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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 10 頁- 行政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 第11條 …併者,由合併後存續或新設之學校為事件管轄學校。事件管轄學校已停辦者,由行為人現所屬學校為事件管轄學校,但行為人無現所屬學校者,由行為時學校之主管機關為事件管轄機關。本準則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八日修正生效前,依修正前第十…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28條 …或私人,分為國立、直轄市立、縣(市)立或私立;其設立、變更及停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國立: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二、直轄市立:由直轄市主管機關核定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三、縣(市)立:由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報請中…
- 行政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 第6條 設有師培中心之大學申請增設或停辦師資類科教育學程,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 行政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5條 …學校應由創辦人準用本法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七條至第十條有關設立基準之規定,提出籌設學校計畫,連同大陸地區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報本部審查。
- 行政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15條 …陸地區臺商學校經審核符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七條至第十條有關設立基準部分之規定及本辦法關於校長、師資、課程與其他相關規定者,准予備案。
- 行政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36條 …遭遇重大困難不能繼續辦理時,得經董事會之決議,報請本部核定後停辦之。學校停辦前,應優先維護學生及教師之權益;其在校學生,應由學校發給轉學證明書,協助轉學他校。
-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 第6條 …會資料,報各該主管機關審核專案評估是否通過。各該主管機關計劃停辦或合併學校前,得依第一項規定進行專案評估,並舉行公聽會後,委託私人辦理。
-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 第11條 …受託人者,依第十五條至第十八條規定辦理,並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及停辦優惠存款。
- 行政教師法 第11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科、組、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停辦或解散時,學校對仍願繼續任教且在校內有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之合格教師,應優先輔導調整職務;在校內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整職務者,學校或主管機關應優先輔導介聘。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 行政教師法 第12條 專科以上學校系、所、科、組、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停辦、解散時,學校對仍願繼續任教且有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之合格教師,應優先輔導遷調,各該主管機關應輔導學校執行。專科以上學校依前項規定優先輔導遷調之教師,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
- 行政教師法 第27條 …准後,得予以資遣:一、因系、所、科、組、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停辦、解散時,現職已無工作又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二、現職工作不適任且無其他工作可調任;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不能勝任工作。三、受監護…
- 行政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 第7條 …協助幼兒比率較高者,應優先考量規劃辦理非營利幼兒園,並不得以停辦公立幼兒園改辦非營利幼兒園之方式為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而辦理非營利幼兒園,經審慎評估後,必要時得將公立幼兒園遷移至鄰近場地…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評鑑辦法 第10條 …保相關系科教保員培育訪視,僅提供辦學建議。經本部核定為停招或停辦之學校教保相關系科,本部得調整評鑑實施與結果公告之方式。受評鑑學校對評鑑結果所列缺失事項,應研提具體改進措施,並依規定期限積極改進;其改進結果,列為下一週期…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6條 …令規定合併者,由合併後存續或新設之學校為調查學校;調查學校已停辦者,由行為人現所屬學校為調查學校,但行為人無現所屬學校者,由行為時學校之主管機關為事件管轄機關。學校不得因被害人或任何人檢舉或協助他人檢舉,而予以不利之處分…
-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18條 …令規定合併者,由合併後存續或新設之學校為調查學校。調查學校已停辦者,由行為人現所屬學校為調查學校,行為人無現所屬學校者,由行為時學校之主管機關為事件管轄機關。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31條 …減少下學年度建教合作之招收人數、停止部分建教合作班級之招生或停辦建教合作二年之處分。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34條 …減少下學年度建教合作之招收人數、停止部分建教合作班級之招生或停辦建教合作一年至二年之處分:一、未依第十條第二項規定採計職業技能訓練學分之學分數。二、未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或第二項所定時數,於建教生進入建教合作機構接…
- 行政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 第8條 …機關編列預算補助,最高補助比率為百分之八十,但私立學校經依法停辦者,其特殊教育學生由分發學校發給獎學金、補助金,最高補助比率為百分之百。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第12條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準用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第十條第四項及第十一條規定。前項人員,應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並提供下列專業服務:一、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訂定與執行及追蹤評鑑等。二、…
-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 第3條 …合併後原各校均消滅,成立為另一所新設學校,並另定新校名。五、停辦:指學校停止辦理國民教育,不再進行教學活動,原學校組織編制裁撤(併);分校、分班、學部停止教學活動者,亦同。六、分校:指學校因教學實際需要,在同一學區內之其…
-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 第6條 地方主管機關規劃辦理學校之合併或停辦,應符合下列目的:一、促進學生同儕互動。二、培養群體多元學習。三、有效整合教育資源。四、建構優質學習環境。五、均衡城鄉教育功能。六、確保學生就學權益。七、傳承地區族群文化。八、達成國民…
-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 第7條 學校之合併或停辦應確保學生就學權益,規模較小之學校,地方主管機關得鼓勵學校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混齡教學及混齡編班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採取混齡編班、混齡教學之方式,或將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學校新生或各…
-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 第8條 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停辦。但經學區內設有戶籍之選舉權人書面連署達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或確實已無適齡學生者,不在此限:一、同一鄉(鎮、市、區)只有一所國民小學(國小部)或國民中學(國中部)。二、到鄰近同級學校之交通,有…
-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 第9條 學校之合併或停辦,應由地方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條第四項之規定,進行專案評估及辦理公聽會,經所屬教審會審議通過後為之,並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前項專案評估,應由地方主管機關規劃合併或停辦之方案,並擬具校園空間利用與財務支援及課…
-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 第11條 教審會審議結果,認有停辦必要者,地方主管機關得調整學區,將學生改分發至鄰近學校或輔導轉學。停辦學校之校長,應由地方主管機關參酌其意願,予以參加校長遴選、回任教師、專案安置,或依法規辦理退休或資遣;編制內教職員工,應協助辦…
-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 第12條 學校或其分校、分班、學部停辦後,學生改分發至鄰近學校或回本校就讀者,地方主管機關應補助交通費、交通保險費、安排學生交通接送或住宿相關事宜,並追蹤其學習狀況;必要時,應給予生活及課業輔導。學校或其分校、分班、學部停辦後,地…
-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 第13條 學校變更或停辦時,該校附設幼兒園,應依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 第14條 學校變更或停辦,應配合學年度作業,以學年度之起始日為生效日。
-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 第15條 地方主管機關應依本準則之規定,訂定有關變更或停辦之自治法規。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8條 …、遷移、擴充、招收人數、更名與變更負責人程序及應檢具之文件、停辦、復辦、撤銷或廢止許可、督導管理、財團法人登記、董事會運作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興辦之幼兒園由公司、有限合夥、醫院或商業設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