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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第20條 …調整內容之通知送達要保人並派員或專人電話說明,但保險業或合作銷售通路於新契約銷售時或承保後已對要保人說明商品保證續保不保證費率並留存證明者,免派員或專人電話說明。前項費率調整內容包括新費率、費率調整理由、以新費率計收保險…
  2. 行政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第21條 …六款條件者,第一項所列之保險商品,仍應以核准方式辦理。保險業銷售第三項所列改採備查方式辦理之保險商品,應報經董(理)事會或常務董(理)事會通過。但外國保險業在臺分支機構,應經其在臺負責人同意。
  3. 行政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第22條 保險商品於準備銷售前,保險業應召開保險商品管理小組會議,查核下列事項後,始得銷售該保險商品:一、保險商品資訊揭露。二、精算數據上線及核對。三、風險控管機制及再保險安排。四、資訊系統之設定及測試。五、條款、要保書、費率表、…
  4. 行政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第24條 保險商品銷售後,保險業應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保險商品管理小組會議,檢視保險商品下列事項及應採行因應措施,並作必要之調整修正:一、相關法令遵循。二、消費者權益保護,包括依過去保戶爭議案件重新檢視評估保險商品是否對六十五歲以上…
  5. 行政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第29條 …修正保險商品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一、遭主管機關停止銷售保險商品仍予銷售。二、遭主管機關限制其簽署資格仍予簽署。三、最近一年內保險商品有三次以上經主管機關認定有第三十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但違反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七…
  6. 行政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第30條 …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逕行退回不予審查或命保險業停止銷售,除第八款、第十款至第十二款情形外,並公告之:一、內容不符相關法令規定情節重大。二、未經總經理或經其授權之部門主管或合格簽署人員簽署。三、內容有重大錯誤或重…
  7. 行政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 第6條 …有辨識不利其投保權益情形之能力。但保險商品之特性經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六條第七款規定評估不具潛在影響及各種不利因素者,不在此限。六、保險商品適合度政策,其內容至少應包括:(一)要保人已確實瞭解其所繳交保險費係用…
  8. 行政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 第7條 …文件是否合理可信,以及其與保險金額或保險費具相當性。五、評估銷售各種有解約金之保險商品(不包括小額終老保險、團體年金保險及保險期間在三年以下之傷害保險)予六十五歲以上客戶之適當性,並應考量客戶是否具有辨識不利其投保權益情…
  9.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9條 …預付費用、用品盤存及其他預付款等。(二)服務合約資產係保險業銷售之保險商品就可區分之單一商品或勞務,已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惟仍未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所認列之資產。(三)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係…
  10.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0條 …分列,其有特別約定事項者並應註明。(二)服務合約負債係保險業銷售之保險商品就可區分之單一商品或勞務,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及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規定認列之服務合約準備金。(三)存入再保履約準備金係因分出再保業務,…
  11.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1條 …業或由其子公司或關聯企業持有保險業之股份、保留供選擇權與股票銷售合約發行(轉讓、轉換)之股份及特別條件等,均應附註揭露。3.發行可轉換特別股及海外存託憑證者,應揭露發行地區、發行及轉換辦法、已轉換金額及特別條件。(二)資…
  12.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6條 …直接承保業務保單費率結構之重大變動。五、重要直接承保業務保單銷售通路政策之重大變動。六、準備金提存方法之重大變動。七、受讓或讓與其他保險業主要部分營業及資產、負債。八、重大災害損失。九、重大訴訟案件之進行或終結。十、重大…
  13.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7條 …來對象名稱及實收保費。實收保費係經營保險及再保險分入業務時,銷售具有顯著保險風險之保單所獲得之各項保險費及再保險費者皆屬之。四、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亦須依照前三款規定揭露有關資訊。但被投資公司之總資產或保險收入若未達保險業各…
  14.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3-1條 …之潛在影響及各種不利因素。但保險商品之特性經保險業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六條第七款規定評估不具潛在影響及各種不利因素或經紀人公司及銀行已依所合作之保險業報經主管機關備查之客戶投保權益保障措施執行招攬者,不在此限。…
  15.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6條 …風險為衡平對稱之揭露等情事。三、授權辦理授信或存匯業務之行員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及具解約金之保險商品(不包括保險期間在三年以下之傷害保險及房貸壽險)並收取佣酬。但銷售對象之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其配偶或直系血親者,不在此限。本…
  16.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49條 …度,包括對於六十五歲以上之客戶提供不適合之保險商品。二十四、銷售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國外保單貼現受益權憑證商品。二十五、提報業務或財務報表之資料不實或不全。二十六、任職於保險業、擔任有關公會現職人員或登錄為保險業務員。二十…
  17. 行政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 第3條 …其違法情事已獲具體改善經主管機關認定者。三、具備符合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之法務、保全、投資、核保、理賠及精算之合格簽署人員及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所定之核保及理賠等經…
  18. 行政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 第6條 …施行前,財產保險業因承受人身保險業之全部營業、資產及負債,而銷售含有非重大疾病或癌症死亡給付項目之保險商品者,於所承受人身保險業之原保戶及原承保條件下,不在此限。
  19. 行政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9條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銷售各種保險商品,除應依下列各款辦理外,並應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有關商品研發、商品正式開發、商品準備銷售程序及商品簽署人員專業訓練規定,以及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有關專設帳簿之管理及保存規定辦理…
  20.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管理經營辦法 第5條 農場之經營,應將經營標的、經營方式、產品銷售、預期效益、工作進度及經費預算等,納入業務計畫與年度預算,並循預算程序辦理。
  21.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管理經營辦法 第11條 農場應訂定農產品產銷作業流程及銷售計畫,並成立銷售小組,配合市場機制訂定售價,定期檢討;產品收、銷數量,每天應由主辦單位及會計人員登帳,不得逾期。
  22. 行政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務規程 第10條 …值及產品研發;智慧財產之管理、授權及權利侵害之救濟。三、產品銷售管理與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銷售業務之執行及管理。四、其他有關行銷業務推廣事項。
  23. 行政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3條 …多層次傳銷,指透過傳銷商介紹他人參加,建立多層級組織以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之行銷方式。
  24. 行政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5條 本法所稱傳銷商,指參加多層次傳銷事業,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而獲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並得介紹他人參加及因被介紹之人為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或介紹他人參加,而獲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者。與多層次傳銷事業約定,於…
  25. 行政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6條 …定有商品或服務之行銷方式或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始得推廣或銷售之規定者,其行銷方式合於該法規或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六、多層次傳銷事業依第二十一條第三項後段或第二十四條規定扣除買回商品或服務之減損價值者,其計…
  26. 行政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12條 多層次傳銷事業或傳銷商以成功案例之方式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及介紹他人參加時,就該等案例進行期間、獲得利益及發展歷程等事實作示範者,不得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
  27. 行政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15條 …並訂定能有效制止之處理方式:一、以欺罔或引人錯誤之方式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及介紹他人參加傳銷組織。二、假借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名義向他人募集資金。三、以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方式從事傳銷活動。四、以不當之直接訪問買賣影響消…
  28. 行政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18條 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使其傳銷商之收入來源以合理市價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
  29. 行政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25條 …層次傳銷事業應按月記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組織發展、商品或服務銷售、獎金發放及退貨處理等狀況,並將該資料備置於主要營業所供主管機關查核。前項資料,保存期限為五年;停止多層次傳銷業務者,其資料之保存亦同。
  30. 行政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第7條 …度事項。六、關於承接印信、勳獎章鑄製業務事項。七、關於承接、銷售一般鑄品業務事項。八、其他有關生產管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