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1,738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58 / 58 頁
  1.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305條 …出。其以科技設備為訊問者,亦應於訊問前或訊問後具結。證人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將第二項、第三項及前項文書傳送於法院,效力與提出文書同。第五項證人訊問、第六項證人具結及前項文書傳送之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2. 司法行政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2條 …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司法院服務平台)。二、電信傳真。三、電子郵遞設備。使用司法院服務平台傳送訴訟文書者,應先向司法院申請該平台之使用帳號,並同意遵守服務條款,以取得辨識及確認電子文件簽署人之身分、資格。…
  3. 司法行政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5條 …而命證人或鑑定人於法院外以書狀為陳述者,應於通知書上載明得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將陳述書面及具結文書傳送至法院之旨。前項通知書,應檢附空白之結文及文書傳送首頁,並記載法院傳真號碼及電子信箱帳號。
  4. 司法行政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文書之傳送方,應於傳送之訴訟文書前添附首頁,記載傳送文書之名稱、頁數、案號、股別、傳送者姓名、聯絡電話號碼、回傳文書之傳真號碼或電子信箱帳號及其他法院認為應載明之事項,其格式如附件。
  5. 司法行政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7條 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文書之接收方,應於接收文書後一工作天內,依接收之首頁資料核對接收之文書,並將接收文書之年月日時、接收者姓名、聯絡電話號碼等資料記載於其收受之文書傳送首頁,回傳傳送方,其格式如附件。但因傳送方之…
  6. 司法行政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8條 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訴訟文書者,得於任何時間為之。但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陳明僅於上班時間收受者,除於上班時間收受外,應以收受後之上班時間為送達或通知時間。前項但書情形,訴訟關係人並應陳明其上班時間之起迄期間。
  7. 司法行政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10條 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之文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接收方應即以適當方式通知傳送方於合理期限內補正。但無法通知者,不在此限:一、文書未依本法所定之書狀應記載事項記載。二、首頁之記載與接收方收受者不符。三、無首頁可供核對…
  8.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130-1條 …陳述人所在處所,經陳述人確認內容並簽名後,將筆錄及其他文書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回行政法院。第一項之審理及前項文書傳送之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9. 司法民事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係指送方以下列各款所列方式,將法院發出之文書、通知,當事人或代理人書狀、文書或其附屬文件,證人或鑑定人書面陳述及具結文書,以及其他訴訟關係人之訴訟文書進行傳輸,受方可於其電信傳真…
  10. 司法民事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3條 法院應設置可供以前條所列傳送方式收受及發送文書之電信傳真及其他科技設備,指定專人處理本辦法所定之文書傳送事務,並將司法院服務平台網址公告週知。
  11. 司法民事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4條 …證人、鑑定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得將其欲提出於法院之訴訟文書,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至法院。前項之人陳明有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並同意可供訴訟文書之傳送者,法院或他造當事人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將訴訟文書傳送之。…
  12. 司法民事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5條 前條第一項之人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訴訟文書者,非於事件繫屬後經法院許可,不得為之。法院為前項許可時,應併告知傳真號碼、電子信箱帳號及傳送文書首頁應記載事項。第一項許可,法院得隨時撤銷之。前三項關於法院權限之規定,…
  13. 司法民事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6條 …而命證人或鑑定人於法院外以書狀為陳述者,應於通知書上載明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將陳述書面及具結文書傳送至法院之旨。前項通知書,並應記載法院傳真號碼、電子信箱帳號、司法院服務平台網址及傳送文書首頁應記載事項。
  14. 司法民事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文書之送方,應於傳送之訴訟文書前添附首頁,記載傳送文書之名稱、頁數、股別、案號、當事人姓名、傳送者姓名、住址、身分證件號碼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電話號碼、回傳文書之傳真號碼或電子信箱帳號及其他法…
  15. 司法民事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文書之受方,應於收受文書後一工作天內,依收受之首頁資料核對收受之文書,並將收受文書之年月日時、收受者姓名、電話號碼或電子信箱帳號等資料併收受文書首頁,回傳送方,其格式如附件二。但因送方原因無法…
  16. 司法民事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10條 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文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生文書提出之效力:一、未依民事訴訟書狀規則記載,或首頁之記載與受方收受者不符、無首頁可供核對或應添具所用書證影本而未添具。但受方承認或送方依其他方式補正者,不在此限。…
  17. 司法民事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11條 法院收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訴訟文書後,應列印並於文面加蓋機關全銜之收文章,註明頁數及加蓋騎縫章後,按收文程序辦理。法院依司法院服務平台收受之訴訟文書,得不依前項規定辦理。
  18. 司法民事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12條 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訴訟文書者,得於任何時間為之。但第四條第一項之人陳明僅於上班時間收受者,除於上班時間收受外,應以收受後之上班時間為送達時間。
  19. 司法各級法院辦理民事事件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第7條 …審理進行程序之筆錄及其他文書,須陳述人簽名者,由審理端法院以電信傳真、電子郵遞設備、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至受審理端處所,由陳述人確認內容並簽名後,再傳回審理端法院。前項以科技設備傳送筆錄及其他文書…
  20. 司法懲戒案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2條 …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司法院服務平台)。二、電信傳真。三、電子郵遞設備。使用司法院服務平台傳送訴訟文書者,應先向司法院電子服務認證系統申請登入平台之帳號及密碼,並同意遵守服務條款,以取得辨識及確認電子文件…
  21. 司法懲戒案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5條 …證人或鑑定人於懲戒法院外以書狀為陳述者,應於通知書上載明得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將陳述書面及具結文書傳送至懲戒法院之旨。前項通知書,應檢附空白之結文及文書傳送首頁,並記載懲戒法院傳真號碼及電子信箱帳號。
  22. 司法懲戒案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文書之傳送方,應於傳送之訴訟文書前添附首頁,記載傳送文書之名稱、頁數、股別、案號、當事人姓名、傳送者姓名、聯絡電話號碼、回傳文書之傳真號碼或電子信箱帳號及其他懲戒法院認為應載明之事項,其格式如…
  23. 司法懲戒案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文書之接收方,應於接收文書後一工作天內,依接收之首頁資料核對接收之文書,並將接收文書之年月日及時間、接收者姓名、聯絡電話號碼等資料記載於其收受之文書傳送首頁,回傳傳送方,其格式如附件。但因傳送…
  24. 司法懲戒案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8條 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訴訟文書者,得於任何時間為之。但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陳明僅於上班時間收受者,除於上班時間收受外,應以收受後之上班時間為送達或通知時間。前項但書情形,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並應陳明其上班時間之…
  25. 司法懲戒案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10條 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之文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接收方應即以適當方式通知傳送方於合理期限內補正。但無法通知者,不在此限:一、文書未依法官法、公務員懲戒法、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所定之書狀應記載事項記載。二、首頁之…
  26. 監察政治獻金查核準則 第25條 …板或車體廣告費用。三、播放、傳送或刊登宣傳廣告費用。四、發送電信簡訊費用。五、郵寄競選物品或宣傳廣告費用。六、租用選舉場地費用。七、演講或表演費用。八、委託辦理研究、評估、調查、設計或規劃費用。九、其他與選舉有關之費用。…
  27. 監察政治獻金查核準則 第27條 …黨及政治團體之雜支支出,包括下列費用:一、水電瓦斯費用。二、電信費用。三、網際網路費用。四、書報雜誌費用。五、文具用品費用。六、汽機車燃料費用。七、雜項購置或修繕費用。八、涉及營運事務所生之訴訟相關費用。九、其他為維持日…
  28. 監察政治獻金查核準則 第31條 …板或車體廣告費用。三、播放、傳送或刊登宣傳廣告費用。四、發送電信簡訊費用。五、郵寄競選物品或宣傳廣告費用。六、演講或表演費用。七、委託辦理研究、評估、調查、設計或規劃費用。八、其他與選舉宣傳有關之費用。前項之支出憑證為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