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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 / 67 頁-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場。選定之通知,於送達相對人後,發生效力。被選定之人中,有因死亡或其他事由喪失其資格者,其他被選定之人仍得為全體申請或進行調處。調處委員會認為被選定之人人數過多時,得依本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建議或協助當事人再為選定。
-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報由本部核定後,以公開儀式頒給之。受獎人死亡者,由其配偶或親屬領受。前項事實表格式如附表二。
- 行政文化內容策進院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 第4條 …任人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補聘之,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一、死亡、辭職或遭解聘者。二、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者。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93條 保存者因死亡、變更、解散或其他特殊理由而無法執行前條之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主管機關得廢止該保存者之認定。直轄市、縣(市)廢止者,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中央主管機關得就聲譽卓著之無形文化資產保存者頒授證書,並獎助辦理…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96條 …認定其保存者。文化資產保存技術無需再加以保護時,或其保存者因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變更等情事,主管機關得廢止或變更其登錄或認定,並辦理公告。直轄市、縣(市)廢止或變更者,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前四項登錄及認定基準、審查、廢…
- 行政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 第7條 …聘一次,但續聘人數不得超過總人數二分之一。董事、監事因辭職、死亡或因故無法執行業務時應予解聘,其所遺缺額,由行政院院長依前兩條規定補聘之。補聘之董事、監事,其任期以補足原任者之任期為止。
-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辦法 第6條 …予解聘或不予續聘:一、辭職或代表該機關之職務變更。二、任期內死亡或因故無法執行職務。三、違反行政程序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與本辦法及其他法令迴避規定。四、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或性騷擾防治法規定,經檢察官…
-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辦法 第11條 …必須立即召開者,不在此限。第二項全體委員,應扣除任期中解聘、死亡致出缺未補聘之人數。
- 行政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9條 董事、監事因辭職、死亡、代表該機關之職務變更或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時,應予解聘;其所遺缺額,由主管機關提請行政院院長補聘之。補聘之董事、監事,其聘期以補足原任者之聘期為止。
- 行政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 第6條 …提請行政院院長補聘之,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一、辭職或死亡。二、經本會提請行政院院長解聘者。
- 行政文化藝術獎助條例 第10條 …關係而未能投保職業災害保險之勞務提供者,投保含有傷害、失能及死亡保障之其他商業保險。
- 行政科學園區社區用地配售及讓售辦法 第13條 得參加該次抽籤者死亡時,應由繼承人推派一人為代表,提出繼承系統表、推派代表同意書、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到場參加抽籤。全體共有或公同共有人未能推派代表人時,由管理局指定人員代為抽籤。
- 行政科學園區社區用地配售及讓售辦法 第17條 …中一人或數人承購。獲配售土地單元者於管理局出具產權移轉證明前死亡者,其繼承人承購時亦同。
- 行政科學園區社區用地配售及讓售辦法 第21條 得向管理局承購所獲配租之土地者,僅限安置戶本人。但安置戶死亡時,得由全體繼承人協議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承購。
- 行政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 第5-1條 …複製方式以紙張黑白列印或電子儲存媒體擇一交付。前項檔案當事人死亡時,由其配偶或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各款所定繼承人申請者,亦同。申請人複製國家檔案依本條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規定免收之費用,已於一百年七…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16條 …及配偶,年齡在七十歲以上、十二歲以下者。二、其臺灣地區之配偶死亡,須在臺灣地區照顧未成年之親生子女者。三、民國三十四年後,因兵役關係滯留大陸地區之臺籍軍人及其配偶。四、民國三十八年政府遷臺後,因作戰或執行特種任務被俘之前…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26-1條 軍公教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在任職(服役)期間死亡,或支領月退休(職、伍)給與人員,在支領期間死亡,而在臺灣地區無遺族或法定受益人者,其居住大陸地區之遺族或法定受益人,得於各該支領給付人死亡之日起五年內,經許可進入臺…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68條 現役軍人或退除役官兵死亡而無繼承人、繼承人之有無不明或繼承人因故不能管理遺產者,由主管機關管理其遺產。前項遺產事件,在本條例施行前,已由主管機關處理者,依其處理。第一項遺產管理辦法,由國防部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親等內之血親、繼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或子女之配偶在大陸地區死亡,且自事由發生之日起未逾二個月。四、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變,且自事由發生之日起未逾一個月。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26條 …、二親等內之血親、繼父母、配偶之父母、或子女之配偶在大陸地區死亡,且自事由發生之日起未逾二個月。四、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變,且自事由發生之日起未逾一個月。五、其他經主管機關審酌認定之特殊情事。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29條 大陸地區人民依本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一規定請領保險死亡給付、一次撫卹金、餘額退伍金或一次撫慰金者,應先以書面並檢附相關文件向死亡人員最後服務機關(構)、學校申請,經初核後函轉主管(辦)機關核定,再由死亡人員最後服務機關(構)…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30條 大陸地區法定受益人依本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申請保險死亡給付者,應檢具下列文件:一、給付請領書。二、死亡人員之死亡證明書或其他合法之死亡證明文件。三、死亡人員在臺灣地區無法定受益人證明。四、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31條 …金者,應檢具下列文件:一、撫卹事實表或一次撫卹金申請書。二、死亡人員之死亡證明書或其他合法之死亡證明文件;因公死亡人員應另檢具因公死亡證明書及足資證明因公死亡之相關證明文件。三、死亡人員在臺灣地區無遺族證明。四、死亡人員…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32條 …金者,應檢具下列文件:一、餘額退伍金或一次撫慰金申請書。二、死亡人員支(兼)領月退休金證書。三、死亡人員之死亡證明書或其他合法之死亡證明文件。四、死亡人員在臺灣地區無遺族或合法遺囑指定人證明。五、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33條 …託其中一人代表申請,受託人申請時應繳交委託書。申請人無法取得死亡人員之死亡證明書或其他合法之死亡證明文件時,得函請死亡人員最後服務機關(構)、學校協助向主管機關查證或依主管權責出具。但軍職人員由國防部出具。依本條例第二十…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34條 死亡人員最後服務機關(構)、學校受理各項給付申請時,應查明得發給死亡人員遺族或法定受益人之給付項目。各項給付由主管(辦)機關核定並通知支給機關核實簽發支票函送死亡人員最後服務機關(構)、學校,於遺族或法定受益人簽具領據及…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35條 …一項規定申請軍職人員之各項給付者,應依下列標準計算:一、保險死亡給付:(一)中華民國三十九年六月一日以後,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二月十三日以前死亡之軍職人員,依核定保留專戶儲存計息之金額發給。(二)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二月十四日以…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36條 …有大陸地區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足以證明。二、請領之保險死亡給付、一次撫卹金、餘額退伍金或一次撫慰金,單項給付金額為新臺幣十萬元以下。三、其他經主管機關審酌認定之特殊情事。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37條 …所定機構或第二項所定受委託之民間團體代為領取。二、請領之保險死亡給付、一次撫卹金、餘額退伍金或一次撫慰金,單項給付金額為新臺幣十萬元以下者,得依臺灣地區金融機構辦理大陸地區匯款相關規定辦理匯款。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認為適當…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38條 在大陸地區製作之委託書、死亡證明書、死亡證明文件、遺囑、醫療機構證明文件、切結書及領據等相關文件,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