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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處理辦法 第6條 …類別、方式、程序、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技術合作處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國合會以外之法人、團體或專業人士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受託辦理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之對象、類別、方式、程序、條件及其他應遵…
  2.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際合作發展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3.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第2條 …我國有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二、友好國家:指有意與我國共謀經濟發展或提升雙邊實質關係,而無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
  4.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第3條 …或實物贈與,應以基於人道救助、協助友邦或友好國家之經濟及社會發展為目的,並以得提升我國國際形象或協助外交鞏固邦誼者為優先。
  5.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第7條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國合會)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受託辦理捐款或實物贈與之對象、類別、方式、程序、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捐款及贈與處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國合會以外之法人、團體…
  6.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規劃評估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際合作發展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7.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規劃評估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辦法 第2條 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辦理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前,應參酌我國發展經驗及比較優勢,配合合作國家之整體發展策略,與合作國家共同規劃發展目標,擬具發展計畫,建立雙方合作夥伴關係。
  8.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規劃評估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辦理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應視需要對下列事項進行可行性評估:一、技術能力及人力資源。二、環境之影響。三、財務分析。四、市場分析及可能衍生之商業效益。五、合作國家法令、制度之相容性。六、合作國家社會…
  9.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規劃評估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辦法 第4條 第二條所定發展計畫通過可行性評估後,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應與合作國家簽訂合作協定,明確規範雙方之權利義務,並協助合作國家計畫執行機關(構)建立計畫協調及監督機制。
  10.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規劃評估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辦法 第5條 發展計畫執行期間,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應定期與合作國家計畫執行機關(構)共同辦理計畫監督,以確保計畫執行成效與計畫目標之一致性。發展計畫執行完畢後六個月內,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應彙整其與合作國家就計畫成效…
  11.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規劃評估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於發展計畫執行完畢後二年至五年之期間內,應視個案情形及需要,自行或委託具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專業之客觀公正第三人,辦理下列事項之績效考核:一、計畫執行成效與計畫目標之一致性。二、計畫執行成果是否符…
  12.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發展策略之諮商處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際合作發展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3.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發展策略之諮商處理辦法 第2條 …指與我國有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二、友好國家:指與我國共謀經濟發展或提升雙邊實質關係,而無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
  14.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發展策略之諮商處理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辦理發展策略之諮商,其原則如下:一、尊重友邦或友好國家對其發展策略之主導權。二、審視友邦或友好國家之發展策略,並採用其分配受援資源之相關機制。三、建立與友邦或友好國家之政府機關、政府間…
  15.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發展策略之諮商處理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提供發展策略諮商之內容如下:一、配合友邦或友好國家之援助發展策略,對於我國具比較優勢及發展經驗之事項提供諮詢建議。二、參酌友邦或友好國家所訂定之發展優先順序,共同擇定合作項目,協助其擬訂發展政策。三、協助友邦或友…
  16.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發展策略之諮商處理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應依照與友邦或友好國家辦理發展策略諮商之共識,規劃國際合作發展事務。
  17.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發展策略之諮商處理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以外之政府機關(構)依職權自行辦理發展策略之諮商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18.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貸款與投資及保證處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際合作發展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9.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貸款與投資及保證處理辦法 第2條 …我國有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二、友好國家:指有意與我國共謀經濟發展或提升雙邊實質關係,而無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
  20.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貸款與投資及保證處理辦法 第3條 …款規定提供貸款之運用範圍如下:一、協助友邦或友好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二、增進與友邦或友好國家雙邊經濟交流。三、與政府間國際組織、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或第三國合作,協助友邦及友好國家之經濟社會發展。四、其他有助於國際經濟合作發展…
  21.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貸款與投資及保證處理辦法 第4條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國合會)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受託辦理前條貸款之對象、類別、方式、程序、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貸款處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國內外金融機構、法人或其他專業性機…
  22.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貸款與投資及保證處理辦法 第5條 …二款規定辦理投資,應符合下列目的之一:一、協助友邦或友好國家發展策略產業,促進技術升級,加速經濟發展。二、協助友邦或友好國家發展中小企業,強化私部門發展,創造就業機會。三、協助友邦或友好國家發展農、漁、牧業,以達到糧食自…
  23.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貸款與投資及保證處理辦法 第6條 …理前條投資之方式、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投資處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國內外金融機構、法人或其他專業性機構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受國合會委託辦理符合前條目的投資之方式、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準用…
  24.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貸款與投資及保證處理辦法 第8條 …之對象、方式、保證額度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民間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授信保證處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國合會以外之財團法人依前條規定受託提供授信保證之對象、方式、保證額度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準用前項…
  25.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1條 為增進對外關係,善盡國際責任,並確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之目標、原則、範圍、方式及合作對象,特制定本法。
  26.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2條 國際合作發展事務,除我國與友邦、友好國家或政府間國際組織已簽訂之條約或協定外,依本法之規定。
  27.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4條 本法所稱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指我國與友邦、友好國家、政府間國際組織或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所執行具有政府開發援助、人道援助或其他相關性質之合作發展計畫。
  28.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5條 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之目標如下:一、敦睦邦交。二、提升與無邦交國家之友好關係。三、促進與政府間國際組織及非政府間國際組織之合作。四、藉改善友邦及友好開發中國家人民之所得、降低貧困,並提高其生活水準,以增進人民福祉。五、保障人…
  29.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6條 辦理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應遵循下列原則:一、以我國發展經驗及比較優勢,配合合作國家之整體發展策略,建立合作夥伴關係。二、因應國際合作發展趨勢與重要議題,促進合作國家之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三、協助合作國家提升政府效能、人力資…
  30.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7條 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之範圍如下:一、參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政府開發援助分類項目,透過參與雙邊或多邊合作發展計畫,促進友邦或友好國家之社會、經濟及生產部門之基礎建設與永續發展。二、對遭受天然災難或戰亂之國家及人民,提供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