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 第3條 法規: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 類別: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教育文化目 第3條 董事之選任,應顧及原住民族之代表性,並考量語言、教育、文化之專業性。監察人應具有語言、法律、會計或財務之相關經驗或學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