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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5 頁- 考試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第5條 …。各級行政機關依本辦法規定進用之轉任人員人數,以不超過本機關組織法規所定同官等職務十分之一員額為限。非現任或曾任主管職務人員不得轉任主管職務。
- 考試職等標準 …職務之工作性質及責任之文書」。(五)同法第六條第一項: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就其工作職責及所需資格,依職等標準列入職務列等表。第二項:前項職等標準及職務列等表,依機關層次、業務性質及職責程度,由考試院定之。二、本標…
- 考試銓審互核實施辦法 第3條 …部銓敘審定,或銓敘審定不合格者,其俸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因組織法規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或其他原因而未送審者,除專案報經銓敘部核備者外,其俸給一律不得作正列支。二、擬任人員未在法定期間送審者,人事主管人員應負責查催,經催辦仍…
- 考試人事管理條例 第5條 …職位分類之機關,比照第一項規定辦理。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人事人員之職稱、職等,與本條例規定不符者,悉依本條之規定辦理。
-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 第7條 …人代理會議主席。委員之任期一年,期滿得連任。前項當然委員得由組織法規所定兼任人事主管人員擔任;指定委員得由機關首長就組織法規所定本機關兼任之副首長及一級單位主管指定之。各主管機關已成立公務人員協會者,其甄審委員會指定委員…
-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律規定,經晉升官等之訓練合格;第二項所稱主管職務,指依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主管職務。應參加主管機關實施管理才能發展訓練之人數較少時,該項訓練得由其上級機關統籌辦理。
- 考試公務人員危勞職務認定標準 第4條 權責主管機關認定之危勞職務,應以職務所在機關之組織法規或編制表所訂專任職務之職稱,並經銓敘審定且實際從事危險性及勞力性工作之職務為限。權責主管機關認定之危勞職務,其自願退休與屆齡退休年齡應併予調降。
- 考試公務人員協會法 第2條 …指於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以下簡稱機關)擔任組織法規所定編制內職務支領俸(薪)給之人員。前項規定不包括下列人員:一、政務人員。二、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首長及副首長。三、公立學校教師。四、各級政府所經營之…
- 考試銓敘部組織法 第2條 …員、聘用人員、公教人員保險等有關法令之擬議及解釋。三、各機關組織法規之職稱、官等、職等與各官等職等員額配置及各機關職務歸系之審議。四、公務人員任免、陞降、遷調、轉調、敘級、敘俸、敘資、考績、考成、職務評定、考核之銓敘審定…
- 行政液體公共危險物品儲槽檢查專業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條 …書。二、符合前條第一款資格之證明文件:(一)政府機關(構):組織法規。(二)法人:登記證書或核准設立文件(含章程)影本。(三)大專校院:核准設立文件影本。三、代表人或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四、檢查作業計畫。五、符合前條…
- 行政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5條 …,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仍依其各該相關法令辦理,並適用原機構之組織法規,於首長以外之職務範圍內,依規定辦理陞遷及銓敘審定。但不能依原適用之公務員有關法令辦理之事項,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另定辦法行之。前項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 行政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32條 …計人員之管理,與其他公務人員同。前二項人員得依改制前原適用之組織法規,於首長以外之職務範圍內,依規定辦理陞遷及銓敘審定。第一項及第二項人員,得隨時依其適用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法令辦理退休、資遣後,擔任本院職務,不加發七個…
- 考試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經濟部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2條 …敘官職等級辦法所定之轉任資格者,得選擇依該辦法轉任,不受機關組織法規所定同官等職務十分之一員額及非現任或曾任主管職務不得轉任主管職務之限制。現職人員得以所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選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相關規定,…
- 行政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25條 …風人員之管理,與其他公務人員同。前二項人員得依改制前原適用之組織法規,於首長以外之職務範圍內,依規定辦理陞遷及銓敘審定。第一項及第二項人員,得隨時依其適用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法令辦理退休、資遣後,擔任本院職務,不加發七個…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改制行政法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4條 …轉任,依下列方式辦理:一、本院應就繼續任用人員改制前原適用之組織法規,依職務高低、性質及業務需要,訂定陞遷序列表。二、原機關組織法規所定職務出缺時,應依前款所定陞遷序列表,由具任用資格之繼續任用人員逐級辦理陞遷。三、繼續…
- 考試考試院處務規程 第7條 …銓敘處之職掌如下:一、關於人事政策研擬規劃事項。二、關於機關組織法規之擬辦、審核事項。三、關於一般公務人員相關法令之擬辦、審核事項。四、關於特種人事人員相關法令之擬辦、審核事項。五、其他有關法規之擬辦、審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