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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53 頁- 行政航路標識服務費收取辦法 第9條 …,並由繳納義務人以下列已開辦方式繳納:一、臨櫃現金繳納。二、金融機構繳納。三、電子網路收費。四、其他繳納方式。
- 行政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第14-1條 …,未經法務部依法公告除名前,民營退稅業者不得受理其退稅申請。金融機構受民營退稅業者委託辦理外籍旅客退稅作業,其大額退稅或疑似洗錢交易之申報程序,應依洗錢防制法與金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規定辦…
- 行政受花蓮震災影響之旅宿業融資協處辦法 第3條 …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委託之輔導單位出具之受災證明文件,或經金融機構調查屬實。
- 行政受花蓮震災影響之旅宿業融資協處辦法 第4條 …旅宿業於花蓮震災前已辦理之貸款,其本金及利息之償還期限,得經金融機構同意辦理展延;其展延期間之利息損失,由主管機關依下列規定補貼金融機構:一、每筆合意展延之利息損失,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補貼。二、…
- 行政受花蓮震災影響之旅宿業融資協處辦法 第5條 …辦理災後影響營運所需下列資金(以下簡稱災後紓困貸款),由承貸金融機構就受災旅宿業個別狀況核貸:一、週轉金。二、資本性融資。前項第一款所定週轉金,其用途為支付員工薪資及其他維持基本營運所需之資金。其貸款採累計方式,每家觀光…
- 行政受花蓮震災影響之旅宿業融資協處辦法 第8條 第四條及第六條所定補貼,與其他政府相關所定補貼性質相同者,金融機構或受災旅宿業應擇一辦理,不得重複。
- 行政受花蓮震災影響之旅宿業融資協處辦法 第9條 承貸金融機構應完整保存補貼及貸款之相關資料。於災後紓困貸款核貸後,應將貸放情形作成紀錄,申貸之受災旅宿業非經承貸金融機構同意不得變更用途;違反者,承貸金融機構應即收回貸款及補貼之利息。主管機關為監督補貼及貸款,得隨時派員…
- 行政受花蓮震災影響之旅宿業融資協處辦法 第10條 …災後紓困貸款之利息補貼、信用保證及既有貸款展延之利息損失補貼金融機構等事項,由主管機關委任交通部觀光局執行之;其所需之補貼及作業經費,由交通部觀光局視需要依預算程序辦理。
- 行政受花蓮震災影響之旅宿業融資協處辦法 第11條 主管機關或交通部觀光局督導執行授信措施與承貸金融機構及信保基金辦理災害前已貸款本金及利息償還期限展延、擔保調整事宜或災後紓困貸款及信用保證之相關事項,各有關經辦人員對非由於故意、重大過失或舞弊情事所造成之呆帳,得依審計法…
- 行政受莫拉克颱風災害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觀光產業紓困辦法 第5條 …為新臺幣三千萬元,民宿最高為新臺幣四百萬元。紓困貸款期限,由金融機構與受災觀光產業自行商定之。紓困貸款申請期限至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止。
- 行政受莫拉克颱風災害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觀光產業紓困辦法 第6條 受災觀光產業經金融機構核給前條紓困貸款者,主管機關按其實際貸款餘額補貼年利率百分之三之利息;貸款年利率低於百分之三者,依實際核貸之利率補貼之。前項利息補貼期限,週轉金為一年,資本性融資為三年。
- 行政受莫拉克颱風災害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觀光產業紓困辦法 第7條 …受災觀光產業申請第五條所定貸款,如未能提供足額擔保者,由承辦金融機構依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有關規定送請該基金辦理信用保證,並由申請之受災觀光產業負責人及實際經營者擔任連帶保證人。前項信用保證專款由特別預算編列,供…
- 行政受莫拉克颱風災害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觀光產業紓困辦法 第8條 受災觀光產業於災害前已辦理之貸款,其本金及利息之償還期限經金融機構同意展延者,展延期間之利息損失,由主管機關補貼金融機構;其原由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信用保證之貸款,其展延期間保證手續費,免向受災觀光產業計收。…
- 行政勞工保險未繳還之保險給付及貸款本息扣減辦法 第3條 …期間未足額清償或遇有貸款視為全部到期者。本貸款得由保險人委託金融機構辦理。
- 行政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庫券及公司債之投資。二、存放於公營銀行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三、自設勞保醫院之投資及特約公立醫院勞保病房整修之貸款。四、對於被保險人之貸款。五、政府核准有利於本基金收入之投資。
- 行政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9條 …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應透過各國金融、證券、期貨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機構為之,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除保本型商品外,以不增加本基金財務槓桿為原則。二、配合國外投資之新臺幣與外幣間匯率避險需要,得於中央銀行所定相關規定之限額及…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19條 …保局應限期通知其繳納。自營作業者之退休金提繳,應以勞保局指定金融機構辦理自動轉帳方式繳納之,勞保局不另寄發繳款單。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29條 …勞工依本條例規定請領退休金者,得檢具勞保局出具之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退休金之用。前項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33條 …下簡稱基金運用局)辦理;該基金之經營及運用,基金運用局得委託金融機構辦理,委託經營規定、範圍及經費,由基金運用局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41條 受委託運用勞工退休基金之金融機構,發現有意圖干涉、操縱、指示其運用或其他有損勞工利益之情事時,應通知基金運用局。基金運用局認有處置必要者,應即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採取必要措施。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42條 主管機關、勞保局、基金運用局、受委託之金融機構及其相關機關、團體所屬人員,不得對外公布業務處理上之秘密或謀取非法利益,並應善盡管理人忠誠義務,為基金謀取最大之效益。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4條 本基金得運用之範圍如下:一、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構。二、以貸款方式供各級政府或公營事業機構辦理有償性或可分年編列預算償還之經濟建設或資本支出。三、提供金融機構承作勞工住宅貸款。四、投資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其衍…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6條 …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應透過各國金融、證券、期貨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機構為之,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除保本型商品外,以不增加本基金財務槓桿為原則。二、配合國外投資之新臺幣與外幣間匯率避險需要,得於中央銀行所定相關規定之限額及…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7條 本基金存放國內外金融機構之外幣存款,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存放於全世界資產或資本排名前三百名以內或經國際知名或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事業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之銀行。二、存放同一銀行之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值百分之一。但…
-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銀行)辦理,其中保管、運用,並得委託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臺灣銀行為辦理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得委託其他金融機構代辦;其委託契約應送請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本基金之運用範圍如下:一、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構。二、以貸款方式供各級政府或公營事業機構辦理有償性或可分年編列預算償還之經濟建設或投資支出之用。三、投資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四、投資國內外債務證券。五、投資國內…
-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信用評等事業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之銀行。三、存放國內外同一金融機構之外幣存款,不得超過本基金淨值百分之一。但存放於本基金委託保管銀行之活期性存款,以及國外委託經營部分不列入該金額計算。
-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9條 …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應透過各國金融、證券、期貨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機構為之,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除保本型商品外,以不增加本基金財務槓桿為原則。二、配合國外投資之新臺幣與外幣間匯率避險需要,得於中央銀行所定相關規定之限額及…
- 行政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第4條 …應以各該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存儲於指定之金融機構;支用時,應經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查核後,由雇主會同該委員會之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簽署為之。
- 行政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第5條 …或資遣費請求人會議;當地主管機關並應依該會議決議,函請指定之金融機構支付。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依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墊償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後,在墊償金額範圍內,得持憑勞工對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