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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27條 公有財產出租、委託經營或利用後,除依前條規定終止契約收回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解除或終止契約,並收回之:一、基於國家政策需要。二、因開發、利用或重行修建,有收回必要時。承租、受託經營或利用者因前項解除或終止契約所受之損…
  2.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28條 中科院員工對公有財產不得承租、受託經營、利用或為與自己利益有關之收益行為,違反者其行為無效。
  3.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33條 中科院辦理出租、委託經營、利用及授權,應依保密法令採取保密措施。
  4.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34條 …交各級政府公產管理機關接管。解散時公有財產有出租、借用、委託經營、利用或授權情形,應終止契約並收回。監督機關應指定所屬單位會同中科院留守人員辦理後續財產收回、產籍註銷、移轉登記、管理機關或所有權機關變更登記等作業。
  5. 行政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辦法 第8條 公正第三方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二款之經營規模及軍品研發、產製、維修經驗評鑑時,應綜合考量該國防產業專長領域中下列事項:一、資金規模及營業額。二、廠房面積及設備齊全程度。三、供應鏈中申請廠商參與規模。四、軍品研發、產製…
  6. 行政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辦法 第17條 …及廢止合格證明所生影響,認為廢止合格證明對公益或列管軍品需求經營將有危害之虞,得不予廢止其全部合格證明或僅廢止其一部分合格證明。
  7.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4條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固定通信綜合網路業務經營者、行動電話業務經營者、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與其他相關機關(構)設置之各項有線電、無線電信設備及電子應用科技之通信設施。
  8. 行政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 第1條 …簡稱本部)為促進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以下簡稱各機構)經營企業化,並加強人事管理,特訂定本準則。
  9.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所得。三、本基金孳息收入。四、本基金運用後之收益。五、處分或經營改建完成之房舍價款收入。六、眷村土地配合公共工程拆遷有償撥用價款及地上物補償金。七、有關眷村改建之捐贈收入。八、貸放原眷戶自備款利息收入。九、其他有關收入。
  10.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款眷村文化保存支出,以眷村文化保存開辦之軟、硬體設施為限;其經營、管理及維護支出,由申請保存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負責。
  11.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及不適用營地之國有土地標售或處分辦法 第7條 …實際需要,委託政府機關及其他依法成立之公、私法人,代為管理、經營、改良利用或提供為短期性、臨時性之租賃、借用;其作業要點由國防部另定之。
  12. 行政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1條 …。前項金融債券及其他短期票券之發行公司,應經金融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信用評等事業之機構評定為一定等級以上。前項規定之一定等級,由本部定之。
  13.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11條 …)政府合作興建國民住宅。四、以信託方式與公、民營開發公司合作經營、處分及管理。五、辦理標售或處分。六、未達全體原眷戶三分之二同意改建,經主管機關核定不辦理改建之眷村,得依都市更新條例之規定辦理都市更新。前項第一款、第二款…
  14.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13條 …用所得。三、本基金孳息收入。四、基金運用後之收益。五、處分或經營改建完成之房舍價款收入。六、眷村土地配合公共工程拆遷有償撥用價款及地上物補償金。七、有關眷村改建之捐贈收入。八、貸放原眷戶自備款利息收入。九、其他有關收入。
  15.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14條 …款眷村文化保存支出,以眷村文化保存開辦之軟、硬體設施為限;其經營、管理及維護支出,由申請保存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負責。
  16.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15條 改建基金所經管之眷村土地,經改建經營處理後所得之盈收部分,應作為照顧低收入家庭居住之資金;其辦法由行政院另定之。
  17. 行政中國輸出入銀行條例 第4條 本行經營左列業務:一、辦理輸出機器設備及其他資本財所需價款或技術服務費用之保證及中、長期融資。二、辦理出口廠商為掌握重要原料供應或為拓展外銷從事對外投資以及工程機構承包國外工程所需資金與合約責任之保證及中、長期融資。三、…
  18. 行政中國輸出入銀行條例 第12條 本行經營業務所發生呆帳之核銷,由財政部依所得稅法,核定額度,授權理事會辦理。
  19. 行政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條例 第2條 本公司以經營國內及國際菸酒事業為目的,並得投資或經營菸酒相關之業務,及其他經財政部核准之業務。
  20. 行政土地稅法 第10條 …用者︰一、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二、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三、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藏)庫、農機中心、蠶…
  21. 行政土地稅法 第22-1條 …,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報經內政部核准通知限期使用或命其委託經營,逾期仍未使用或委託經營者,按應納田賦加徵一倍至三倍之荒地稅;經加徵荒地稅滿三年,仍不使用者,得照價收買。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因農業生產或政策之…
  22. 行政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四、第二十二條及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土地中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者,由農業機關受理申請,會同有關機關勘查認定後,編造清冊,送主管稽徵機關。五、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之土地中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之使用者,…
  23. 行政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15條 …括地目等則變更)者,其增加部分之田賦免徵五年。家庭農場為擴大經營面積或便利農業經營,在同一地段或毗鄰地段購置或交換耕地時,於取得後連同原有耕地之總面積在五公頃以下者,其新增部分,免徵田賦五年。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由繼承…
  24. 行政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7條 …之貨物或勞務。五、國際間之運輸。但外國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業務者,應以各該國對中華民國國際運輸事業予以相等待遇或免徵類似稅捐者為限。六、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七、銷售與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
  25. 行政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但報社銷售之廣告及電視臺之廣告播映不包括在內。十、合作社依法經營銷售與社員之貨物或勞務及政府委託其代辦之業務。十一、農會、漁會、工會、商業會、工業會依法經營銷售與會員之貨物或勞務及政府委託其代辦之業務,或依農產品市場交易…
  26. 行政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11條 …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之營業稅稅率如下:一、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適用第十條規定之稅率。二、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之稅率為百分之五;其中保險業之本業銷售額應扣除財產保險自留賠款。但保險業之…
  27. 行政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13條 小規模營業人、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一。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及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其營…
  28. 行政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23條 …模營業人、小規模營業人、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除申請按本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並依第三十五條規定申報繳納者外,就…
  29. 行政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24條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經營本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特別規定欄所列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部分,得申請依照本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並依第三十五條規定申報繳納。依前項及第二十三條規定,申請依照本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
  30. 行政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36條 …受人為依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其購進之勞務,專供經營應稅貨物或勞務之用者,免予繳納;其為兼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繳納之比例,由財政部定之。外國國際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代理人在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