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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警察機關學校現職同委任及委任待遇人員管理辦法 第7條 …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者,其退休年齡依警察人員警正以下及警察機關一般行政人員危勞職務退休年齡標準表規定辦理。前二項人員之退休、資遣及撫卹事項,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由內政部警政署辦理,送內政部核定;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由警察局…
  2. 行政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2條 本法所稱警察,係指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之總稱。本法所稱警察職權,係指警察為達成其法定任務,於執行職務時,依法採取查證身分、鑑識身分、蒐集資料、通知、管束、驅離、直接強制、物之扣留、保管、變賣、拍賣、銷毀、使用、處置、限制使…
  3. 行政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6條 …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4. 行政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10條 …之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為維護治安之必要時,得協調相關機關(構)裝設監視器,或以現有之攝影或其他科技工具蒐集資料。依前項規定蒐集之資料,除因調查犯罪嫌疑或其他違法行為,有保存之必要者外,至遲應於資料製作完成時起一年…
  5. 行政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16條 警察於其行使職權之目的範圍內,必要時,得依其他機關之請求,傳遞與個人有關之資料。其他機關亦得依警察之請求,傳遞其保存與個人有關之資料。前項機關對其傳遞個人資料之正確性,應負責任。
  6. 行政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19條 …時;並應即時以適當方法通知或交由其家屬或其他關係人,或適當之機關(構)或人員保護。警察依第一項規定為管束時,得檢查受管束人之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7. 行政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22條 …或其他標示妥善保管。因物之特性不適於由警察保管者,得委託其他機關或私人保管之,並通知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必要時,得以處分之相對人為保管人。前項扣留之物,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外,期間不得逾三十日;扣留…
  8. 行政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28條 …取其他必要之措施。警察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或採取措施,以其他機關就該危害無法或不能即時制止或排除者為限。
  9. 行政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31條 …補償,應以金錢為之,並以補償實際所受之特別損失為限。對於警察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損失補償,應於知有損失後,二年內向警察機關請求之。但自損失發生後,經過五年者,不得為之。
  10. 行政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 第2條 …所之管理權人,依本辦法規定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消防機關得依本法第六條第四項所定場所之危險程度,分類列管檢查及複查。依本法第十條規定審查本法第六條第四項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圖說時,將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納入審查項目。
  11. 行政防焰性能認證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本標準所定規費,包括中央主管機關依消防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審查防焰性能認證、核發證書及核發防焰標示所計收之費用。
  12. 行政防焰性能認證規費收費標準 第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收取證書費:一、中央主管機關變更證書格式申請換發證書。二、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致變更營業場所地址申請換發證書。
  13. 行政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 第3條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場所之管理權人,申請明火表演許可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管理權人應指派防火管理人,規劃安全防護措施計畫,並符合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防火管理、防焰物品等消防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二、其表演…
  14. 行政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 第5條 …明火表演,應於表演活動開始三十日前,檢具下列文件報請轄區主管機關審查,經取得許可書後,始得為之。一、申請書。二、使用執照或使用許可文件影本。三、法人登記證書、立案證明、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四、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
  15. 行政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受理明火表演申請,除採書面審核外,得會同都市計畫、建築管理或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等單位,於受理申請次日起十五日內實地勘查,該表演場所之管理權人,應派員說明相關安全防護措施及表演情形,並演練災害發生時之應變機制。主…
  16. 行政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 第10條 …區域。前項許可書記載事項有變更時,應於表演活動十五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
  17. 行政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 第11條 明火表演以經主管機關許可之表演區域及期間為限。
  18. 行政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 第13條 取得明火表演許可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禁止其表演,並得撤銷或廢止其許可、註銷許可書:一、實際情形與表演企劃書或消防安全防護措施計畫不符。二、於許可表演期間內明火表演場所發生重大公安意外事故。三、明火表演違反本辦…
  19. 行政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 第14條 本辦法所規定之各種書表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0. 行政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證書費收費標準 第3條 因中央主管機關變更證書格式而換發者,得免收取證書費。
  21.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及合格標示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本標準所定規費,指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七十四條第一項液化石油氣容器之型式認可、個別認可、附加合格標示及第七十五條第一項附加定期檢驗合格標示等計收之費用。
  22.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及合格標示規費收費標準 第6條 …認可證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收取型式認可證書費:一、中央主管機關變更型式認可證書格式。二、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致變更營業場所地址。
  23.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場認可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 第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收取證書費:一、中央主管機關變更證書格式,換發證書。二、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致變更營業場所地址,申請換發認可證書。
  24.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2條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之權責劃分如下:一、中央主管機關:(一)爆竹煙火安全管理制度之規劃設計與法規之制(訂)定、修正及廢止。(二)爆竹煙火成品及達中央…
  25.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3條 …產品等,於戶外使用,製造巨大聲光效果者。(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26.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4條 爆竹煙火之製造場所及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之儲存、販賣場所,其負責人應以安全方法進行製造、儲存或處理。前項所定場所之位置、構造與設備設置之基準、安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27.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5條 申請建造爆竹煙火製造場所及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之儲存、販賣場所,除應依建築法有關規定辦理外,並應連同前條第二項所定該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圖說,送請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轉請消防主管機關審查完竣後,直轄市、縣(…
  28.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6條 製造爆竹煙火,應檢附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經核發許可文件後,始得為之:一、負責人國民身分證。二、使用執照。三、平面配置圖。四、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五、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六、安全防護計畫。七、公…
  29.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7條 輸入或販賣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數量之氯酸鉀或過氯酸鉀者,應檢附數量、合格儲存地點證明、使用計畫書、輸入或販賣業者、押運人、運輸方法及經過路線等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發給許可文件。輸入之氯酸鉀或過氯酸鉀,應運至合格儲存地點…
  30.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8條 …項,準用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之規定。前項所定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事業用爆炸物中央主管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