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00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50 / 200 頁
  1.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38條 選舉委員會應依下列規定期間,發布各種公告:一、選舉公告,須載明選舉種類、名額、選舉區之劃分、投票日期及投票起、止時間,並應於公職人員任期或規定之日期屆滿四十日前發布之。但總統解散立法院辦理之立法委員選舉、重行選舉、重行投…
  2.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43條 …扣除之補貼金額,屆期不繳回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候選人未於規定期限內領取競選費用補貼者,選舉委員會應催告其於三個月內具領;屆期未領者,視為放棄領取。第一項所需補貼費用,依第十三條規定編列預算。
  3.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79條 …人之領銜人自收到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內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並於一定期間內徵求連署,未依限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者,視為放棄提議。前項補提,以一次為限。補提之提議人名冊,應依第一項規定處理。如刪除後,不足規定人數,應不予受理。選舉…
  4.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80條 …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應將連署人名冊正、影本各一份,於第一項規定期間內向選舉委員會一次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前項連署人名冊,應依規定格式逐欄詳實填寫,並填具連署人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地址,分村(里)裝訂成冊;連署人填具…
  5.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83條 …案之提案:一、罷免案經宣告不成立。二、未於第七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期限內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視為放棄提議。三、未於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期限內提出連署人名冊。罷免案提議人名冊及連署人名冊查對作業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6.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85條 …投票起、止時間。二、罷免理由書。三、答辯書。但被罷免人未於規定期間內提出答辯書者,不予公告。答辯書內容,超過前條第二項規定字數者,其超過部分,亦同。
  7.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119條 …舉或罷免無效之訴,經法院判決無效確定者,其選舉或罷免無效,並定期重行選舉或罷免。其違法屬選舉或罷免之局部者,局部之選舉或罷免無效,並就該局部無效部分,定期重行投票。
  8.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124條 …案否決無效之訴,經法院判決無效確定者,其罷免案之否決無效,並定期重行投票。罷免案之通過經判決無效者,被罷免人之職務應予恢復。但無法恢復者,不在此限。
  9.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申請登記為候選人,應於規定期間內,分別向下列機關為之:一、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為中央選舉委員會。二、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為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三、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為直轄市選舉委員會。四、縣(…
  10.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第41條 …。投票日前發生或可預見將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不能於規定期間辦理第一項選舉票之分發時,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得提前或延後一日將選舉票發交鄉(鎮、市、區)公所,鄉(鎮、市、區)公所得提前一日轉發投票所主任管理員會…
  11.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第47條 …委員會查對提議人名冊後,有不合規定者,應予以刪除,並於前項規定期間內,將查對結果函報主管選舉委員會。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所定之選舉委員會為主管選舉委員會。
  12. 行政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20條 …、巿)民代表會、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會議,除每屆成立大會外,定期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由議長、主席召集之,議長、主席未依法召集時,由副議長、副主席召集之;副議長、副主席亦不依法召集時,由總額減除出缺人數後過半數之議員、代表…
  13. 行政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22條 …得設小組進行案件審查,並由主席審定議事日程。前項議事日程屬於定期會者,縣(市)議會質詢日期不得超過會期總日數五分之一;鄉(鎮、巿)民代表會、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質詢日期不得超過會期總日數四分之一。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
  14. 行政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24條 …會、縣(市)議會、鄉(鎮、巿)民代表會、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定期會或臨時會之每次會議,因出席議員、代表人數不足未能成會時,應依原訂日程之會次順序繼續進行,經連續二次均未能成會時,應將其事實,於第三次舉行時間前通知議員、代…
  15. 行政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29條 …;其懲戒方式如下:一、口頭道歉。二、書面道歉。三、申誡。四、定期停止出席會議。
  16. 行政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33條 …效力。但特定有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限公布者,該自治條例自期限屆滿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並由核定機關代為公布。
  17. 行政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第15條 …年一月一日起檢討其一級單位及所屬一級機關設立總數,並應每四年定期檢討一次;經檢討須調整者,應自檢討之日起二年內完成組織編制修正。
  18. 行政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第27條 地方行政機關應定期辦理組織及員額評鑑,作為機關組織之設立、調整或裁撤及員額調整之依據。
  19.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26條 …之。其他行政罰之種類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不利處分。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其餘除法律或縣規章另有規…
  20.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32條 …雜、關係重大,須較長時間之審查,經核定機關具明理由函告延長核定期限者,不在此限。自治法規、委辦規則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但特定有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第一項及第二項自治法規、委辦規則,地方行…
  21.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34條 …、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會議,除每屆成立大會外,定期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由議長、主席召集之,議長、主席如未依法召集時,由副議長、副主席召集之;副議長、副主席亦不依法召集時,由過半數議員、代表互推一人召集之。每…
  22.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40條 …議。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總預算案,如不能依第一項規定期限審議完成時,其預算之執行,依下列規定為之:一、收入部分暫依上年度標準及實際發生數,覈實收入。二、支出部分:(一)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須俟本年度預算完成…
  23.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48條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應提出施政報告;直轄市政府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機關首長,均應…
  24.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58-1條 …、關於區行政區劃之諮詢事項。四、其他依法令賦予之事項。區長應定期邀集區政諮詢委員召開會議。區政諮詢委員為無給職,開會時得支出席費及交通費。區政諮詢委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解聘: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通緝。二、有第七…
  25.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76條 …代行處理者,得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逾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對前項處分如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訴。行政院…
  26.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80條 …職務;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連續未出席定期會達二會期者,亦解除其職權。
  27. 行政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專戶管理辦法 第2條 …墓、骨灰(骸)存放設施(以下稱本設施)經營者,向消費者一次或定期收取,運用於本設施日常支出及急難支出之費用。
  28. 行政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專戶管理辦法 第7條 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舉辦祭祀活動之支出,其範圍如下:一、定期舉辦之公共祭祀或追思儀式。二、祭堂定時晉奉之祭品。
  29. 行政移動式火化設施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5條 …使用。本設施以車體組裝者,並應檢附車輛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及定期檢驗合格證明;以船舶組裝者,並應檢附交通主管機關核准使用證明文件。
  30. 行政移動式火化設施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瞭解本設施使用情形,應定期派員檢查;必要時,得隨時派員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