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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1條 為辦理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事項,依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制定本條例,設置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
  2. 行政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3條 本基金會之主管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會。
  3. 行政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6條 本基金會之業務範圍如下:一、原住民族語言研究。二、研發原住民族語言教學。三、典藏原住民族語料。四、編纂原住民族語辭典。五、建置原住民族語言資料庫。六、推廣使用原住民族語言。七、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及發行學習教材。八、…
  4. 行政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8條 …具原住民身分。其遴聘辦法由主管機關另定之。董事之選任,應顧及原住民族之代表性,並考量語言、教育、文化之專業性。監察人應具有語言、法律、會計或財務之相關經驗或學識。董事、監察人之聘期為三年,以連任一次為限。連任之董事、監察…
  5. 行政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15條 本基金會之工作人員,除會計相關人員外,應具備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資格。
  6. 行政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7. 行政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 第2條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董事、監察人之遴選,應由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依財團法人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辦理。本基金會董事、監察人之人選由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推薦之。
  8. 行政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 第3條 董事之選任,應顧及原住民族之代表性,並考量語言、教育、文化之專業性。監察人應具有語言、法律、會計或財務之相關經驗或學識。
  9.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獎勵辦法 第4條 …項文件經管理機關初審,受理之文件於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函送中央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關。
  10.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獎勵辦法 第6條 依本辦法獲得獎勵者,由中央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關表揚。
  11.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共同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係依據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12.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共同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基金(以下簡稱共同基金)之設置與其收支、保管及運用,應以促進原住民族或部落之文化保護及發展為目的。
  13.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共同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共同基金應用於取得智慧創作專用權之原住民族或部落之下列用途:一、傳統文化保存及推廣。二、文化出版品之發行。三、文化網站之建置及傳播。四、文化及教育機構或團體之補助。五、辦理就學獎助學金及助學貸款。六、從事文化藝術活動、經…
  14.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共同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期滿得續任。管理委員會委員及召集人應由取得智慧創作專用權之原住民族或部落依其組織型態及習慣選派之。
  15.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共同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9條 …秘書一人,組長及幹事若干人,分組辦事,由取得智慧創作專用權之原住民族或部落依其組織型態及習慣選派之。
  16.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共同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4條 共同基金結束時,應予結算,其餘存權益應歸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17.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第1條 為保護原住民族之傳統智慧創作(以下簡稱智慧創作),促進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制定本條例。
  18.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第2條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會。
  19.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第3條 本條例所稱智慧創作,指原住民族傳統之宗教祭儀、音樂、舞蹈、歌曲、雕塑、編織、圖案、服飾、民俗技藝或其他文化成果之表達。
  20.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第6條 …等相關文件或提供視聽創作物,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前項申請人以原住民族或部落為限,並應選任代表人為之;其代表人之選任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21.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第7條 …人取得智慧創作專用權。二、智慧創作經認定屬於申請人及其他特定原住民族或部落者,自登記之日起,由申請人及其他特定原住民族或部落共同取得智慧創作專用權。三、智慧創作不能認定屬於特定原住民族或部落者,應登記為全部原住民族,並自…
  22.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第10條 …權人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特定民族、部落或全部原住民族名義,專有使用及收益其智慧創作之財產權,並行使前項之權利。原住民就其所屬民族、部落或全部原住民族之智慧創作,得使用收益,不受前項及第十四條規定之限制。
  23.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第12條 …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拋棄;拋棄之智慧創作專用權,歸屬於全部原住民族享有。
  24.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第14條 智慧創作專用權依第七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為原住民族或部落取得者,其智慧創作之收入,應以原住民族或部落利益為目的,設立共同基金;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主管機關另定之。智慧創作專用權為全部原住民族取得者,其智慧創作專用權…
  25.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第15條 …專用權人消失者,其專用權之保護,視同存續;其專用權歸屬於全部原住民族享有。
  26.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六條第二項及第九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27.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第3條 …例第六條第二項之代表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並為申請智慧創作之原住民族或部落成員,並由該原住民族或部落依其組織型態及習慣選派之。
  28.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第4條 代表人為基於其所屬原住民族或部落之利益,依本條例及本辦法之規定,辦理與智慧創作專用權申請相關事宜之人。
  29.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第5條 代表人受原住民族或部落之委任,應忠實執行其職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30.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第6條 代表人是否受有報酬及其內容,由該原住民族或部落依其組織型態及習慣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