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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25 頁-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51條 …應採取必要之防範措施,以確保不致干擾合法設置之既有電信網路及電臺;如發生干擾時,主管機關得命管理者暫時停止使用;未依命令辦理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設置使用之核准。
-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55條 學術試驗無線電臺與學校實習無線廣播電臺,依學術試驗無線電臺管理辦法與學校實習無線廣播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設置使用者,從其規定。
- 行政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10條 取得電視事業籌設許可者,應依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電臺架設許可。於完成架設後,申請電臺執照。取得電臺執照者,得對電臺內外系統連線整合、音質、影像及製作、發射、傳輸、接收等系統運作情況作試播。必…
- 行政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11條 取得電視事業籌設許可,其屬不分期設立者,應於取得所有電臺執照後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電視執照。取得電視事業籌設許可,其屬分期設立者,應於取得第一期所有電臺執照後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電視執照。於其後各期設立完…
- 行政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12條 申請核發電視執照時,應檢具下列文件:一、申請書。二、電臺執照影本。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與核發電視執照有關之文件。申請人為已設立之財團法人,其設立目的與經營電視事業無關者,應於申請電視執照前,辦理財團法人設立目的及捐助章…
- 行政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13條 …、審查、審驗、核發、換發、補發證照等作業,依廣播電視業者設置電臺規費收費標準及廣播電視事業業務規費收費標準向主管機關繳納許可費、審查費、審驗費及證照費。依本辦法規定取得電視執照者,依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向主管機關繳納…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33條 系統經營者應同時轉播依法設立無線電視電臺之節目及廣告,不得變更其形式、內容及頻道,並應列為基本頻道。但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得變更頻道。系統經營者為前項轉播,免付費用,不構成侵害著作權。為保障客家、原住民語言、文化,中央…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2條 …未具有製作節目設備而利用中繼系統接收主臺節目,同時將其轉播之電臺。四、共同鐵塔:指二以上之廣播或電視電臺共同附掛發射天線之鐵塔。五、無線廣播電臺:指以無線電進行聲音調變訊號之播送,以供公眾收聽之電臺。依調變方式分為調幅廣…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3條 申請設置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者(以下簡稱設置者),依廣播電視法取得籌設許可及頻率核配後,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經主管機關發給設置核准證明後,始得設置電臺:一、設置核准證明申請書。二、電臺設備說明書及數量。其說明…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4條 無線廣播電臺之天線鐵塔設置位置不得違反主管機關公告或指定之廣播服務區。二以上之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與其他無線廣播、無線電視或通信之電臺使用同一共同鐵塔或同一共同基地場所,無線廣播電臺並使用指向性天線,經主管機關評估無干擾…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5條 設置者完成電臺設置,自行對電臺內部系統運作、電波涵蓋範圍及干擾評估進行測試完成後,依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所訂之審驗技術規範申請審驗,審驗合格後由主管機關發給電臺執照,始得使用。前項測試時,僅得發射測試用之測試音或檢驗圖,…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6條 無線廣播、電視電臺執照有效期間為五年。期滿後仍須繼續營運者,應於期滿三十日前自行檢驗機件,並填具發射機自評紀錄表,報請主管機關核准換發電臺執照。前項電臺執照應載明下列事項:一、電臺名稱。二、電臺所屬機關或法人名稱。三、核…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7條 設置者既設電臺如有遷移發射地點、變更頻率、變更發射功率、變更天線、增設發射機及換裝發射機時,應檢具第三條第一項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置核准證明,並依第五條規定申請審驗,審驗合格換發電臺執照後,始得使用。前項變更為增設發射機…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8條 電臺設置核准證明或電臺執照所載事項變更,非屬前條規定之事項者,設置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電臺設置核准證明或電臺執照如有遺失或毀損致不堪用者,設置者應即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補發。依前二項規定換發、補發之電…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9條 各類電臺發射機發射功率及發射電場強度規定如下:一、調幅廣播電臺:(一)甲類調幅廣播電臺之發射機發射功率為3kW以下,於距發射天線半徑四十公里外之地波電場強度,不得大於500μV/m或54dBμV/m,若發射電場強度等量線…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10條 無線廣播電臺干擾保護規定如下:一、調幅廣播電臺:(一)同頻(頻率間距0千赫(kHz)):於既設電臺電場強度2000μV/m或66dBμV/m範圍內,新(移)設電臺電場強度不得逾100μV/m;既設電臺電場強度100μV/…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11條 無線廣播、電視事業應置合格之電臺工程主管一人負責全般工程技術與設備維護。電臺工程主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之電機、電子、資訊、電信、電力、控制或相關科組考試及格,並在行政、軍事機關或公…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12條 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設置之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應備工程日誌,記載下列事項:一、輪值工作人員姓名及時間。二、發射機件開啟、關閉時間及節目開始與終止時間。三、機件保養維護情形。四、故障或停播及修復或復播時間。五、市電停電及恢復時…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13條 電臺天線鐵塔不得違反飛航安全標準及建築相關法規。天線鐵塔之標誌及障礙燈應符合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規範之規定。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14條 調頻廣播電臺發射副載波信息及無線電視電臺播送廣播資訊應檢具申請書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核准換發電臺執照,始得使用。利用調頻廣播電臺發射副載波信息及無線電視電臺播送廣播資訊須符合以下規定:一、以供公眾直接接收且不…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15條 無線廣播、電視電臺發射機之安裝,應避免影響其他既設之電信設備功能,並避免妨礙或干擾合法之通信工作。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16條 無線廣播、電視事業終止使用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時,應向主管機關申報並繳回其電臺執照,其發射機相關管制應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辦理。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17條 …獲准換發或換發後廢止部分頻率使用權時,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電臺設置核准證明、全部或部分頻率之電臺執照及所核配頻率,其發射機相關管制應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辦理。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19條 無線廣播、電視事業之電臺機房應與其他非通訊傳播事業之機房與設備以實體隔離方式設置,並具備獨立之門禁管理。前項之門禁管理,應設置全天候入侵告警或錄影監控之門禁安全管理系統,告警或錄影紀錄至少應保存六個月。第一項電臺機房,除…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20條 …主管機關,無線廣播、電視事業應依主管機關通知,禁止該人員進入電臺機房。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23條 申請設置電臺者,應繳納審查費、審驗費、證照費及無線電頻率使用費;其因配合政府政策變更頻率、發射功率、設置地點或發射機設備者,得免收審查費、審驗費及證照費。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24條 …,由主管機關另行訂定並公告之。本法施行前既設之無線廣播、電視電臺如無異動,得繼續使用至電臺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電臺仍須繼續使用者,應檢具發射機自評紀錄表報主管機關審核,經核准後換發電臺執照。
- 行政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3條 本辦法名詞定義如下:一、廣播電臺:指依法核准設立之廣播電臺,簡稱電臺。二、廣播事業:指經營廣播電臺之事業。三、全區性廣播事業:指依法設置廣播電臺,經營地區為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等之廣播事業。四、區域性廣播事業:指設置乙…
- 行政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4條 …經主管機關公告後始為得標者。廣播事業許可之方式、服務區域及其電臺設置之限制條件、執照張數、受理申請之起迄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主管機關公告之。由政府機關、行政法人或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依其他法律規定,申請設立具公共性或公益…
- 行政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10條 …十九年九月三十日之開放公告申請,並經許可設立之原住民語或客語電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