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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55 頁- 行政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8條 …併、受讓或承租他事業之營業或財產、經常共同經營或受他事業委託經營者,為參與結合之事業。二、持有或取得他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者,為持有或取得之事業。但持有或取得事業間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或受同一事業或數事業控制者,為最終控…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2條 …路之網路識別碼判別,自動連接該長途或國際網路供用戶通信。四、經營者: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特許並發給第一類電信事業執照或經本會許可並發給第二類電信事業執照之電信事業者。五、用戶:指與選接服務提供者訂定契約…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3條 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應依下列選接方式提供平等接取服務:一、以指定選接方式提供其用戶選接任一第一類電信事業長途或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所提供之長途或國際網路通信服務。二、以撥號選接方式提供其用戶選接任一第一類電信事業及第二類電信…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4條 行動電話業務經營者、一九○○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經營者、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經營者及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應依下列選接方式提供平等接取服務:一、以指定選接方式提供其用戶選接任一第一類電信事業國際…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5條 …接服務提供者有正當理由未能完成與提供長途或國際網路通信服務之經營者間之網路互連者,於完成網路互連前,得暫不提供對該網路之平等接取服務。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6條 …服務提供者應依下列實施時程提供平等接取服務:一、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行動電話業務經營者及一九○○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經營者應按本會公告之實施時程,向其用戶提供指定選接及撥號選接之服務。二、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8條 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行動電話業務經營者及一九○○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經營者,因其既設交換設備客觀上因素之限制,無法依第三條、第四條及前二條規定提供平等接取服務者,應於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之公告日起三個月內,檢具…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11條 …國際網路之因素,應予排除。選接服務提供者與長途或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間,應依需求話務量協商設置足夠數量之互連鏈路。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12條 …規另有規定者外,選接服務提供者不得變更之。長途或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於其網路發生重大異常狀況無法接通時,應於一小時內陳報本會及通知各選接服務提供者;其網路重大異常狀況排除後,並應於一小時內陳報本會及通知各選接服務提供者。選…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13條 …漫遊用戶,係指用戶未與選接服務提供者簽訂服務契約,而因其所屬經營者與該選接服務提供者簽訂漫遊協定,致可使用該選接服務提供者之行動通信網路,進行通信之用戶。國內漫遊用戶以指定選接撥碼方式,使用選接服務提供者之網路作國際通信…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14條 選接服務提供者與提供長途或國際網路通信服務之經營者間之網路互連,應依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申請經營長途或國際網路業務而取得籌設同意書者,向選接服務提供者提出平等接取服務有關事項之協商時,選接服務提供者不得拒…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14-1條 …通信服務時,行動類選接服務提供者與第一類電信事業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間之國際通信費收取及呆帳責任,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定辦理,不適用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有關通信費收取及呆帳責任規定:一、如有協議,依其…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14-2條 行動類選接服務提供者與第一類電信事業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之帳務處理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辦理時,如有致第一類電信事業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間公平競爭實質障礙之情事,本會得於行動類選接服務提供者預付卡類別用戶實施指定選接前,另訂定行動…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14-3條 …其既有用戶。行動類選接服務提供者及第一類電信事業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對於行動類選接服務提供者之預付卡用戶之收帳方式,應對消費者善盡告知責任。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17條 …申請指定選接服務:一、以書面向其擬撥接使用之長途或國際網路之經營者,申請長途或國際網路通信服務。二、以書面向其簽約之選接服務提供者申請指定選接服務。長途或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依前項第一款規定受理時,除有正當理由不接受該用戶…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18條 長途或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收受前條第三項之申請書後,除有正當理由不接受該用戶之申請者外,應依前條第二項規定辦理。長途或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不接受用戶申請長途或國際網路通信服務者,應於收受申請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其他…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19條 …理由或另有約定者外,選接服務提供者應於接獲長途或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依第十七條第二項及前條第一項規定所為指定網路之通知之日起四個工作日內,依用戶之指定完成設定作業,並於完成設定時,即刻以適當方式通知長途或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20條 選接服務提供者受長途或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之委託受理用戶申請長途或國際網路通信服務者,除有正當理由,應依委託契約之約定辦理前三條所定應辦事項。但其約定之服務條件,不得低於前三條之規定。前項委託契約之約定,由選接服務提供者逕…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21條 …供之長途或國際網路通信服務,應向提供長途或國際網路通信服務之經營者或其代理人以書面或其他適當方式提出。長途或國際網路通信服務之經營者應確認及登錄申請第一項服務之用戶資料,並至少保留該申請資料至服務契約終止後一年;其未與用…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22條 …提供者應依本會之公告或通知,或依提供長途或國際網路通信服務之經營者之通知,於與各該經營者完成網路直接或間接互連時,即時完成該網路之網路識別碼路由設定,對其用戶提供撥號選接服務。
-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24條 …接服務而向其用戶收取相關費用。但得向長途或國際網路通信服務之經營者酌收必要之作業成本。前項必要作業成本項目為:一、受理申請之行政作業成本。二、設定作業之行政作業成本。前項各項目之費率,應採實際增加成本計算,且不得高於用戶…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2條 …指需經特殊解碼程序始得視、聽節目之技術。六、定址鎖碼:指系統經營者利用信號處理技術,將特定頻道之影像及聲音予以鎖碼,訂戶須藉由系統經營者送來之定址信號,方能利用解碼器還原為正常收訊信號之技術。七、上行:指由訂戶至頭端之信…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8條 系統經營者應設置專任合格工程主管一人,綜理工程技術與設備維護,並依需要自行設置工程人員,負責系統施工、維護及運作。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10條 系統經營者應造具工程主管履歷表,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定;異動時亦同。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11-1條 系統經營者申請使用第十五頻道(127.2625MHz)或第十六頻道(133.2625MHz),應敘明理由及營業區域範圍,並檢具電波洩漏維護計畫,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始得使用。系統經營者使用第十五頻道(127…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12條 …統之最大電波洩漏量不得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限量值。二、系統經營者自行監視其服務區內電波洩漏狀況,如有過量電波洩漏時,應立即找出原因並修護之。三、系統經營者應全天候播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電波洩漏測試訊號,其位準應不低於…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13條 系統經營者使用第十九頻道(151.25MHz),應檢具弦波產生器及電波洩漏檢測儀器型錄,並註明儀器序號及擬作為檢測電波洩漏之頻率,向中央主管機關專案申請,經審驗合格並指配頻率後,始得使用。但在不影響電波洩漏檢測機制正常運…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14條 …圍內設有頻率156MHz至162MHz專用無線電信電臺之系統經營者使用第二十頻道(157.25MHz),應敘明理由及營業範圍,並檢具有線廣播電視營運許可證影本、有線廣播電視電波洩漏自行查驗表,向中央主管機關專案申請核可,…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17-2條 系統經營者應自行設置頭端,任一頭端服務涵蓋二個以上直轄市、縣(市)者,應具備援機制,且需距頭端至少8km。備援機制設施得租用,至少提供訂戶收視必載、指定必載、公用、自製、節目總表之節目頻道組合。訂戶資料應異地儲存,並每天…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24-2條 系統經營者提供之數位頻道,應傳送電視節目分級資訊。數位機上盒於一百零三年四月一日起裝機者,應具備選擇電視節目分級及時間管控之親子鎖功能,並具備線上更新韌體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