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識」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496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5 / 17 頁
  1.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8-1條 …法,建立客戶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稱檢核方法或作業程序,以辨識客戶、客戶之實質受益人或交易有關對象是否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以及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認定或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團體。二、前款辦理情形應予留存或…
  2.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2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於確認客戶身分時,應採取合理措施辨識現任或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重要政治性職務之客戶或受益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以下簡稱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並依前條規定,採取強化確認客戶身分措施。第八條…
  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34條 裝置之受信箱應符合下列規定,並能辨識其所屬門牌地址:一、同一建築物內設有二戶以上,其受信箱上並應依下列方式標明:(一)公司行號機關團體之名稱。(二)外國人或外國團體得另附英文姓氏或名稱。二、標註位置:投信口之下方。
  4.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14條 …關於集會、遊行之人數、時間、處所、路線事項。六、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
  5. 行政模擬槍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9條 …一、關鍵零組件以不可回復痕跡之方式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位側加設辨識碼。二、槍管內設洛氏硬度五十五度至六十度以上無法移除之金屬嵌入物。未依前項規定製造者,原許可機關應通知限期改正。
  6. 行政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 第11條 …(市)警察局遇有計程車駕駛人所持執業登記證或其副證不堪使用或辨識,得促請其申請換發。
  7.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76條 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之經營者應於容器明顯位置標示可供辨識之商號及電話。
  8.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91條 …面高度零點八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四)其外殼漆紅色或足以辨識之顏色。(五)以電力啟動者,裝置電源表示燈。(六)操作開關或拉桿,操作時同時發出警報音響,且設有透明材質製之有效保護裝置。(七)在其近旁標示所防護區域名稱、…
  9.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25條 …所,因營業時音量或封閉式隔間等特性,致難以聽到火警警鈴聲響或辨識緊急廣播語音,於火災發生時,應連動停止相關娛樂用影音設備。九、受信總機應具有於接受火災信號後一定時間內或再接受火災信號時,強制地區警報音響裝置鳴動之功能。總…
  10.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46-7條 …減光或消燈。一、設置場所無人期間。二、設置位置可利用自然採光辨識出入口或避難方向期間。三、設置在因其使用型態而特別需要較暗處所,於使用上較暗期間。四、設置在主要供設置場所管理權人、其雇用之人或其他固定使用之人使用之處所。…
  11. 行政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附加檢修完成標示者,應先清除後,再予附加,且不得有混淆或不易辨識情形。檢修人員或檢修機構未附加檢修完成標示、附加之檢修完成標示違反前項規定或經查有不實檢修者,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命其附加或除去之。
  12.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刻。七、鋼製容器瓶肩或護圈資料模糊不清,未補行打刻,使其易於辨識。八、鋼製容器未依定期檢驗標準規定以紅漆標示容器內容物名稱。九、使用過之容器閥未銷毀或未將灌裝口破壞至無法使用。檢驗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減少…
  13.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68條 …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四、以電子設備進行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之辨識。五、有事實足認受查證人攜帶足以傷害執行職務人員或受查證人生命、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攜帶之物;必要時,並得將所攜帶之物扣留之。
  14.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91條 …境)接受證照查驗或申請居留、永久居留時,移民署得運用生物特徵辨識科技,蒐集個人識別資料後錄存。前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一、未滿十四歲。二、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免申請外僑居留證。三、其他經移民署專案同意。未…
  15. 行政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 第21條 …香港及澳門居民應於每次入出國查驗時接受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之辨識。前項規定,有本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各款情形之一,不適用之。
  16. 行政爆竹煙火製造許可辦法 第9條 許可文件遺失或破損不能辨識時應予作廢,其負責人應檢附申請書、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經年度校正後之工廠登記證影本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換發或補發。
  17. 行政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就業金卡許可辦法 第11條 …有人在臺居留地址、護照號碼或其他資料異動,或因卡片污損、無法辨識、滅失或遺失時,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三十日內於外國人才申辦平臺申請補發就業金卡。
  18.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11條 違紀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受懲罰。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從輕懲罰。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
  19.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101條 …期間、軍事機關、部隊或學校之名稱或番號及其駐在地或住居所,以辨識其有無錯誤,如係錯誤,應即釋放,如係管轄錯誤,應即移送。訊問被告應一併詢其有無戰功戰績,及其直屬長官之姓名、職務及其軍事機關、部隊或學校之名稱或番號及駐在地…
  20.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24條 …者之消極非金融機構實體持有或共同持有,且依第三章盡職審查程序辨識為應申報金融帳戶者。
  21.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29條 本辦法所稱帳戶持有人,指由管理金融帳戶之金融機構列為或辨識為持有該帳戶之人。金融機構以外之人,以代理人、保管人、代名人、簽署人、投資顧問或中間人身分為他人利益持有金融帳戶者,該他人視為帳戶持有人。具現金價值保險契約或年金…
  22.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31條 本辦法所稱稅務識別碼,指外國基於執行稅法之目的,辨識個人或實體之編號或具相當功能之辨識碼。
  23.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32條 …政府機關核發之居住者證明。二、政府機關核發載有個人姓名且作為辨識身分使用之有效身分證明。三、政府機關核發載有實體名稱及其位於居住地或組織設立地之主要辦公室地址之文件。四、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第三方信用報告、申請破…
  24.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33條 …有個人帳戶、新個人帳戶、既有實體帳戶及新實體帳戶為盡職審查,辨識外國帳戶及應申報帳戶。申報金融機構得依高資產帳戶盡職審查程序審查較低資產帳戶,其依既有帳戶盡職審查程序審查既有帳戶時,得輔以新帳戶盡職審查程序。申報金融機構…
  25.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35條 …年金保險契約,且依法不得銷售與應申報國居住者,無須進行審查、辨識或申報。
  26.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37條 …有該款第一目至第五目所定任一指標,帳戶持有人視為依各該指標所辨識之外國居住者。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視為該外國之居住者:一、電子紀錄有前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至第四目所定任一指標,且申報金融機構留存載有帳戶持有人居住地非屬…
  27.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38條 …應申報帳戶。申報金融機構應執行相關程序,確保經理客戶關係之人辨識帳戶狀態變動。依前六項規定程序審查之高資產帳戶,以後年度應依第五項規定辦理。但其屬無資訊帳戶者,應依前六項規定每年進行審查。
  28.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40條 …因帳戶狀態變動失其正確性及合理性時,應另取得有效自我證明文件辨識帳戶持有人之居住者身分。
  29.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41條 …一日帳戶總餘額或價值未逾二十五萬美元者,無須進行帳戶之審查、辨識或申報。既有實體帳戶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其後任一曆年度之末日帳戶總餘額或價值逾二十五萬美元者,應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規定程序進行審查。
  30.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42條 …戶關係目的保存之資訊,如依防制洗錢或認識客戶程序蒐集之資訊,辨識既有實體帳戶持有人居住之國家或地區。依前項規定辨識既有實體帳戶持有人為應申報國居住者,該帳戶屬應申報帳戶。但申報金融機構依帳戶持有人提供之自我證明文件,或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