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00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5 / 200 頁
  1. 行政條約締結法 第11條 條約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應依下列程序辦理:一、定有批准、接受、贊同或加入條款者,主辦機關應報請行政院轉呈總統頒發批准書、接受書、贊同書或加入書,並副知外交部,於完成國內程序及依條約之規定互換或存放相關文書生效後,由主辦…
  2. 行政條約締結法 第12條 …十日內報請行政院備查,並於協定生效後,以適當方式周知及送請立法院查照。但其內容涉及國家機密或有外交顧慮足以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者,不在此限。前項協定,行政院於備查時,並應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呈總統。
  3. 行政條約締結法 第14條 …、附錄或其他相關文件,應併同條約或協定報請行政院備查或核轉立法院審議及送外交部保存。
  4. 行政條約締結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或公聽會等方式,聽取利害關係人與學者專家之意見;並應適時向立法院說明相關進展。主辦機關得委由各相關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辦理前項業務。
  5. 行政條約締結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法第八條主辦機關於條約案簽署後,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時,如條約內容涉及國家經濟利益重要事項者,應一併提出下列資料:一、基於影響評估確認之事實,提出具體之因應方案及補救措施。二、實施條約所需經費之估算與財源籌措之方式…
  6. 行政條約締結法施行細則 第7條 立法院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對多邊條約提出保留條款時,除條約另有規定外,主辦機關應於存放批准、接受、贊同或加入書時,一併提出保留事項。前項保留事項得以納入批准、接受、贊同或加入書,或以其附件方式提出。主辦機關接獲立法院依…
  7. 行政國防法 第23條 …施,各級政府機關應配合辦理。前項國防設施如影響人民生活者,立法院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行政院飭令國防部改善或改變;如因而致人民權益損失者,應依法補償之。
  8. 行政國防法 第31條 國防部應定期向立法院提出軍事政策、建軍備戰及軍備整備等報告書。為提升國防預算之審查效率,國防部每年應編撰中共軍力報告書、中華民國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畫報告,與總預算書併同送交立法院。前二項之報告,得區分為機密及公開兩種版…
  9. 行政國防部主計局處務規程 第4條 …防部主管歲入(出)、追加(減)、特別預算之計畫審核及彙編;立法院審議上開預算之規劃、決議相關事項之綜辦。六、國防部主管年度預算(含以前年度歲出應付款)、追加(減)預算、特別預算之分配、執行、管制及預備金動支之申請。七、財…
  10. 行政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第1條 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以下簡稱本院及其分院)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11. 行政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第17條 …護人製作之辯護書,應於言詞辯論終結三日內送院長審閱,並提出於法院。
  12. 行政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條 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以下簡稱本署及其分院檢察署)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13. 行政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2條 …察長綜理署務,指揮、監督所屬人員,並應隨時考查本署及所屬軍事法院分院檢察署案件進行情形,注意其辦案期限。檢察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資深主任軍事檢察官或檢察長指定之主任軍事檢察官代行其職務,並應陳報國防部。
  14. 行政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辦事細則 第9條 …業務手冊之管制、督導及執行。八、本部公共關係、交際業務及對立法院、監察院事務之協調及連絡。九、本部營區各項行政支援、營產維護及門禁管制之執行。十、其他有關人事軍務業務。
  15. 行政國防部軍事監獄組織規程 第4條 …事監獄因執行矯正事項之需要得設分監,置分監長一人,由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所屬軍事看守所所長兼任。
  16. 行政國防部軍醫局處務規程 第4條 …執行。八、本局與所屬機構五年施政工作計畫之擬訂及督導。九、立法院、監察院與本局有關之質詢、函查案件之分辦、管制及處理。十、其他有關醫務管理事項。
  17.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第1條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以下簡稱本院及其分院)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18.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第16條 …護人製作之辯護書,應於言詞辯論終結三日內送院長審閱,並提出於法院。
  19.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條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以下簡稱本署及其分院檢察署)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20.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2條 …綜理署務,指揮、監督所屬人員,並應隨時考查本署及所屬下級軍事法院檢察署案件進行情形,注意其辦案期限。檢察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資深主任軍事檢察官或檢察長指定之主任軍事檢察官代行其職務,並應陳報國防部。
  21.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9條 主任軍事檢察官及軍事檢察官對於下級軍事法院檢察署軍事檢察官辦理案件所為之處分或處理情形認為不當時,應詳列事實提出意見陳請檢察長核示辦理。
  22.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辦事細則 第1條 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以下簡稱本院)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23.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辦事細則 第2條 …院長綜理院務,指揮、監督所屬人員,並應隨時考查本院、所屬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案件進行情形,注意其辦案期限。
  24.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辦事細則 第14條 各庭及所屬下級軍事法院間對法令上之見解歧異有研討必要時,得報請院長召開法律座談會。
  25.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辦事細則 第17條 …護人製作之辯護書,應於言詞辯論終結三日內送院長審閱,並提出於法院。
  26.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條 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27.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2條 …綜理署務,指揮、監督所屬人員,並應隨時考查本署及所屬下級軍事法院檢察署案件進行情形,注意其辦案期限。檢察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資深主任軍事檢察官或檢察長指定之主任軍事檢察官代行其職務,並應陳報國防部。
  28.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4條 …遇有重要法律問題或有關軍法檢察事務之重要事項,得召集各級軍事法院檢察署軍事檢察官會議,商討後供檢察長採擇。
  29.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9條 主任軍事檢察官及軍事檢察官對於下級軍事法院檢察署軍事檢察官辦理案件所為之處分或處理情形認為不當時,應詳列事實提出意見陳請檢察長核示辦理。
  30.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績效評鑑辦法 第9條 …鑑報告。本部應於次年八月三十一日前提交績效評鑑分析報告,送立法院備查;並得作為本部編列年度預算補助之參據,提供中科院作為改善之依據。本部為辦理績效評鑑,得依評鑑項目不定期實地訪視,並擬具訪視報告,提供評鑑會參考。