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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第26條 …僱擔任我國公立學校現職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之教師與研究人員,及政府機關與其所屬學術研究機關(構)現職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之研究人員,其退休事項準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且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永久居留者,得擇一支領一次退…
  2. 行政政治檔案條例 第3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政治檔案:指由政府機關(構)、政黨、附隨組織及黨營機構所保管,自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至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止,與二二八事件、動員戡亂體制、戒嚴體制相關之檔案或各類紀錄及文件;已裁撤機關(構…
  3. 行政政治檔案條例 第4條 政府機關(構)應於本條例施行日起六個月內完成政治檔案之清查,並編製目錄依規定程序報送檔案局。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期間不得逾六個月。檔案局審定政府機關(構)管有之政治檔案,應以檢視檔案目錄或檔案內容方式為之。必要時,得邀請…
  4. 行政政治檔案條例 第5條 政府機關(構)管有政治檔案於移轉為國家檔案前,應辦理下列事項:一、檔案立案及案件、案卷二層級編目。二、機密檔案解降密檢討。三、檔案整理裝訂及儲存媒體可讀性查檢。四、檔案應依規定格式及命名原則辦理電子儲存。五、檔案應依案件…
  5. 行政政治檔案條例 第10條 政府機關(構)檢調政治檔案,除有第八條第二項第二款或依第九條第二項規定不得提供之情形外,檔案局應提供閱覽、抄錄或複製;檢調機密檔案,應先經原移轉機關(構)同意後為之。前項政治檔案有不能提供情形者,其至遲提供閱覽、抄錄或複…
  6. 行政政治檔案條例 第16條 政府機關(構)、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對所保管之政治檔案,以毀棄、損壞、隱匿之方式或致令不堪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7. 行政離島建設條例 第9條 …三十五條或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澎湖地區之土地,凡未經政府機關依法定程序徵收、價購或徵購者,應比照辦理。
  8. 行政離島建設條例 第9-1條 …安全及輔導條例第十四條之一適用期間申請發還土地者,因該土地為政府機關使用或已移轉於私人致無法發還土地,得自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二年內,請求該公地管理機關或原處分機關以申請發還時之地價補償之,其補償地價準用土地徵收條例第三…
  9. 行政離島建設條例 第9-3條 …一:一、佈雷前之土地權利證明文件。二、當地鄉(鎮)公所或其他政府機關出具之證明。三、雷區土地所在二人以上四鄰證明或村(里)長出具之證明書。前項第三款出具證明書之四鄰證明人或村(里)長,於被證明之事實發生期間,應設籍於申請…
  10.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2條 …股票之事務。六、處理有關股票委外印製事項。七、處理股東查詢或政府機關規定之相關股務事項。八、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核准之股務事項。
  11. 行政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大陸工作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2條 …對維護國家立場、安全、利益及民眾福祉,具有貢獻者。三、服務於政府機關(構)辦理大陸事務或大陸事務民間團體,滿五年以上,表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四、其他對大陸事務具有重要貢獻,足資表揚者。
  12.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3條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對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辦理業務,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依照證券商辦理業務之有關法令辦理;對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辦理業務之應遵循事項,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
  13.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9-1條 …戶款項之外匯存款專戶;其客戶對象屬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者,應以證券商名義於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或外國保管機構開設存放客戶款項之外匯存款專戶。二、存放客戶款項之外匯存款專戶,不得提領現金;其資金之移轉,…
  14.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第4條 …融業務分行經營之業務如下:一、收受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境內外金融機構之外匯存款。二、辦理中華民國境內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之外幣授信業務。三、對於中華民國境內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
  15.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第6條 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向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融資時,應依照向國外銀行融資之有關法令辦理。
  16.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第13條 …行之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但對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授信之所得,其徵免應依照所得稅法規定辦理。
  17.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第14條 …務分行之銷售額,免徵營業稅。但銷售與中華民國境內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之銷售額,其徵免應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辦理。
  18.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第15條 …行所使用之各種憑證,免徵印花稅。但與中華民國境內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間或非屬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業務所書立之憑證,其徵免應依照印花稅法之規定辦理。
  19.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第16條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支付金融機構、中華民國境外個人、法人或政府機關利息及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時,免予扣繳所得稅。前項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免予扣繳所得稅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
  20.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第22-4條 …經營之國際證券業務如下:一、對於中華民國境內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銷售其總公司發行之外幣公司債及其他債務憑證。二、辦理中華民國境內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之外幣有價證券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外幣金融商…
  21.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第22-7條 …務之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但對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辦理第二十二條之四第一項各款業務之所得,其徵免應依照所得稅法規定辦理。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經營國際證券業務之銷售額,免徵營業稅。但銷售與中華民國…
  22.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第22-13條 …以外幣收付之保險業務:(一)要保人為中華民國境外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且被保險人為中華民國境外個人之人身保險業務。(二)要保人為中華民國境外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且保險標的非屬中華民國境內不動產之財產…
  23.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第22-16條 …保險業務分公司經營國際保險業務,支付中華民國境外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保險給付及投資型保險契約連結投資標的所產生之利息或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時,免予扣繳所得稅。前四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免予扣繳所…
  24.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6條 主管機關得經行政院核准,與外國政府機關、機構或國際組織,就資訊交換、技術合作、協助調查等事項,簽訂合作協定。前項合作協定,主管機關得經行政院核准,授權其他機關、機構或團體簽訂之。除有妨害國家利益或投資大眾權益者外,主管機…
  25.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第3條 …定之人請求交付或提供商品或服務之商品(服務)禮券。(三)各級政府機關(構)發行之儲值卡或受理開立之電子支付帳戶,其儲值款項由該政府機關為付款方預先存放。
  26.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8條 …聲明書及護照影本外,應經當地國我駐外單位驗證、或由當地法院或政府機關出具證明、或經當地法定公證機關驗證。
  27.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第4條 …明書及護照影本外,均需經當地國我駐外單位驗證、或由當地法院或政府機關出具證明、或經當地法定公證機關驗證。
  28. 行政工業銀行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4條 …,限於公司組織之投資戶與授信戶、依法設立之保險業與財團法人及政府機關。
  29. 行政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匯率折算為新臺幣後計算之。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各級政府機關之存款,指要保機構代理之各級公庫存款。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第四款所定銀行、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之郵政機構、信用合作社、設置信用部之農會、漁會及全國農業金…
  30. 行政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1條 …繼承人。六、破產或清算財團。七、非法人之團體或組織。八、各級政府機關或其附屬機關(構)。九、信託財產。十、要保機構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辦理收受儲值款項業務之儲值卡及電子支付帳戶使用者。前項第一款至第八款各款規定之每一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