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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4條 特殊教育學校之校地面積,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學生人數在六十人以下者,其校地可開發使用面積,至少應有一千二百平方公尺。二、學生人數逾六十人者,每增加學生一人,應增加十五平方公尺之校地面積。
  2.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5條 …於各級各類教育階段之法規規定;並考量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及學生之特殊需求,符合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所定融合之目標,本於適性化、個別化、通用設計、合理調整、社區化、無障礙及可及性之精神,提供所需之設施設備及輔助器材。
  3.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6條 特殊教育學校各學部之班級人數,應依下列規定。但因學生身心障礙程度或學校設施設備之特殊考量,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一、幼兒部:每班不得超過八人。二、國小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人。三、國中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二人。四、高…
  4.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9條 …置如下:一、教務處:設教學、註冊、設備、圖書、出版等組。二、學生事務處:設訓育、生活教育、體育、衛生、住宿等組。三、總務處:設文書、事務、出納等組。四、實習輔導處:設實習、就業輔導等組。五、研究發展處:設資訊、研究、推廣…
  5.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10條 …每班人數未達第六條所定最高人數二分之一者,得由各該主管機關視學生障礙程度及服務需求,核准以部分工時進用。八、住宿生管理員:於設有學生宿舍之學校,置四人;其住宿學生人數超過二十人者,每增加十人,增置二人,但增加之學生以視覺…
  6.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11條 …行動等專業人員,由學校視需要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進用,協助辦理學生職場實習、就業輔導或該類課程教學等事項。
  7.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13條 特殊教育學校得視學生身心障礙程度、設有交通車者或有其他特殊需求,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後,增加進用全時或部分工時教師助理員及住宿生管理員,並得以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進用;其工作職責、進用資格、進用方式、教育訓練、督導考核及報酬…
  8.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14條 …會議由校長、各單位主管、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職員工代表及學生家長會代表組成之,並應邀請學生代表列席會議;其組成及運作方式,由各校定之。特殊教育學校為推展校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經由校務會議議決後,設各種委員會;其組…
  9.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15條 特殊教育學校應設學生家長會,由在學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為會員組織之,並冠以該校之名稱;其任務、家長委員人數、任期、經費來源、用途、運作及其他相關事項,依各該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10. 行政幼兒就讀教保服務機構補助辦法 第3條 …。三、符合第四條補助項目所定之年齡;或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核定暫緩就讀國民小學者。
  11.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第四項、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條第二項及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一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12.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第2條 …校(以下簡稱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依下列規定聘用之人員:一、依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聘用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二、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聘用之社會工作人員或專任輔導人員。三、依偏遠地區學…
  13.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第9條 …危害事件之證據,經學校或各該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十、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十一、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學校或各該主管機關查證屬實,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用為專業輔導人員之必要。專業輔導人員有前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情…
  14.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第10條 …主管機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確認,有解聘之必要。三、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侵害,有解聘之必要。四、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學校或各該主管機關考績委員會或相關委員會確認,有解…
  15.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第17條 專業輔導人員服務對象為學校具正式學籍之學生,及二歲以上就讀幼兒園之幼兒。專業輔導人員之服務內容如下:一、學生及幼兒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習適應之促進。二、學生及幼兒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三、學生及幼兒之心理評估、輔…
  16.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3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並持有各級主管機關核發之有效鑑定證明,且以部分時間或全部時間就讀學校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以下簡稱身心障礙學生)。未持有各級主管機關核發有效鑑定證明之身心…
  17.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4條 學校對身心障礙學生,應依下列教學原則辦理:一、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充分參與校內外學習機會,推動融合且適性之教育,以提升學習成效。二、整合普通教育教師、特殊教育教師、行政人員及相關專業人員,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以團隊…
  18.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5條 學校得對身心障礙學生,安排以部分時間採下列方式之一上課:一、分散式資源班。二、巡迴輔導班。三、實施特殊教育方案。
  19.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6條 …工作。學校應主動連結校外支持網絡,以團隊合作方式執行身心障礙學生各項教學及輔導工作。第一項校內各單位應辦理之特殊教育工作如下:一、教務處:編班排課、課程規劃與調整、教材、教具與輔具提供、評量調整、補救教學及學習輔導。二、…
  20.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7條 …特殊教育方案負責之教師,除每週基本授課節數外,應負責身心障礙學生個案管理、諮詢與有關特殊教育教學、輔導及轉銜事務之處理。
  21.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8條 學校應整合相關特殊教育及輔導資源,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家長所需之特殊教育知能、資訊與諮詢、轉介相關機構及其他支持服務,並辦理親職教育及特殊教育宣導活動。
  22.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9條 學校應提供有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教師有關教學、評量、輔導及其他支持服務之支援,並規劃進修研習活動。學校應鼓勵校內教師,每學年接受特殊教育知能在職進修課程。
  23.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10條 學校應主動邀請家長、社區人士、教師及學生擔任志工,在教師指導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及生活輔導,並促進其人際關係及社會適應能力。前項志工表現優良者,學校得予以獎勵。
  24.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11條 學校應每學期評估對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工作之實施成效。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表現優良者,學校應依法令規定予以獎勵。
  25. 行政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辦法 第2條 …:一、人事經費:(一)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經費,依身心障礙學生(幼兒)人數、障礙程度及人員類別核算。(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主管私立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人事費,補助每校每年最高新臺幣一千一…
  26.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6條 …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學校查證屬實。十、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十一、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學校查證屬實,有終止聘約及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必要。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期在三個月以上,有…
  27.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7條 …依法令組成之相關委員會確認,有終止聘約之必要。三、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侵害,有終止聘約之必要。四、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確認,有終止聘約之必要。五、行為…
  28.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15條 …外,並負有下列義務:一、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三、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適性教學活動。四、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五、參加經指派與教學、行政有關之研習或活…
  29.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16-2條 …主管之學校聘期為一學期或一學年未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代理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之到校,準用教師請假規則第十二條規定。但依第二項辦理者,不在此限。未採前項規定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基於學生照顧、學習輔導及學習活動之需要,…
  30.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特殊教育方案及補助獎勵辦法 第3條 …定安置於特殊教育班,且就讀於普通班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之特殊教育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