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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度量衡業營業許可及管理規則 第8條 度量衡輸入業、修理業或製造業所設立分公司或商業之分支機構有實際經營度量衡輸入、修理或製造業務者,應依第四條規定分別申請分公司或商業之分支機構營業許可執照;其營業類別應與原度量衡業許可執照相同。前項申請之營業類別不同者,應…
  2. 行政度量衡業營業許可及管理規則 第14條 領有度量衡修理業營業許可執照且經營應經檢定之法定度量衡器者,應依製造業或輸入業所提供之技術文件及經許可經營之度量衡器技術規範修理或調整。
  3. 行政度量衡業營業許可及管理規則 第15條 領有度量衡製造業或修理業營業許可執照且經營計程車計費表者,執行修理業務時,應保存修理紀錄,內容應包括修理器具廠牌、型號、器號、車號、修理情形摘要及更換零組件名稱。前項修理紀錄於營業許可執照有效期間應保存最近二年以上,供度…
  4. 行政商業團體分業標準   …營各種器具鎔接。│││電器商業│經營各種電器及冷凍器材買賣與修理。│││機器商業│經營各種機器、機械及其零元件之買賣││││、安裝及維護。│││電腦商業│經營電腦資料處理應用及電腦機器之租││││售。│││針車商業│經營…
  5. 行政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 第2條 …定。二、重新檢定:指法定度量衡器經檢定合格之有效期間屆滿或經修理、調整、改造後或使用中之檢定。本辦法所稱檢定機關(構),指度量衡專責機關、其所屬分局或受委託之其他政府機關(構)、團體。
  6. 行政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 第16條 …落或無法辨識:向度量衡專責機關或其所屬分局申請。但度量衡器經修理、調整或改造者,不得申請。前項申請經審查符合者,准予補發或換發;不符合者,不予補發或換發,並退還其證照費。
  7. 行政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 第32條 度量衡業營業許可應繳許可費費額如下:一、製造業、修理業之許可或因增加度量衡器種類而變更者,每件新臺幣二千二百元。二、輸入業之許可,每件新臺幣四百元。三、執照延展之許可,每件新臺幣四百元。度量衡業者設立分支機構,依前項規定…
  8. 行政水利法 第73條 …防汛期後,派員勘估,報准上級主管機關分別興修,至翌年防汛期前修理完竣,並報請驗收。
  9. 行政自來水法 第85條 自來水事業之主要設備有不合規定者,主管機關應限期令其修理或更換;如有發生危險之虞者,並應令其停止使用。
  10.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15條 …。第三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有前項所定情形者,主管機關並得命限期修理或依第十六條規定更換與裝置容量有關之設備;未通報者,主管機關依第十六條規定同意更換設備時,得不予同意暫停計算電能躉購期間。第一項及第二項定期檢驗與維護紀錄及…
  11.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2條 …條第二項規定通報事故,或未依同條第三項規定按主管機關所命期限修理或更換與裝置容量有關之設備。前項除第六款自行申請廢止情形外,按其情形得改善者,主管機關於廢止前得先通知限期改善。於限期改善期間,得通知公用售電業暫停計算電能…
  12.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組織條例 第12條 本分局為辦理船機維護與檢修,設船機修理所;其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13.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組織通則 第7條 …工務員五十六人、辦事員十二人、書記九人、工務士、養路士、路燈修理士、材料試驗士、機務士、操作士、司機、文書士、料務士、事務士等計五百七十二人。二等工程處置課長五人,其中四人由幫工程司以上人員兼任,另一人由幫工程司或課員以…
  14. 行政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3條 本處設土木課、浚渫課、船舶機械修理廠。
  15. 行政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6條 船舶機械修理廠掌理下列事項:一、修船設備新增汰舊計畫擬訂,預算籌編事項。二、船機修護工程預算、決算及竣驗事項。三、船機零星修護工作辦理事項。四、船機工程表報、資料彙整及施工問題處理事項。五、廠房設施、機具設備之保養及檢查…
  16. 行政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第3條 本處設二課及船舶機械修理廠,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17. 行政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辦事細則 第8條 …集、建立及圖檔管理事項。七、船舶年度修護計畫編擬、統計及零星修理檢討事項。八、有線、無線電訊架設管理及證照檢驗申請事項。九、其他交辦事項。
  18. 行政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第6條 機具保養場掌理下列事項:一、車輛機具之保養修理業務事項。二、場房設施、機具設備檢查及維修事項。三、保養場修護用工具設備申購補充事項。四、車機維修配件查估及申請事項。五、車機修造工程之設計、計畫、督導、施工、管制及驗收事項…
  19.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七堵檢車段辦事細則 第5條 …貨車檢修技術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客貨車之檢查及修理事宜。二、動力客車車廂之檢查及修理事宜。三、客貨車之電氣、空調播音、集中供電及機械設備事宜。四、動力客車之車廂電氣、空調播音及機械設備事宜。五、客貨車維修有…
  20.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機務段辦事細則 第9條 …修繕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動力車、電源車之保養、修理。二、人員訓練。三、設備維修及清潔。四、行車事故搶修、復舊。五、其他交辦事項。
  21.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機務段辦事細則 第10條 經指派擔任檢修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動力車保養修理檢查。二、技術研發、機油化驗。三、人員訓練。四、監洗及行車事故搶修、復舊。五、其他交辦事項。
  22.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檢車段辦事細則 第7條 …貨車檢修技術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客貨車之檢查及修理事宜。二、動力客車車廂之檢查及修理事宜。三、事故復舊事宜。四、客貨車電氣設備事宜。五、其他交辦事項。
  23.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檢車段辦事細則 第9條 …貨車檢查修繕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客貨車之檢查及修理事宜。二、動力客車車廂之檢查及修理事宜。三、客貨車維修工具之管理維護事宜。四、事故復舊事宜。五、場區廢水及廢棄物處理事宜。六、其他交辦事項。
  24.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新竹機務段辦事細則 第10條 …修繕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動力車、電源車之保養、修理。二、人員訓練。三、設備維修及清潔。四、行車事故搶修、復舊。五、其他交辦事項。
  25.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嘉義機務段辦事細則 第8條 …修繕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動力車、電源車之保養、修理。二、人員訓練。三、設備維修及清潔。四、行車事故搶修、復舊。五、其他交辦事項。
  26.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 第16條 本局為辦理鐵路沿線倉儲、運送業務及機、客、電、貨內燃車之修理、製造、沿線客運有關餐廳、餐車之經營、電訊器材之修造、鋼樑之修造加固軌道石碴之生產等事項,得設餐旅服務總所、貨運服務總所,並得分設各機廠,其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27.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務段辦事細則 第9條 …修繕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動力車、電源車之保養、修理。二、人員訓練。三、設備維修及清潔。四、行車事故搶修、復舊。五、其他交辦事項。
  28.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務段辦事細則 第10條 經指派擔任檢修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動力車保養修理檢查。二、技術研發、機油化驗。三、人員訓練。四、監洗及行車事故搶修、復舊。五、其他交辦事項。
  29.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辦事細則(1070123訂定) 第7條 …考核。四、各項工程材料檢(試)驗及認證。五、試驗儀器之採購、修理及送校。六、公路工程品質管理及執行查(稽)核事項。七、公路工程品質管理教育訓練。八、其他有關工務及品質管理事項。
  30.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廠辦事細則 第4條 …及催供。四、自備罐車施工時程擬訂管制。五、辦理客貨車配件外包修理加工及維修業務委外作業。六、客貨車進出廠與進出廊之調車作業。七、客貨車工時考核及統計。八、代辦工程費用估算請款及簽認單之填發。九、客貨車維修保養單之填發。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