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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 第17條 …一、組織狀況。二、營運管理狀況及服務水準。三、財務狀況。四、車輛維護保養情形。五、路線維護保養情形。六、行車安全及保安措施。七、其他有關事項。臨時檢查得視需要,就前項各款之一部或全部實施之。
  2. 行政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處務規程 第10條 …繕工程之審查、協調及督導。五、本局辦公廳、宿舍、檔案、財產、車輛管理之督導考核及工程施工查核。六、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七、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八、本局災害防救之聯繫及安全防護。九、…
  3.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基金運用局辦理業務使用之房屋與土地、醫療藥品與器材、治療救護車輛,及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之保險給付,依稅法有關規定免徵稅捐。
  4. 行政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第17條 …標準、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他相關類似之管制藥品駕駛車輛。七、未依規定使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道路之路肩。八、駕駛車輛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車輛。九、駕駛車輛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或不依…
  5. 行政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第20條 對裝有危害性化學品之船舶、航空器或運送車輛之標示,應依交通法規有關運輸之規定辦理。
  6.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53條 …請人一份,並應在被檢查物體上明顯部位打印,以資識別。但固定於車輛之高壓氣體容器,應經組裝完成並固定於車架後,始得核發檢查合格證。前項檢查合格證有效期限依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
  7.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55條 …二)無縫高壓氣體容器,每五年一次。二、外部檢查:(一)固定於車輛之高壓氣體容器,每年一次。(二)非固定於車輛之無縫高壓氣體容器,每五年一次。(三)前二目以外之高壓氣體容器,依前款第一目規定之期限。高壓氣體容器從國外進口,…
  8.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58條 …於原檢查合格證上簽署,註明使用有效期限,最長為五年。但固定於車輛之罐槽體者,應重新換發新證。檢查員於實施前項定期檢查後,應填報高壓氣體容器定期檢查結果報告表(附表四十六),並將定期檢查結果通知雇主。
  9. 行政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第84條 …動之構造。二、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之駕駛座,應配置防止車輛傾倒時,駕駛者被堆高機壓傷之安全帶、護欄或其他防護設施。
  10. 行政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7條 …質所污染,應於該容器上裝設把手或車輪或置備有專門運送該容器之車輛。八、室內作業場所之地面,應為易於使用真空除塵機或以水清除之構造。九、從事鉛、鉛混存物之熔融、鑄造作業場所,應設置儲存浮渣之容器。
  11. 行政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10條 …質所污染,應於該容器上裝設把手或車輪或置備有專門運送該容器之車輛。七、室內作業場所之地面,應為易於使用真空除塵機或以水清除之構造。
  12.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18條 …衛生委員會成員。十二、下列作業之人員:(一)營造作業。(二)車輛系營建機械作業。(三)起重機具吊掛搭乘設備作業。(四)缺氧作業。(五)局限空間作業。(六)氧乙炔熔接裝置作業。(七)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化學品作業。十三、…
  13.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36-1條 …十六條第三項所稱工作場所或設備,指建築物、屋頂、機械、器具、車輛或其他職業安全衛生法令所定之設備。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所定事前告知,事業單位應於出租或出借前,以書面或電子文件為之;其告知危害因素及安全衛生注意事項之內容,…
  14.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4條 雇主對一般車輛,應每三個月就車輛各項安全性能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15.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5條 車輛頂高機應每三個月檢查一次以上,維持其安全性能。
  16.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6條 雇主對車輛系營建機械,應每年就該機械之整體定期實施檢查一次。雇主對前項之車輛系營建機械,應每月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制動器、離合器、操作裝置及作業裝置之有無異常。二、鋼索及鏈等之有無損傷。三、吊斗及鏟斗之有無損…
  17.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50條 雇主對車輛機械,應每日作業前依下列各項實施檢點:一、制動器、連結裝置、各種儀器之有無異常。二、蓄電池、配線、控制裝置之有無異常。
  18. 行政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34條 雇主對於森林道路設施,依下列規定:一、應能承受行走車輛機械之荷重。二、道路沿線橋樑及懸崖、山澗等危險區,應設防止人員或車輛掉落之防護設施,如設置有困難時,得以適當標示警告之。三、應定期維護道路(包括橋涵等)狀況,如發現有…
  19. 行政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45條 雇主使勞工將木材裝運於卡車等車輛時,不得將木材三分之一以上之長度伸置於車外。
  20.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25條 …稱加氣站,係指直接將液化石油氣灌裝於固定在使用該氣體為燃料之車輛之容器之固定式製造設備。
  21.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71條 …;發現內部有腐蝕或異物時不得使用。三、將高壓氣體灌注於固定在車輛之內容積在五千公升以上之容器或自該容器抽出高壓氣體時,應在該車輛設置適當之輪擋並予以固定。四、將乙炔灌注於容器時,應維持其灌裝壓力在每平方公分二十五公斤以下…
  22.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85條 承受灌裝之車輛應距離設置在地面上之儲槽外面三公尺以上。但在儲槽與車輛間設置防護柵時,不在此限。
  23.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86條 …並依左列規定:一、應拆卸容器與裝卸設備之連接部分後,始得移動車輛。二、應添加當液化石油氣漏洩於空氣中之含量達容量之千分之一即可察覺臭味之臭劑。
  24.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92條 …取可除卻該設備可能產生靜電之措施。六、將高壓氣體灌注於固定在車輛上內容積在五千公升以上之容器或自該容器抽出高壓氣體時,應在該車輛設置適當之輪擋並加以固定。
  25.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93條 …可除卻該設備可能產生靜電之措施。八、將液化石油氣灌注於固定在車輛上內容積在五千公升以上之容器或自該容器抽出液化石油氣時,應在該車輛設置適當之輪擋並加以固定。九、準用第三十一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六十七條之規定。
  26.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98條 …場所或堆置有危險性物質場所五公尺以上。(二)不得灌裝於固定在車輛之容器。(三)前二款規定者外,準用第七十一條第七款、第七十四條及第七十九條之規定。
  27.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16條 …九十八以上,且未著色者,不在此限。四、不得固定或積載於船舶、車輛或鐵路車輛。但符合下列用途之一者,不在此限:(一)滅火用之二氧化碳、氮氣及不活性氣體。(二)搭載於消防車、救護車或救援車輛之救急用高壓氣體。(三)其他經目的…
  28.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24條 於同一車輛上固定二個以上之容器連成一體(以下簡稱集合容器。)時,應依左列規定:一、應設可使容器相互間及集合容器與車輛間緊結之措施。二、每一容器應設供氣體之輸出及輸入用閥(以下簡稱容器原閥)。三、在灌裝管上應設安全閥、壓力…
  29.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25條 固定於車輛運輸之灌氣容器等,應經常保持其溫度於攝氏四十度以下。前項容器內存液化氣體者,應設溫度計或可適當檢知溫度之計測裝置。第一項所定溫度,對可計測氣體溫度之灌氣容器等,指該氣體之溫度。
  30.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26條 固定於車輛運輸之液化氣體之灌氣容器等,應設可防止容器內部液面搖動之防波板。但符合國際規格之運輸用罐式集裝箱(ISOTank)及無縫容器,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