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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3 / 68 頁-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89條 基金因合併致存續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超過本辦法規定之比率者,除因無償配股外不得新增,並應於二年內調整至符合規定。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第41條 …合下列各款之規定,得申請設立分支機構:一、營業滿二年者。但因合併或受讓而設置分支機構者,不在此限。二、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不低於面額。但因合併或受讓而增設分支機構者,不在此限。三、最近三個月未曾受本…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第45條 …富管理業務者,依規定應設置之專責顧問部門得與財富管理業務部門合併。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信託業,由銀行兼營者,依規定應設置之專責顧問部門得與財富管理業務部門合併。
-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9條 …工擇定適用緩課所得稅之股票。四、公司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受贈、合併、營業受讓或其他原因取得之本公司股份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10條 …用交易市場融資餘額及證券金融事業辦理有價證券交割款項融資餘額合併計算不得超過該種證券上市或上櫃股份或受益權單位數之百分之二十五。前項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與信用交易市場及證券金融事業辦理有價證券交割款項之融資餘額合併計算超…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22條 …資。四、解散或停止營業。五、變更機構名稱。六、與其他金融機構合併、讓與或受讓全部或重要部分之資產或營業。七、發生重整、清算或破產之情事。八、已發生或可預見之重大虧損案件。九、重大違規案件或大陸地區證券、期貨主管機關撤銷或…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24-8條 …證券商應於事前檢具相關資料報主管機關許可:一、與其他金融機構合併、讓與或受讓全部或重要部分之資產或營業。二、發行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三、解散或停止營業。四、變更總經理。五、變更公司名稱。六、增資或減資。七、與轉投資之…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43條 …期貨機構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營業許可之情事。三、與其他金融機構合併、讓與或受讓全部或重要部分之資產或營業。四、發生虧損且金額逾資本額三分之一。五、變更機構名稱。六、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申報之事項。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2條 …度。前項會計制度之內容,應依發行人所營業務之性質,並因應編製合併財務報告之需要及發行人與其各子公司會計政策之一致性,分別訂定下列項目:一、總說明。二、帳簿組織系統圖。三、會計項目、會計憑證、會計簿籍與會計報表之說明與用法…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7條 發行人應依第二章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規定編製合併財務報告,並應依第四章規定編製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發行人若無子公司者,應依第二章規定編製個別財務報告,並於編製年度個別財務報告時依第二十三條規定編製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發…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10條 …負債:1.其發生主要目的為近期內再買回。2.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證據顯示近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模式。3.除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為有效避險工具外之衍生金融負債。(二)指定透過損益…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17條 …受等。(三)發行人對大陸被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或編製合併報表時,應依據被投資公司經與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認列或編製。但編製期中合併財務報告時,得依據被投資公司經與我國會計師事…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21條 …理應與第二章規定一致。個體財務報告本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應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本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及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應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24條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及表達,應依本會所訂「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規定辦理。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24-1條 發行人進行企業合併時,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規定判斷實質收購者及是否實質移轉控制。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衡量被收購者之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並認列商譽或廉價購買利益。所稱收購日係指收購者對被收購者取得控制之…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24-2條 企業合併認列之商譽,應於資產負債表以單行項目列報,並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六號規定至少每年進行減損測試。被收購公司於合併後之實際營運情形與收購時之預期效益有重大差異者,應附註揭露。
- 行政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 第6條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經本會核准與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合併並存續者,得兼營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業務。前項經核准兼營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業務之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其辦理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之業務,應遵守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
- 行政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 第25條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除經本會核准者外,不得為下列行為:一、合併。二、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三、保證、票據之背書或提供財產供他人設定擔保。四、其他經本會規定之事項。
- 行政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 第2條 …法關係企業章所訂之控制公司,應於每營業年度終了,編製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及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公開發行公司符合本法關係企業章所訂之從屬公司,應於每營業年度終了,造具其與控制公司間之關係報告書。
- 行政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 第3條 …百六十九條之二規定之控制從屬關係者,得免將他公司編入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及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 行政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 第6條 …係。公開發行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本準則規定編製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及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但有相關事證證明無控制與從屬關係者,不在此限。一、取得他公司過半數之董事席位者。二、指派人員獲聘為他公司總經理者。三、對他…
- 行政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 第7條 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編製內容應包括關係企業概況及營運概況。
- 行政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 第10條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應依本準則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其未規定者,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
- 行政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 第11條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應包括關係企業合併資產負債表、關係企業合併損益表及其附註或附表,並得採單期方式編製。
- 行政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 第12條 …,或未持有從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或未出資者,其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準用控制公司持有從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半數者之規定辦理。公開發行公司因適用本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規定而推定與他公司具…
- 行政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 第13條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應就整體關係企業揭露其他法令與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規定事項及下列事項:一、從屬公司名稱、與控制公司互為關係之情形、業務性質、控制公司所持股份或出資額比例。二、列入本期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從屬公司增減…
- 行政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 第14條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應就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分別揭露下列事項。但從屬公司之總資產及營業收入均未達控制公司各該項金額百分之十者,得免予揭露。一、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間及從屬公司與從屬公司間已消除之交易事項。二、從事資金融通…
- 行政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 第18-1條 公開發行公司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應將聲明書及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依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複核要點規定出具之複核報告書置於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首二頁,並裝訂成冊。依本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若與依財務會…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13條 …。前項接受委託投資之總金額,於同時以委任及信託方式為之者,應合併計算之。第一項淨值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財務報告為準。他業兼營者,除期貨信託事業外,第一項規定之淨值及實收資本額,改按指撥營運資…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17條 …資資產投資存託憑證,應與所持有該存託憑證發行公司發行之股票,合併計算總金額或總數額,以合併計算得投資之比率上限;其存託憑證之數額,以該存託憑證表彰股票之股份數額計算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運用委託投資資產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