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2,08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57 / 70 頁
  1.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44-1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保障農民職業安全及經濟補償,得試行辦理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以下簡稱本職災保險)。本職災保險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為保險人,並以基層農會為投保單位。本職災保險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六十,在直轄市,中央主管機…
  2. 行政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而致傷害審查辦法 第2條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以下簡稱被保險人)於農作場域內,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而致傷害者,為職業傷害。
  3. 行政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而致傷害審查辦法 第8條 …於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中,因遭受雷擊或其他相類因農業工作遭受天然災害之危險性較高而致傷害者,視為職業傷害。
  4. 行政農暇之餘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認定標準 第2條 …工保險。二、加保農業用地種植之長期作物或農業設施,因嚴重天然災害受損,需較長期間復耕、復建,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於二年復耕、復建期間內再參加勞工保險。前項第二款所定嚴重天然災害,應達災後重建法律之嚴重程度。第一項第二款…
  5. 行政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災害防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6. 行政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2條 本標準所稱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定義如下:一、土石流災害:指因泥、砂、礫或巨石等物質與水之混合物,受重力作用產生黏稠流動體所造成之天然災害。二、大規模崩塌災害:指邊坡土石崩落或滑動之天然災害,其崩塌面積超過十公頃、土方…
  7. 行政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3條 …者,亦同。本標準所稱救助,指前項之人因遭受土石流或大規模崩塌災害,致損害重大,影響生活,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發給災害救助金,以維持其個人或家庭之基本生活。
  8. 行政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4條 災害救助種類如下:一、人員死亡、失蹤、重傷救助。二、安遷救助。三、住屋受災救助。四、農田、漁塭受災救助。
  9. 行政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5條 災害救助對象如下:一、死亡救助:(一)因災致死者。(二)因災致重傷,於災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死亡者。(三)因災害而失蹤,經法院依本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為確定其死亡之裁定確定者。二、失蹤救助:因災致行蹤不明者。三、重傷…
  10. 行政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6條 災害救助查報以村(里)為單位。災害發生後,由村(里)長、村(里)幹事,必要時得會同警察派出所員警,切實勘查發生之時間、種類、原因、區域、受災戶數、人口、傷亡人數、房屋損失數目及農田、漁塭受災情形,由鄉(鎮、市、區)公所報…
  11. 行政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7條 災害救助以現金方式給付,救助金之核發基準如下:一、死亡救助:每人發給新臺幣二十萬元。二、失蹤救助:每人發給新臺幣二十萬元。三、重傷救助:每人發給新臺幣十萬元。四、安遷救助: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每戶人口每人發給新臺幣二…
  12. 行政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8條 災害救助金具領人資格如下:一、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順序為:(一)配偶。(二)直系血親卑親屬。(三)父母。(四)兄弟姊妹。(五)祖父母。二、重傷救助金:由本人具領。三、安遷救助金:由受災戶戶長或現住人具領。四、住屋受災…
  13. 行政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9條 災害救助金,由災害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發給。所需經費由災害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分別編列預算支應之。
  14. 行政屠宰衛生檢查收費標準 第4條 …假日,指辦公日曆表所定之放假日及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發布停止上班之上班日。
  15.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6.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4條 因災害重建需要,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時,得合併擬定或變更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計畫草案於公開展覽十五日並辦理說明會後逕送內政部審議;由內政部召集各相關都市計畫委員會聯席審議後核定,不受都市計畫法第十五條、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
  17.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5條 …用工程、農藝或植生方法,以防治沖蝕、崩坍、地滑、土、石流失等災害,保護自然生態景觀,涵養水源等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並為經濟有效之利用。
  18.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15條 山坡地之開發、利用,致有發生災害或危害公共設施之虞者,主管機關應予限制,並得緊急處理;所需費用,由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負擔。前項所造成之災害或危害,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9.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34條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十萬…
  20.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35條 …各款情形之一,致生水土流失、毀損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設施或釀成災害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
  21.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37條 …例第八條規定申請一併徵收。二、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審認符合災害之預防、災害發生時之應變及災後之復原重建用地需求。三、稅捐稽徵機關受理以原住民保留地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四、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事件未能拍定原住民保留…
  22. 行政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為辦理農業生產因天然災害受損之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特依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第三項規定,設置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同條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23. 行政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辦理農業生產因天然災害受損之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二、對於農業行庫及農、漁會提供資金辦理前款低利貸款所需之利息補貼。三、辦理災情查報、實地勘查及抽查所需之費用。四、管理及總務支出。五、其他有關支…
  24. 行政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天然災害,指因颱風、焚風、龍捲風、豪雨、霪雨、冰雹、寒流、旱災或地震所造成之災害。前項以外之天然災害發生且有救助之必要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專案認定之。
  25. 行政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養殖漁業登記證者,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以後發生之天然災害,不受水源有關法令規定之限制。三、當季養殖水產物於天然災害發生前,未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申報養殖之種類、數量、放養日期、規格及購價等資料。四、在漁…
  26. 行政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天然災害發生後七日內,得視農業損失程度,將救助地區及品項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項目及額度(如附表二、附表三)公告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必要時,得商請中央主管機關所屬各…
  27. 行政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第6-2條 連續發生天然災害,且災損嚴重,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為連續天然災害者,其救助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農民前已提出申請者,其後發生之天然災害,得免重複提出申請。二、連續災害之各災害申請案件,鄉(鎮、市、區)公所或工作站得合併審理,…
  28. 行政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第6-4條 一年一收長期作農產品,因同一嚴重天然災害,延續至次一曆年或次一產季造成重大損害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辦理救助,不受同一災害僅公告救助一次及第六條第一項提報期限規定之限制。前項所定嚴重天然災害,應達災後重建法律之嚴重程度。…
  29. 行政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第12條 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除第十二條之二規定情形外,其作業程序及辦理期限如下:一、農民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救助地區之翌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填具申請表,向受災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必要時得邀請當地農會、漁會協助,逾期不予受…
  30. 行政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第12-1條 農民申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查證屬實,當次農業損失不予救助;已撥付救助款者,應以書面命農民限期返還,屆期未返還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一、誤導鄉(鎮、市、區)公所勘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