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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12條 本法所稱被保險汽車,指應依本法規定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保險人接到要保書後,逾十日未為承保或拒絕承保之意思表示者,該要保書所載之汽車視為被保險汽車。本保險保險證(以下簡稱保險證)所記載之汽車,推定為被保險汽車。本法所稱未…
  2.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14條 請求權人對於保險人之保險給付請求權,自知有損害發生及保險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起,逾十年者,亦同。前項時效完成前,請求權人已向保險人為保險給付之請求者,自請求發生效力之時起,至保險人為保險給付決…
  3.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15條 保險人應於保險期間屆滿三十日前通知要保人續保,其怠於通知而於原保險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發生保險事故者,如要保人辦妥續保手續,並將其始期追溯自原保險期間屆滿之時,保險人仍須負給付責任。
  4.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16條 …照、臨時通行證或本保險期間屆滿前,應以每一個別汽車為單位,向保險人申請訂立本保險契約。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有下列情事之汽車,不得發給牌照、臨時通行證、換發牌照、異動登記或檢驗,惟停駛中車輛過戶不在此限:一、應訂立本保險契約而…
  5.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18條 除要保人未交付保險費或有違反前條規定之據實說明義務外,保險人不得拒絕承保。保險人依前項規定拒絕承保時,應於接到要保書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為意思表示;屆期未以書面表示者,視為同意承保。
  6.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19條 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成立後,應將載有保險條款之文書及保險證交予要保人。保險人應於本保險契約成立後四個工作日內,將承保資料傳輸至主管機關及中央交通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構)。保險證上記載之被保險人、保險期間、被保險汽車及保險證…
  7.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20條 保險人不得解除保險契約。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保險人不得終止保險契約:一、要保人違反第十七條之據實說明義務。二、要保人未依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依前項規定終止保險契約前,應以書面通知要保人於通知到達後十日內補正;要保人於…
  8.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21條 …發生重複投保情形。保險契約依前項規定終止後,保險費已交付者,保險人應返還終止後未到期之保險費;未交付者,要保人應支付終止前已到期之保險費。
  9.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22條 要保人重複訂立本保險契約者,要保人或保險契約生效在後之保險人得撤銷生效在後之保險契約。汽車交通事故發生後,亦同。前項撤銷權之行使,應於重複訂立事實發生之時起,至生效在先之保險契約期間屆滿前為之。保險契約經撤銷者,保險人應…
  10.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24條 要保人、被保險人或請求權人對保險人之通知及要保人申請變更保險契約,應以書面為之;保險人對要保人、被保險人、請求權人之通知或同意變更保險契約,亦同。
  11.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25條 保險人於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時,依本法規定對請求權人負保險給付之責。保險人應於被保險人或請求權人交齊相關證明文件之次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給付之;相關證明文件之內容,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構)訂定公告之。保險人因可歸責…
  12.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27條 …情況定之。前項標準修正時,於修正生效日後發生之汽車交通事故,保險人應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保險給付。
  13.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28條 …其他請求權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不負保險給付責任:一、故意行為所致。二、從事犯罪行為所致。前項其他請求權人有數人,其中一人或數人有故意或從事犯罪之行為者,保險人應將扣除該一人或數人應分得…
  14.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29條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仍應依本法規定負保險給付之責。但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一、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
  15.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30條 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之和解、拋棄或其他約定,有妨礙保險人依前條規定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於被保險人之請求權,而未經保險人同意者,保險人不受其拘束。
  16.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31條 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被保險人已為一部之賠償者,保險人僅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扣除該賠償金額之餘額範圍內,負給付責任。但請求權人與被保險人約定不得扣除者,從其約定。前項被保險人先行賠償之金額,保險人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
  17.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32條 保險人依本法規定所為之保險給付,視為被保險人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分;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得扣除之。
  18.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33條 汽車交通事故之發生,如可歸責於被保險人以外之第三人,保險人於保險給付後,得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但其所得請求之數額,以不逾保險給付為限。前項第三人為被保險人或請求權人之配偶、家長、家屬、四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
  19.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34條 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事故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被保險人或加害人應自行或請他人立即將受害人護送至當地或附近之醫療院所急救。但依當時情形顯然無法施救者,不在此限。二、被保險人或加害人應立即報請當地警、憲機關處理,並應於五日…
  20.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35條 因汽車交通事故死亡者,請求權人得提出證明文件,請求保險人暫先給付相當於保險給付二分之一之金額。因汽車交通事故失能者,請求權人得提出證明文件,就保險人已審定之失能等級,請求保險人暫先給付其保險金。保險人應於請求權人依前二項…
  21.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36條 …、事故汽車全部為被保險汽車者,請求權人得請求各應負給付義務之保險人連帶為保險給付。二、事故汽車全部為第四十條第一項所定之汽車者,請求權人得請求特別補償基金補償。三、事故汽車部分為被保險汽車,部分為第四十條第一項所定之汽車…
  22.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37條 請求權人依本法規定請求保險給付者,保險人不得以其有本保險以外之其他種類保險而拒絕或減少給付。
  23.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40條 …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下列情事之一,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三、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
  24.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44條 本保險之保險費結構如下:一、預期損失。二、保險人之業務費用。三、安定基金。四、特別補償基金之分擔額。五、費率精算、研究發展、查詢服務、資訊傳輸等健全本保險之費用。前項各款之比率、金額及內容,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
  25.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45條 …兼採從人因素及從車因素為原則。但得視社會實際情形擇一採用之。保險人應依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依第一項規定發布之保險費率計收保險費。主管機關得委託專業機構辦理保險費及其他相關資訊之查詢服務。
  26.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46條 保險人經營本保險,應正確記載承保資料及辦理理賠;承保資料應記載內容、理賠程序與第十五條通知之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27.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47條 保險人應設立獨立會計,記載本保險之業務及財務狀況。保險人辦理本保險之保險費,屬於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預期損失者,應專供本保險理賠及提存各種準備金之用,其預期損失與實際損失之差額,應提存為特別準備金,除因調整保險費…
  28.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47-1條 保險人之債權人,非基於本法所取得之債權,不得對本保險之相關資產聲請扣押或行使其他權利。前項相關資產之項目及範圍,於前條第三項之辦法定之。
  29.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48條 …規定者,由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保險人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或第二十條規定者,由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保險人違反第四十五條第四項、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或依第三項所定辦法…
  30. 行政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員工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第10條 …。並由補償機關將已領取補償金原因及金額,書面通知原承保機關(保險人)加註存檔,俟其再參加公保領取養老給付時,由承保機關(保險人)代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