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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費:一、總統、副總統使用物品。二、駐在中華民國享有特權待遇之外國機構、國際組織及其人員之公用或自用物品。但以各該國對中華民國給予同樣待遇者為限。三、外交機關之外交郵袋。四、政府駐外機構人員所攜帶之自用物品。五、軍事機關保…
  2.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18條 …船員,有入出國需要者,應經內政部移民署查驗許可。第一項人員為外國籍船員者,得以內政部移民署船員臨時停留許可證代替有效港區通行證件。
  3. 行政商港法 第58條 …或其相關機構頒布之港口國管制程序及其內容規定,對入、出商港之外國商船得實施船舶證書、安全、設備、船員配額及其他事項之檢查。
  4. 行政商港法 第59條 航港局執行外國商船管制檢查時,應於作成檢查紀錄後,交由船長簽認,有違反規定事項者,得由航港局限期改善。外國商船船長依前項完成改善後,應向航港局申請複檢,並繳交複檢費用;其數額,由航港局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5. 行政商港法 第60條 外國商船違反管制檢查規定,情節嚴重,有影響船舶航行、船上人員安全之虞或足以對海洋環境產生嚴重威脅之虞者,航港局得將其留置至完成改善後,始准航行。外國商船違反管制檢查規定,我國無修繕設備技術、無配件物料可供更換或留置違法船…
  6. 行政商港法 第65-4條 …人所有,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沒入之。依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留置之外國商船,經查有船舶登記、船舶證書、國際海事組織船舶識別編號或其他船舶識別資料與實際情形不符者,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應令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於三個月內補正正當理由、…
  7.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5條 外國籍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申請設立分公司,應檢具下列文件,申請航政機關核轉主管機關許可籌設:一、申請書(附件一)。二、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計畫書。三、設置地點及該地區交通狀況。四、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文件。五、符合土地使用…
  8.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6條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申請兼營貨櫃集散站經營業,應檢具下列文件,申請航政機關核轉主管機關許可籌設:一、申請書(附件一)。二、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計畫書。三、設置地點及該地區交通狀況。四、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文件。五、符合土地…
  9.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7條 貨櫃集散站經營業之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一億元。外國籍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分公司或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外國籍船舶運送業許可證申請兼營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者,在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之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一億元。
  10.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12條 …及設備清冊。六、發起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名冊(附件四)。外國籍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經許可籌設後,應自許可籌設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辦妥公司登記或變更登記,並檢具下列文件,申請航政機關核轉主管機關核發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許可證:…
  11.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16條 第八條至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至第十四條規定,於外國籍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分公司及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外國籍船舶運送業許可證兼營貨櫃集散站經營業準用之。
  12.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17條 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外國籍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分公司及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外國籍船舶運送業許可證兼營貨櫃集散站經營業領取許可證時,應繳納許可證費新臺幣三萬六千元。前項許可證換證、補證費為新臺幣二千一百元。
  13.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18條 本法及本規則有關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外國籍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分公司及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外國籍船舶運送業許可證兼營貨櫃集散站經營業之籌設許可及廢止;許可證之核發、換發及註銷;公司變更登記、營運、管理、證照費收取與處罰等相關事項…
  14.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5條 …制應上船實習之航海、輪機、電技或經航政機關認可系科之本國籍或外國籍學生,並應領有航海人員訓練國際公約課程學分證明文件。各校航海、輪機、電技或經航政機關認可之系科,外國籍學生上船實習之比率,不得超過該校當學年度實習人數百分…
  15.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67條 經許可受僱於外國籍船舶之船員,應檢送雇用人之代表人或代理人所簽發之船員任、卸職認可申請書及護照或出、入境證明等文件,依下列之規定辦理海勤資歷之認可:一、船員因受僱、船員僱傭契約終止或船員職務變更,使其於國內、外港口上、下…
  16.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74條 …體格檢查表,連同學生上船實習名冊向航政機關申領船員服務手冊。外國籍學生申請上船實習之資格與程序,比照本國籍學生,並應檢具下列文件之一:一、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二、護照及一年以上居留證明文件。前二項以外之本國籍、外國籍…
  17.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74-3條 …務手冊;其船上教學訓練期間之海勤資歷,准予載入船員服務手冊。外國籍學生申請上船進行短期教學訓練之資格與程序,比照本國籍學生,並應檢具下列文件之一:一、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二、護照及一年以上居留證明文件。實習生及經航政…
  18.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19條 …訓練之訓練成績,應經航政機關審查合格後發給合格證書。船員參加外國船員訓練機構辦理之專業訓練,得檢附結訓證明相關文件送航政機關審查,經審查合格後發給合格證書。
  19.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20條 …支應外,得由船員或雇用人基於自身或業務需要,自費參加訓練。但外國人應自費參加訓練。
  20.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22條 …私立專科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學校或海事相關公(工)協會,應協調外國雇用人依第一項配合辦理各職級船員之船上在職訓練;外國雇用人不配合辦理者,航政機關得停止其僱用中華民國船員許可之申請。
  21.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24條 …各該類別測驗。就讀中華民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海事校院之外國人,得依前項規定參加測驗。
  22.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34條 中華民國國民及第二十四條第二項之外國人具有附表三所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各該類別船員岸上晉升訓練。船員之職務晉升,應參加航政機關辦理之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經評估合格者,由航政機關發給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合格證明。前…
  23. 行政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3條 …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申請核轉交通部許可後,依法辦理外國公司分公司登記,並向海關辦理登記,取得證明文件,由民航局核發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分公司許可證(如附件一)後,始得營業。一、申請書(如附件二)。二、委託授權書。…
  24. 行政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9條 …應向民航局繳納申請費每架次新臺幣二千元。前項架次之計算,以自外國一地進入中華民國境內降落或自國境內前往外國一地之起飛為一架次。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申請取消已核准之包機,於起飛前報經原核准單位核准者,申請費用減半繳納。
  25.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5條 航空器自外國一地進入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降落,及自國境內前往外國一地之起飛,應在指定之國際航空站起降。但經交通部核准或緊急情況時,不在此限。
  26.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7條 …站設施不足時,交通部對自備非公共運輸用航空器之權利得限制之。外國人,除依第七章有關規定外,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自備航空器。
  27.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0條 …之國民、法人所有,其董事長及董事逾半數為中華民國國民,且單一外國人持有之股份總數不得逾百分之二十五。(五)其他法人之代表人全體為中華民國國民。外籍航空器,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得在中華民國申請國籍登記。
  28.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1條 中華民國國民、法人及政府各級機關,以附條件買賣方式自外國購買之非中華民國航空器,於完成約定條件取得所有權前或向外國承租之非中華民國航空器,租賃期間在六個月以上,且航空器之操作及人員配備均由買受人或承租人負責者,經撤銷他國…
  29.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25條 …格、學、術科之檢定項目、重檢、屆期重簽、檢定加簽、逾期檢定、外國人申請檢定之資格與程序、證照費收取、工作權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第一項航空人員學、術科檢定業務,得委託機關、團體或個人辦理之;受委託者之資…
  30.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49條 …之國民、法人所有,其董事長及董事逾半數為中華民國國民,且單一外國人持有之股份總數不得逾百分之二十五。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者,其股票應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