客戶:指不動產買賣交易之雙方當事人。四、實質受益人:指對客戶具最終所有權或控制權之自然人,或由他人代理交易之自然人本人,包括對法人或法律協議具最終有效控制權之自…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4條 …得充任情形。六、建立稽核程序。前項第四款風險評估報告,應考量客戶、產品及服務之性質,是否涉及高風險國家或地區,及價金支付管道等風險因素製作。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7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於下列情形時,應確認客戶身分:一、進行不動產買賣交易。二、建立業務關係。三、發現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四、對於過去取得客戶身分資料之真實性有所懷疑。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不得接受客戶以匿名或使用假名進行…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7-1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應自行辦理確認客戶身分作業,不得委由第三方執行之。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8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確認客戶身分,及留存或記錄其身分資料,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客戶為自然人者,應檢視其國民身分證、健保卡、護照、居留證或其他可資證明身分之證明文件,留存或記錄其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及統一編號等身分資料…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8-1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除依前條規定確認客戶身分外,應依下列規定辦理檢核:一、依據風險基礎方法,建立客戶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稱檢核方法或作業程序,以辨識客戶、客戶之實質受益人或交易有關對象是否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個人、…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9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於確認客戶身分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婉拒進行交易:一、疑似使用匿名、假名、人頭、虛設行號或虛設法人團體名義進行交易。二、拒絕提供確認身分所需相關文件。三、持用偽、變造身分證明文件。四、客戶為資恐防…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0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對建立業務關係之客戶,應依下列原則持續實施審查:一、對客戶之交易進行詳細審視,確保該交易與客戶之業務特性與洗錢及資恐風險相符,必要時並應瞭解其資金來源。二、定期檢視客戶及實質受益人身分資料是否足夠。三…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1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對於客戶或其交易涉及國家或地區,屬高洗錢或資恐風險者,應採取下列強化確認客戶身分措施:一、在進行交易前,應取得高階管理人員同意。二、採取合理措施以瞭解客戶資金來源。三、持續監督進行中之交易。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2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於確認客戶身分時,應採取合理措施辨識現任或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重要政治性職務之客戶或受益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以下簡稱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並依前條規定,採取強化確認客戶身分措施。第八條…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4-1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對於客戶之不動產買賣交易涉及一定金額以上之通貨交易,應依調查局所定之申報格式及方式,於交易完成後十個工作日內向調查局申報。但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為代收款項且收受時已申報者,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再將同款…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5條 …易有關之行為時,發現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向調查局申報:一、客戶有第九條各款所定情形之一。二、交易金額源自高風險國家或地區,或支付予該國家或地區之帳戶或人員,且無合理說明。三、客戶或資金來源或去向疑似與恐怖活動、恐怖組織…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7條 客戶為依資恐防制法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五條第一項公告制裁名單指定(以下簡稱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者,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不得為其從事不動產買賣交易有關行為;已從事者,應即停止。第三人受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委任、…
-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 第16條 …維護配合防範注意事項或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之重大缺失,應坦誠告知客戶。五、對於因業務知悉他人之秘密,不得洩露。六、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規定外之任何酬金,亦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七、受任執行管理維護業務,處理相關事務應留下書…
- 行政保全業法施行細則 第4條 …一項第二款所定自動通報紀錄情況管制系統設備,其範圍如下:一、客戶端:(一)合於客戶需求之盜警、火警、緊急按鈴等感應裝置。(二)傳訊主機,接受感應並發出警報,立即將訊號傳至保全業之受訊系統。(三)設定及解除保全系統之機具設…
- 行政保全業法施行細則 第9條 …七、對於保全服務項目,未能善盡保全義務或洩漏應保守之秘密,致客戶遭受損害之賠償。八、保全費用。
- 行政外交部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第8條 …機密及商業敏感資料之保密規定。六、對涉有不誠信行為之供應商、客戶及業務往來交易對象之規範及處理程序。七、發現違反誠信經營規範之處理程序。八、對違反者採取之紀律處分。
-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8條 本辦法所稱投資實體,指下列任一實體:一、主要業務係為客戶或代客戶從事下列任一目之活動或操作,且其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歸屬於該等活動或操作之收入合計數,達收入總額百分之五十者,存續期間不滿三年者以存續期間計算:(一)支票、匯票…
-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14條 本辦法所稱免申報信用卡發卡機構,指僅於客戶繳款超過信用卡應繳餘額未立即退回溢繳款而收受存款,且至遲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執行相關政策及程序避免客戶溢繳款超過五萬美元,或客戶溢繳款超過五萬美元時於六十日內完成退…
-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16條 …、金融機構為投資實體者,於該投資實體持有之權益或債權。但僅為客戶或代客戶從事投資、行政管理或經理之目的,就以客戶名義存放於其他金融機構之金融資產提供投資意見或管理投資組合者,不在此限。二、於前款以外之金融機構持有之權益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