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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辦事細則 第13條 本中心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2. 行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辦事細則 第1條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以下簡稱本分署)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3. 行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辦事細則 第2條 …分署長綜理分署署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分署長襄助分署長處理分署署務。
  4. 行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辦事細則 第16條 本分署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5. 行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辦事細則 第1條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以下簡稱本分署)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6. 行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辦事細則 第2條 …分署長綜理分署署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分署長襄助分署長處理分署署務。
  7. 行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辦事細則 第15條 本分署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8. 行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務規程 第1條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
  9. 行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務規程 第2條 署長綜理署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人員;副署長襄助署長處理署務。
  10. 行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務規程 第3條 …主任秘書權責如下: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四、重要會議之籌辦。五、其他交辦事項。
  11. 行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務規程 第16條 法務室掌理事項如下:一、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之處理。二、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三、受理訴願案件審議作業之處理。四、相關業務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及解釋案件之會辦。五、相關業務法規適用疑義之研議及諮詢。六、其他有關法制事項…
  12. 行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務規程 第19條 本署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13. 行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辦事細則 第1條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以下簡稱本分署)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14. 行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辦事細則 第2條 …分署長綜理分署署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分署長襄助分署長處理分署署務。
  15. 行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辦事細則 第16條 本分署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16. 行政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1條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
  17. 行政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2條 所長綜理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所長襄助所長處理所務。
  18. 行政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3條 …主任秘書權責如下: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四、重要會議之籌辦。五、其他交辦事項。
  19. 行政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14條 …。六、安全衛生產業輔導機制之推廣。七、出版品發行、管理及綜合處理。八、國內外研究機構之聯繫、技術交流及資訊蒐集。九、其他有關勞工安全衛生展示事項。
  20. 行政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15條 本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21. 行政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組織法 第2條 …理機構之規劃、遴選、執行及監督考核。五、各基金投資運用之帳務處理及保管。六、各基金年度稽核計畫之研擬、執行及考核。七、各基金綜合業務之研擬、執行及考核。八、各基金運用管理法令之研擬及執行。九、各基金風險管理資訊體系之整體…
  22. 行政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第3條 …(市)行政區域時,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處理,或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23. 行政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第12條 …得函請入出國管理機關禁止其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前二項規定處理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4. 行政工會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停權、除名、選任及解任之章程記載事項,應包括其資格、條件及處理程序。前項之選任及解任,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辦理。但工會聯合組織章程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25. 行政工會法施行細則 第32條 …辦理該工會之事務,包括召開會議、辦理選舉或會員教育訓練活動、處理會員勞資爭議或辦理日常業務。二、從事或參與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舉辦與勞動事務或會務有關之活動或集會。三、參加所屬工會聯合組織,舉辦與勞動事務或…
  26. 行政勞資爭議仲裁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勞資爭議處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7. 行政勞資爭議仲裁辦法 第3條 …審理案件發現有前項所定情形之一者,應即報由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處理。申請仲裁事項為確定仲裁判斷之效力所及者,主管機關應不予受理。
  28. 行政勞資爭議仲裁辦法 第8條 …之一,五年以上:(一)僱用勞工五十人以上之事業單位,代表雇主處理勞工事務之經理級以上相當職務。(二)直轄市、縣(市)以上勞、雇團體或民間中介團體之理事、監事或相當職務者。
  29. 行政勞資爭議仲裁辦法 第9條 …之一,十年以上:(一)僱用勞工五十人以上之事業單位,代表雇主處理勞工事務之經理級以上相當職務。(二)直轄市、縣(市)以上勞、雇團體或民間中介團體之理事、監事或相當職務者。
  30. 行政勞資爭議仲裁辦法 第11條 …性別。二、學歷及經歷。三、現任職務。四、專長。五、勞資關係之處理經驗。六、遴聘日期。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五月底前,將仲裁委員名冊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