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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 69 頁-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84條 …不得使其發生移動。十一、危險物品不得與不相容之其他危險物品或貨物同車裝運;裝載爆炸物,不得同時裝載爆管、雷管等引爆物。十二、危險物品運送途中,遇惡劣天候時,應停放適當地點,不得繼續行駛。十三、裝卸時,除應依照危險物品之特…
-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86條 …為廂型貨車時,應在車廂之內。框型貨車其裝載總高度已達三公尺之貨物上不得附載人員。
-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88條 …半公尺;具封閉式貨箱之電動三輪重型機車不得超過二百公斤,裝載貨物不得超出貨箱以外。二、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三、附載座人後,不得另載物品。但零星物品不影響駕駛人…
-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15-2條 …驗車輛出廠證明及統一發票。(二)進口之車輛,應繳驗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照證及統一發票。三、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原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委託微型電動二輪車買賣業代辦過戶者,準用第十六條第二項申請異動登記規定。第四項實車查核…
-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22條 …不得超過四公尺。七、裝載容易滲漏、飛散、有惡臭氣味及危險性之貨物,應予嚴密封固或適當裝置。八、裝載禽獸不得重疊或倒置。九、裝載貨物應捆紮結實。年滿十八歲駕駛人使用合格腳踏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並安裝合格兒童座椅之前座椅…
-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23條 慢車上下乘客或裝卸貨物,應緊靠路邊,不得妨礙交通。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停車之時間、地點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2條 …取締標誌。載重貨車行駛於設有地磅站之道路,不依規定過磅或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量、總聯結車重量,得採用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逕行舉發。第一項、第四項逕行舉發,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應記明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等可資辨明之資料,以汽…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29條 …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一、裝載貨物超過規定之長度、寬度、高度。二、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而未請領臨時通行證,或未懸掛危險標識。三、裝載危險物品,未請領臨時通行證、未依規定懸掛…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29-2條 汽車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量、總聯結重量者,處汽車所有人罰鍰,並記汽車違規紀錄一次,其應歸責於汽車駕駛人時,依第三項規定處汽車駕駛人罰鍰,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汽車裝載貨物超過所行駛橋樑規定之載重限制者,處汽車駕駛人罰…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0條 …形,而未隨車攜帶臨時通行證或未依規定路線、時間行駛。二、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三、貨車運送途中附載作業人員,超過規定人數,或乘坐不依規定。四、載運人數超過核定數額。但公共汽車於尖峰時刻載重未超過核定總…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3條 …未依規定使用路肩。十、未依施工之安全設施指示行駛。十一、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十二、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十三、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十四、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十五、行駛中…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6條 …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一、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二、裝載貨物超過規定重量或超出車身一定限制。三、裝載容易滲漏、飛散、有惡臭氣味及危險性貨物不嚴密封固或不為適當之裝置。四、裝載禽、畜重疊或倒置。五、裝載貨物不捆紮結實。…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29條 …中心線距離,軌距一千零六十七公厘者,應在三公尺七十公分以上,貨物裝卸線與相鄰之側線及存車線相互間,其中心線距離,得縮小至三公尺四十公分。軌距七百六十二公厘者,可縮減至三公尺三十公分。前兩項之中心線距離,在正線上曲線部分之…
- 行政郵政法 第6條 …五百公克以下或單件資費不逾十三倍基礎郵資。運送業者,除附送與貨物有關之通知外,不得為前項文件之遞送。
-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3條 …運運價及票價。三、雜費。四、旅客列車時刻表。五、旅客、包裹及貨物運送契約。前項第三款所稱雜費,係指鐵路機構為辦理客貨運送業務,向旅客、託運人或受貨人,收取客運票價、貨運運費外之手續費、專車費、貨運包裝費、票證製作費、掛失…
-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4條 …情形之一者鐵路機構得拒絕運送、解除契約或終止契約:一、旅客或貨物託運人違反鐵路機構之運送規定、其他法令規定、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二、貨物託運人對於鐵路運送要求特別責任或義務。三、旅客穿著惡臭衣物或攜帶不潔物品影響公共衛生…
-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31條 鐵路機構經營物品運送者,託運人得將包裹及貨物於鐵路機構指定場站託運。前項指定場站,應由鐵路機構公告實施,並報交通部鐵道局備查。鐵路機構對託運人託運之包裹及貨物,得限制其種類、數量、重量、長度及體積。
-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33條 託運人託運物品時,應按其包裹或貨物之種類、性質、重量、運送距離等予以適當包裝;其因包裝不當,致物品有損壞或遺失之虞時,鐵路機構得拒絕受理託運。
-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34條 …人於託運物品時,依本法第五十條規定申報之保償額,如超過包裹或貨物交付期間屆滿日到達地市價與因未交付而使託運人或受貨人蒙受其他損害之合計額時,該超過部分之保償額無效,超收之保費,不予退還。
-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46條 託運人託運貨物時,應依鐵路機構規定填具託運單,託運單應記載事項如下:一、託運人之姓名及住址,或公司行號名稱及營業處所。二、貨物之內容、數量、體積、重量及包裝標誌。三、託運日期。四、起運站名。五、到達站名。六、受貨人之姓名…
-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47條 託運人託運靈柩、屍體、動物、託運人負責裝車之貨物及其他鐵路機構特定之貨物,應先提出託運單,經鐵路機構同意並通知後,始得送站。前項貨物及其辦理裝卸之車站,應於鐵路機構網站及相關車站公告。
-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48條 鐵路機構收受貨物,應對託運人交付貨物運送通知書。但託運人得請求以填發提單代之。前項貨物運送通知書及提單,應記載事項如下:一、第四十六條第一項各款所定事項。二、運費、雜費數額。三、預定到達日期。四、填發地點及日期。鐵路機構…
-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49條 鐵路機構應依託運人之請求,就託運貨物之內容、數量、體積或重量,發給現狀證明,並收取證明費用。但因鐵路機構設備及貨物性質不能證明時,不在此限。貨物運送通知書或提單記載內容與前項現狀證明不符者,鐵路機構應配合現狀證明修正。
-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50條 …運靈柩、屍體、動物、危險物品或其他因安全考量經鐵路機構公告之貨物,應派押運人,並依鐵路機構規定繳納押運費用。毒性化學物質之運送應依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辦理。託運人違反前二項規定者,鐵路機構得拒絕運送。
-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51條 貨物裝卸由託運人或受貨人為之。但鐵路機構得公告特定裝卸作業由鐵路機構為之,其費用由託運人負擔。託運人或受貨人使用鐵路機構設備裝卸貨物時,應依鐵路機構規定繳納費用。鐵路機構應就前條第一項所定危險物品及其他因安全考量經鐵路機…
-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53條 託運人得就已託運之貨物,申請取消託運或停止運送、停止交付、變更到達站、變更受貨人、運回起運站等變更運送。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鐵路機構得不予受理:一、未填發提單之貨物已運抵到達站並經受貨人請求交付者。二、對一批貨物中之一部…
-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54條 前條規定之申請,應備具申請書及檢附貨物運送通知書或提單,並依鐵路機構之規定繳納費用。鐵路機構受理前項申請後,得視需要代為卸車保管,其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55條 鐵路機構應就貨物之性質訂定運送順位,同順位之貨物依承諾運送之先後順序運送之。但有公益上之必要時,應優先運送。
-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56條 鐵路機構因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事由不能依貨物運送通知書或提單記載事項辦理運送時,應即通知託運人在指定期間申請變更運送。但貨物已填發提單者,應通知提單持有人。未於前項指定期間內申請變更,且其貨物有易於腐壞之性質或保管困難者,…
-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57條 貨物運抵到達站時,鐵路機構應即通知受貨人領取期限。但辦理送交之貨物,不在此限。前項領取期限應於貨物運送通知書或提單記載之預定到達日期後,並應加計卸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