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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35 頁- 行政鐵路機構行車與其他事故損害賠償及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7條 鐵路機構因行車及其他事故,致人財物毀損、喪失,應歸責於鐵路機構者,其賠償金額如下:一、託運人託運之貨物、行李、包裹,依民法及其契約規定賠償。二、旅客未託運之隨身攜帶物品,除依規定免費之兒童不予賠償外,每一旅客最高金額不超…
- 行政汽車運輸業行車事故損害賠償金額及醫藥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2條 汽車運輸業之車輛,因行車事故致人、客傷害、死亡或財物毀損、喪失之損害賠償金額及醫藥補助費發給標準,依本辦法之規定。
- 行政汽車運輸業行車事故損害賠償金額及醫藥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3條 汽車運輸業之車輛,因行車事故致人、客傷害、死亡或財物毀損、喪失,依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醫療費用由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負責支付外,其賠償金額之標準如左:一、死亡者,最高金額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二、重傷者,最高金額新臺幣一…
- 行政海商法 第21條 …附屬費為限:一、在船上、操作船舶或救助工作直接所致人身傷亡或財物毀損滅失之損害賠償。二、船舶操作或救助工作所致權益侵害之損害賠償。但不包括因契約關係所生之損害賠償。三、沈船或落海之打撈移除所生之債務。但不包括依契約之報酬…
- 行政海商法 第24條 …舶共同海損分擔額之賠償請求。四、因船舶操作直接所致陸上或水上財物毀損滅失,對船舶所有人基於侵權行為之賠償請求。五、港埠費、運河費、其他水道費及引水費。前項海事優先權之位次,在船舶抵押權之前。
- 行政海商法 第103條 對於船舶或船舶上財物施以救助而有效果者,得按其效果請求相當之報酬。施救人所施救之船舶或船舶上貨物,有損害環境之虞者,施救人得向船舶所有人請求與實際支出費用同額之報酬;其救助行為對於船舶或船舶上貨物所造成環境之損害已有效防…
- 行政海商法 第107條 於實行施救中救人者,對於船舶及財物之救助報酬金,有參加分配之權。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投保金額辦法 第2條 …十萬元。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二億五千萬。三、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四、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五億元。但臺北大眾捷運系統為新臺幣八億元。
- 行政民間參與勞工福利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9條 …軟硬體系統、人事資料、財務報表及其他主辦機關認為必要之文件及財物等項目製作清單,提供接管人強制接管查核之用。逾期未能完成者,得由接管人自行清點製作清單,並報請主辦機關備查,但所需費用由民間機構負擔。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15條 …政部訂定之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或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之財物標準分類規定所定輔具者,依各該規定之使用年限。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39條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負責人或職員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前項犯罪行…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40條 …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將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或第三人之財物交付,或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41條 …三十九條或前條之罪,於犯罪後自首,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免除其刑。犯第三十九條或前條之罪,在偵查中自白,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其刑;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
- 行政農業金融機構對經指定制裁對象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及所在地通報辦法 第3條 …日依本法第七條所管理或持有一切經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並於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提報法務部調查局備查。前項通報紀錄、交易憑證及年度報告,應以原本方式保存五年。
- 行政農田水利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11條 水利會出納、財物、車輛及宿舍管理,除農委會另定有規定者外,準用行政院相關事務管理規定辦理。水利會印鑑管理,應達到內部控制目的,各項存款及支票應由會長、主辦主計人員及主辦出納人員共同具名簽章,並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分別保管。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會組成及議事辦法 第7條 …阻撓議事之進行。二、發言侮辱他人或進行人身攻擊。三、破壞公家財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四、妨害他人在議事上之發言、提案或表決。五、對於會議相關事項,對外作不實之轉述。六、對外提供應保密之內部相關文件。七、干預健保違約處理或行…
- 行政政府接受捐贈用於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分配辦法 第2條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接受各界捐贈之財物,應妥善管理及運用;其屬金錢者,應設專帳儲存。
- 行政政府接受捐贈用於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分配辦法 第3條 捐贈人捐贈財物,有指定用途者,應依該指定用途使用;未指定用途者,依下列用途使用:一、金錢: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訪視評估,協助生活陷入困境之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開戶人繳納自存款。二、物品:提供物品予兒童及少年…
- 行政政府接受捐贈用於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分配辦法 第7條 捐贈人捐贈之財物,指定用於特定開戶人者,主管機關應將該財物轉請其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供予該開戶人。
- 行政離島開業醫事機構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6條 …,以明顯文字標示「衛生福利部獎勵購置」字樣;並依行政院所定之財物標準分類規定,列冊管理。
- 行政傳染病防治財物徵用徵調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傳染病防治財物,指土地、工作物、建築物、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污染處理設施、車、船、航空器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防疫物資。前項被徵用財物如需連同徵調該操作人員時,適用本法第五十三條相關規定。
- 行政傳染病防治財物徵用徵調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 第3條 …、管理人或使用人發給徵用書,並命其依規定時間、地點交付被徵用財物。但有急迫情況時,得先行徵用,並於徵用後三日內補發徵用書。徵用之財物有展延期限之必要時,徵用機關應於徵用期限屆至七日前,重新陳請指揮官核准之。各級徵用機關於…
- 行政傳染病防治財物徵用徵調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 第4條 徵用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被徵用財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性別、國民身分證或統一編號、住居所、聯絡電話。二、主旨、說明及其法令依據。三、徵用財物之品名、單位、數量及規格。四、徵用期限。五、交付財物之時間、地點。六、徵用…
- 行政傳染病防治財物徵用徵調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 第5條 徵用機關於接收財物後,應即填發財物受領證明書,載明品名、單位、數量、規格、不動產標示資料、新舊程度及評定價格等,並應載明徵用期限,交予財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作為計價或補償之憑證。
- 行政傳染病防治財物徵用徵調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 第6條 …償費,應參照徵用當時同一區域鄰近房地之租金加計二成計算。前項財物之徵用期間未滿十五日者;其補償費以十五日計算,逾十五日未達三十日者,其補償費以三十日計算。
- 行政傳染病防治財物徵用徵調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 第7條 徵用前條第一項規定以外財物之補償基準,依下列順序定之:一、依政府機關訂定之費率加計二成補償。二、依相關公會提供徵用機關所定期間之市場行情加計二成補償。三、由徵用機關與各被徵用人協議定之。
- 行政傳染病防治財物徵用徵調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 第8條 各級政府機關徵用之財物屬消耗性質者,於解除徵用後三十日內發給補償費。如須歸還未使用之財物時,徵用機關應填具財物返還證明,連同該剩餘財物,歸還被徵用人。
- 行政傳染病防治財物徵用徵調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 第9條 各級政府機關徵用之財物屬非消耗性質且徵用未滿三十日者,於解除徵用後三十日內發給補償費;徵用達三十日以上者,其連續徵用每滿三十日,應先發給該期間之補償費。完成消毒之非消耗性財物,並應歸還被徵用人。
- 行政傳染病防治財物徵用徵調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 第10條 非消耗性財物因毀壞或滅失致無法返還時,按該財物被徵用時其使用程度之市價補償。
- 行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49-2條 …追繳之。主管機關有相當理由認為受處分人為避免前項處分而移轉其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於第三人者,得沒入或追繳該第三人受移轉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入者,應追徵其價額或以其財產抵償之。為保全前二項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之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