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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3 / 84 頁-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85條 …險品由船舶運送者,託運人或船舶所有人對於貨櫃之構造、危險品之裝置方法及貨櫃之標示等,應依左列規定:一、貨櫃之構造應有足夠強度,以承受所裝置危險品之重量與壓力。二、附有冷凍裝置之貨櫃裝置危險品者,應有足夠之冷凍能力。三、貨…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86條 船舶裝載裝置有危險品之貨櫃時,船長除應確認貨櫃之標示與貨櫃裝置危險品明細表之記載事項相符外,應檢查貨櫃有無損傷或危險品有無洩漏等不正常現象。船長為前項檢查時,對於危險品容器、包裝、標籤、標示、裝置方法與貨櫃之標示,認為有…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87條 裝置有危險品之貨櫃裝載於船舶時,應防止其有移動、傾倒、衝撞、擠壓、損傷等情況之發生。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89條 裝置有危險品之水密貨櫃裝載於船舶時,有關本規則規定之裝載場所,得依左列規定放寬之:一、依規定為甲板上覆蓋裝載者,得改採甲板上裝載。二、依規定甲板上室內裝載者,得改採甲板上覆蓋裝載。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90條 裝置有危險品之貨櫃裝載於專供載運貨櫃之船艙或艙區內時,有關本規則規定之裝載場所,得依左列規定放寬之:一、依規定甲板間裝載,得改採艙內裝載。二、依規定甲板間容易接近裝載,得改採船內容易接近裝載。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91條 裝置有危險品之貨櫃,於裝載時得不適用第四十九條及第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裝置有危險品之水密貨櫃,除液體貨櫃外,於裝載時得不適用第十五條之規定。裝置有危險品之水密金屬貨櫃,於裝載時得不適用第八十二條之規定。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92條 …蝕性物質,以槽櫃船裝載或以配備有槽櫃駁船之槽櫃裝載者,其槽櫃裝置依下列規定:一、裝置於起居艙室以保持適當距離及易於接近監視之場所。二、裝置於通風良好並無煙火或熱氣危險之處所。三、妥為裝置於堅固之底座上。四、槽櫃四周應預留…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93條 …該船所航行之航線而同意者,不在此限。三、槽櫃及其附屬品、管路裝置等所使用之材料,限制如下:(一)載運液氨者,不得使用銅、銅合金、鋁及其他可能為氨所侵蝕之材料。(二)載運鹽酸或稀硫酸者,應使用有耐酸性或其內面敷以橡膠等耐蝕…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98條 …鋁氧化物或其他乾燥劑充分乾燥之空氣。三、裝卸用之管路系統,應裝置金屬製之可撓接頭。四、裝入時應先自槽櫃之裝入開關送進乾燥之空氣,並於槽櫃排出氯之濃度在百分之二○以下時裝入之。五、裝載結束後,應確認槽櫃內氯之濃度在百分之八…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100條 …易燃液體以槽櫃船裝載或以配備有槽櫃駁船之槽櫃裝載者,其槽櫃之裝置除依第九十二條規定外,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槽櫃之焊接構造,比照壓力容器之標準,具有堅固之構造,經以相當於頂板上二點五公尺之水頭施行水壓試驗,不致洩漏或發生顯…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102條 …以槽櫃船裝載或以配備有槽櫃駁船之槽櫃裝載者,槽櫃之屬具、安全裝置等,依下列規定:一、裝載二硫化碳以外易燃液體之槽櫃,其配備品應使能易於分辨為液體或氣體之用。二、裝載二硫化碳之槽櫃,其配備品應使能易於分辨為水或二硫化碳之用…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104條 …突出於露天甲板上,不使其他物品遭受損害。三、注入管及吸出管均裝置開關,管之開口端突出於露天甲板上。四、其裝載不得超過艙區容積百分之九十。五、除經航政機關或港口管理機關(構)同意外,硫酸不得以壓縮空氣法起卸。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條 …氣,足以點燃之攝氏溫度(閉杯試驗法),該溫度係經認可閃點測定裝置而測定者。三、低度火焰蔓延:指材料表面足以適當遏阻火焰之蔓延,其性質應依耐火試驗程序國際章程規定測定合格者。四、不燃材料:依耐火試驗程序國際章程所規定之溫度…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6條 …大氣壓者,應符合第肆等級規定並應符合第一百零八條第十款隔離閥裝置位置規定。本規則中華民國107年1月9日修正發布後,新申請建造、變更使用目的或型式、或自國外輸入之船舶應依本條規定辦理。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20條 …性質與位置及該空間正常服務之人數,准免一種逃生方法。應急操舵裝置位於舵機室者應提供第二條脫險通道。但該空間設有直接通向露天甲板通道者,不在此限。四、機艙空間內之機艙控制室應備有二種逃生方法,其中一種應提供連續防火遮蔽至機…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23條 …A級隔艙所形成之圍壁以內。圍壁上所有之開口並應備有確實之關閉裝置。但符合下列規定者,不在此限:一、僅連接兩層甲板之梯道,如該甲板之完整性係利用中甲板艙間之艙壁或門者,得無需圍蔽。當梯道係圍蔽於中甲板艙間內,該梯道之圍壁應…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26條 昇降機箱道之裝置,應能阻止煙與焰自一中甲板艙間逸至另一中甲板艙間,並應備有關閉設施以控制風與煙之通過。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27條 A級隔艙之開口,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所有開口應裝設固定關閉裝置,其抗火性至少應與其所在之隔艙具有同等之效能。但在貨艙、特種空間、儲存室及行李間等之間之艙口,以及各該空間與露天甲板之間之開口,不在此限。二、所有之門、門框及…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28條 B級隔艙之開口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所有之門、門框及其固定裝置,應儘可能與該隔艙具有同等抗火之關閉方法。但該門之下部,得裝設通風口;該通風口係在門上或門以下時,其任一開口或所有開口之總淨面積不得超過零點零五平方公尺;該開口…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9條 通風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通風扇之裝置,通常應使通達各空間之通風導管在同一主垂直區內。二、通風系統貫穿甲板者,除甲板應依第二十七條第六款規定裝設能確保該隔艙抗火性不致受損之裝置,並符合該款規定之抗火完整性外,應特別注意…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32條 …鑲板或內襯板背後之空氣空間,應以距離不超過十四公尺密合之阻風裝置適當分隔之。如該空氣空間係在梯道、箱艙等內襯板背後者,在垂直方向應於每一甲板處封閉之。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0條 …示所需風量之損失或減少。(四)考量天氣及海象,該空間外應具有裝置能在火警發生時迅即關閉該通風系統。(五)通風導管包括堰板應以鋼製。當通風管道穿過其他水平區域或機艙空間,應為A-60級標準之鋼材。(六)該空間之側牆、前後端…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1條 …可能構成易燃揮發氣體引燃來源之裝備,尤其是電力裝備與線路,其裝置至少應在該甲板以上四百五十毫米,並應為封閉及保護型式之裝備,能防止火花外洩者。但各平臺具有足夠大小之開口能允許油氣向下滲透者得不適用之。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3條 …減至最少。二、天窗應以鋼材構成,不得裝有玻璃板,並應具有適當裝置,俾火災發生時,煙能自被保護之空間逸出。三、除動力操縱之水密門外,各門之裝置應當該空間發生火災時,能以動力操縱之關閉裝置或以自閉式門,於向關閉之反方向傾斜至…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4條 …用之燃油閃點如低於以上規定,其燃油不儲存於機艙空間,且其燃油裝置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者,得准使用。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5條 …或類似空間以外之一管路或諸管路上之額外閥有效達成。該額外閥係裝置於機艙空間內時,並應能自該空間以外之位置操作。六、應具有安全有效之方法,以確知任何油艙櫃內所含燃油之量。採測深管時,其上端不應位於由該測深管可能產生溢油而引…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7條 …使用之佈置,應能確保船舶及在船上人員之安全。當其位於具有點火裝置之處,其佈置至少應能符合第四十五條第四款及第六款之規定,其強度及結構並應符合第四十五條第七款及第八款之規定。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8條 …應減至最少。如屬可行,由高壓燃油管路漏出之油應予收集並有警報裝置。二、常用燃油櫃如係自動或遙控加油,應具有防止滿溢之設施。其他自動處理易燃液體之設備如燃油淨油器,如屬可行,應裝置於專供淨油及加熱之空間內,並應有防止滿溢之…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56條 …材料之外部界限,本章未明文規定該界限應具有A級完整性者,得為裝置窗及舷窗而貫穿。該界限各門之材料得採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者。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60條 …款及第十款規定外,廚房通風不必完全獨立,可利用其他空間之通風裝置,以分開的通風管道通風。自廚房爐灶引出之排氣導管,如通過起居艙空間或裝有可燃材料之空間者,應以A級隔艙構成。每一排氣管並應裝設下列設施:一、供清除用之易開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