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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2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2.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自行、委任或委託學校、法人、機關(構)或團體,進行技職教育相關資料之調查及統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彙整所轄產業人才需求相關資料,並提供產業人才需求調查及推估報告,送中央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公告第…
  3.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6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每三年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技職教育報告,由中央主管機關據以訂定技職教育發展報告。
  4.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7條 主管機關應衡酌區域產業及個人就業需求,配合社會、經濟及技術發展,規劃所轄學校技職教育之實施。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技職教育具有成效時,中央主管機關得提撥經費予以獎勵;其獎勵之條件、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
  5.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8條 主管機關應邀請政府相關單位、學者專家、社會人士、企業界代表、學校代表、教師團體代表、產業(職業)公會或工會等單位之代表,組成技職教育諮詢會,提供技職教育相關事項之諮詢。前項技職教育諮詢會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
  6.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10條 …與技職校院或職業訓練機構合作辦理技藝教育;其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定之。國民中學與職業訓練機構間之權利義務關係,應以契約定之,並由學校報主管機關備查。前項契約之格式、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定型化契…
  7.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11條 …,並定期更新課程設計。前項專業課程,學校得參採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之職能基準,進行規劃設計,提供學生就業所需之職能。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產業創新條例所定職能基準應視社會發展及產業變遷情況,至少每二年檢討更新、整…
  8.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12條 …一、政府機關(構):由學校檢附校外實習課程計畫書,專案報學校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政府機關(構)核定。二、公營事業機構:學校主管機關得會商公營事業主管機關轉洽所屬事業機構,提供實習之名額、對象及方式,並由學校主管機關依會商結果…
  9.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13條 主管機關應就學校辦理實習課程實施績效評量;其評量之內容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辦理實習課程績優之學校、合作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主管機關得予獎勵。學校辦理校外實習之合作機構,長期提供學校實習名額,且實習學…
  10.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14條 …、權利義務、管理、學校開設課程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主管機關對有大量員工參與學校實務教學之企業,應予獎勵。
  11.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15條 …所學及就業相關之證照,提升學生就業能力;辦理績效卓著之學校,主管機關得予獎勵。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彙整所轄產業之證照,送中央主管機關定期公告。前二項證照之認定、第一項獎勵之條件、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
  12.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16條 …校專門學程為培育特定產業基層技術人力,得專案擬訂計畫,報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專班。前項專班不受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六章、第七章關於學生資格、入學方式、就學區劃分、課程及學習評量規定之限制。
  13.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17條 …、職場實習及輔導等事項,由專科以上學校擬訂實施計畫,報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
  14.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19條 …列實務工作經驗之採認及優惠規定,經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15.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20條 …設在職者或轉業者職場所需課程為主;其課程得參採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之職能基準,進行規劃設計,並定期更新。前項職業繼續教育之招生對象、課程設計、學習評量、資格條件、招生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6.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21條 …之權利義務、學習評量、畢業條件等。前項契約之格式、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學生依第一項規定至職場接受教育及訓練課程時,學校主管機關得視需要,進行實地訪視;其訪視結果,得作為核定學校…
  17.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22條 …資、課程、辦理方式、學分採計等,擬訂職業繼續教育實施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前項職業繼續教育課程之認可、學習成就之採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定之。
  18.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23條 職業訓練機構所辦職業繼續教育,主管機關得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辦理評鑑或訪視,並公告其結果;其評鑑、訪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19.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25條 …教師。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高級中等學校於聘任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專任合格教師時,應優先聘任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者及第一項第一款者,並於有缺額時,始得…
  20.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26條 …或研究期間,應至少半年;技職校院相關研習或研究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研習或研究期間,技職校院應保留職務、支付薪給、給予公假,並事先簽訂契約書,約定研習或研究起迄年月日、服務義務、違反規定應償還費用之條件、核計基…
  21.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27條 …驗設備、提供實習機會及對學生施以職業技能訓練著有貢獻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予以獎勵。
  22.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28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3.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法第六條所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技職教育報告,於本細則施行後二年內提出。中央主管機關應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技職教育報告後一年內訂定技職教育發展報告。技職教育報告應包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推動技職教育…
  24.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4條 …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向學校主管機關專案申請培育特定產業基層技術人力專班,其特定產業之認定、申請計畫內容、申請時間及審查作業等有關事項,依學校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25.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方式、名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定,由專科以上學校擬訂,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
  26.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教師及學生取得證照及參與技藝競賽獎勵辦法 第2條 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證照,分類如下:一、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核發之證照。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委託國內外公私立機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或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團體(以下合稱公私立機構)核發之證照。三、…
  27.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教師及學生取得證照及參與技藝競賽獎勵辦法 第3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將其所主管前條各款證照,列冊送教育部,並由教育部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公告。
  28.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教師及學生取得證照及參與技藝競賽獎勵辦法 第5條 …賽國家或地區數在十個以上之國際性技藝技能競賽。三、其他經學校主管機關認定應鼓勵師生參與之技藝技能競賽。
  29.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教師及學生取得證照及參與技藝競賽獎勵辦法 第6條 學校主管機關對於鼓勵師生取得證照或參與技藝競賽辦理績效卓著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得衡酌下列條件,擇優發給獎牌、獎狀或其他獎勵:一、最近三年師生參與技藝競賽之規模或等級、獲獎人數,及獲獎人數占全校師生總人數比率。二、最近三年…
  30.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 第5條 …教學。第一項課程設計應強化職能導向課程,並參採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之職能基準,以提供學生就業所需之職能;必要時,得安排學生至職場接受教育及訓練課程。前項職場教育及訓練課程,應由學校及合作機構共同規劃設計,並與學生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